记得以前看过根据马克·吐温的小说改编的美国老片子《百万英镑》,其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美国青年亨利·亚当流落在伦敦街头,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到处寻找东西果腹。
这时,有一保姆,推着一架婴儿车经过他的面前,婴儿车里坐着一个富家幼儿,手里拿着一个硕大的梨,正在吃。
当婴儿车经过亚当面前时,亚当调皮地朝幼儿挤了挤眼睛,激起了幼儿的反应。于是,那孩子就把手里的梨扔向亚当以示抗议。
当然,一个幼儿的手,是没有什么力量的,那颗只咬了几口、几乎完整的大梨直接掉落在街道上。
保姆根本没有注意到车中幼儿手里的犁已经掉落,推着婴儿车走远了。
这时,亚当的眼睛已经像烈火般地燃烧起来了,直盯盯地看着地上的大梨,恨不得立刻就捡起来,送进嘴里。
但是,街道上不断有路人经过,川流不息。亚当几次俯下身子,想拾起大梨,但一旦有路人接近时,碍于面子,他还是不得不直起腰来,装作若无其事地左顾右盼,抓耳挠腮,等待着下一次机会。
就在这时,在楼上窗口处正在扫视街面,等着搜寻猎物的银行家两兄弟发现了他……
后面的故事就不必说了,因为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细节,就在我前面复述的那一段里。
富家幼儿对只咬了几口的大梨毫不珍惜,不管什么原因,随手就扔到了大街上。这对粒米未进、饥肠辘辘的亚当当然是一种刺激。但是人家身着笔挺西装的亚当也有难处的,要面子,不是?再说了,这是在伦敦高尚金融区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不是绅士,就是淑女。要亚当像衣着褴褛的普通乞丐一样,不顾绅士淑女鄙夷的目光,当众拾起大犁就啃,我想,这是亚当万难做到的。
中国也有古训:士可杀,不可辱。人家富家子弟吃饱了撑得慌而扔掉的东西,毫无珍惜怜悯;那么,除非饿得马上就要死,要不就是不吃这颗梨,实在没法儿活;不然的话,也大可不必花费自己大量宝贵的时间去爱惜,去顾怜。
他要扔掉那就让他扔掉好了。时间对于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公平和均等的。他的时间值钱,那咱的时间也不会贱卖。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儿。
光有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
这样很好,正找机会戒网。
已经是弥留之际了,气若游丝。刚说过“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话音未落,见一只苍蝇飞来,垂死之人竟然可以奋力而起,舒臂如猿,挥舞蝇拍,将苍蝇应声拍死于病榻前。这也可以算作逝者在即将离世之前,留给世人最后一朵瑰丽的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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