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之责谁来负?

来源: ccn 2015-03-01 15:03: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982 bytes)
 
雾霾之责谁来负?
    
   
柴静的“穹顶之下”出来后,雾霾的话题又打开了。我很佩服她以一己之力,推动大家对雾霾的讨论。但是有一个问题她没有直接问(有间接提到过),就是为什么直到2013/2014年官方才称之为霾,之前至少十年称之为雾?搞清这个问题十分重要,甚至比找到对付雾霾的办法还重要。

 
 



是我们不知道雾与霾的区别,无意识地犯了个文法小错误吗?非也。以鄙人个人兼外行的经验,这个区别我亲身感受得到。九十年代我寒暑假从北京到南方家里来回迁徙,感觉南方空气好些,北京每年几次的沙尘暴南方从来没有发生过,虽然天空都有点灰灰的。而北京的沙尘暴多发生在春天,其它日子天空还行,最好的时候是秋天,有秋高气爽之说, 蓝天白云还是有的。那时候我的理解是沙尘暴是孤立天气事件,局限在北方一些地方,一年的某些时候。后来到了国外,2001年回国,飞到北京上空看到的全城霾伏,我确切知道这个不是雾了。霾的范围大,超过几个城市的规模,而且分布很均匀,从高处看象是那种很稀的浑汤。雾的范围较小,浓度分布不均,持续时间很短,一般在太阳出来后自行退去,除非是多雨季节。从此之后我对那种大“雾”持续整天整夜长达数日的报道嗤之以鼻。 十年后年我再次回国,坐火车从北京到江南,全程一千多公里大霾陪伴,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现象。在南方呆的十天,几乎不见太阳,更遑论星星月亮。从此我又知道了我们的伟大天朝不仅有霾,而且它遍布祖国江山,无孔不入。
 
以个人微薄之力能感受得到,那些以环境卫生为职业的万千官员专家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个霾的存在?
 
我的问题是,既然很多人知道,为什么在那十多年的时间里“指霾为雾”?是谁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为什么直到霾发展到全国范围全天候的严重程度,纸包不住火的时候,才提出它的存在?
 
有一个解释是稳定压倒一切,不能告诉人民真相。是的,赵高也可以拿出这条理由。皇帝的稳定,高兴最重要,只有他一直高兴了,才能更好地治理国家,人民才能安家乐业。
 
这就不禁让人遐想菲菲:还有多少真相人民不能知道?
 
为了“国家”的稳定,发展,我们能牺牲什么?可以以什么为代价?人民(我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他的儿子女儿)的健康寿命,是吗?没关系的,你们能住上高楼大厦,付出这么点小代价算得了什么?
 
这样的稳定,是谁的稳定?这样的发展,是什么人的发展,以谁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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