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美加离婚没那么容易吧,一个月假期,从考试到离婚都解决了?薇薇家也太无用了吧。

来源: fpxjz 2015-08-09 09:05:2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1 bytes)
回答: 勿忘我花(十三)----离婚之争无名小绿草2015-08-08 18:08:32
这个事情肯定是拖着好,等婆婆回国后,小两口再自己解决就容易了。
而且,薇薇没有生活收入(成人父母的钱跟她没关系),难道一点赡养费也要不来?房子和家具虽然是婚前财产,但他们好像没有婚前公证,离婚时薇薇怎么会等不到一点?特别是薇薇连住处都没有。。。我对离婚法律不特别清楚,但感觉俊儒才损失一辆车也太便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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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离下来的得几个月吧,俊儒只是在父母离开前签了字。财产?现实是残酷的,这还算请了律师的。。 -无名小绿草- 给 无名小绿草 发送悄悄话 无名小绿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9/2015 postreply 10: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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