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岔了哈,CRA不是你家佣人,而且这个店名义上根本就不是王天勤。我回答的是你说要举报的问题,

来源: 2010的冬天 2015-07-07 12:10:1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19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2010的冬天 ] 在 2015-07-07 12:19:07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你怀疑王隐瞒收入,我说其实王的存款大多数都是婚前财产,燕子向税务局举报没用,查不出问题。
至于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分婚前财产,应该遵守协议,加拿大是个诚信社会,出尔反尔没信用的人大家都不会喜欢,而且离婚分财产基本上遵循谁想离谁吃亏的原则,要离婚是燕子主动提出的,所以王答应给2万她马上签了字,其实王如果1分钱不给她也会签,因为田乐那个高帅富的饼在那儿放着。
至于抚养费,燕子后来工作了,王就可以要,法院会支持。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