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尘凡无忧女士关于李思怡案件的故事说说看法

来源: 2014-11-15 08:38:1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2003李思怡被吸毒母亲锁在家里饿死案,顺藤摸瓜考古可知,案件当初非常轰动,一个幼小的生命被扼杀,令人痛彻心扉。文人骚客连篇累牍激扬文字,但都没尘凡无忧女士十年后借鬼话编的故事煽的邪乎。

 当时怎么群情激昂愤慨怒砸都好,写出来的经过还是跟上了法庭的陈述一致,尘凡无忧女士安排鬼看到和说的那些吸毒母亲头撞警车车门血流满面,警察电棍击打她,邻居避开等等情节没有。

事实是,警察打了电话给管区派出所,这个有记录,是管区派出所疏忽了,警察也打了电话给吸毒女的大姐,不幸没人接听。孩子被锁在卧室,阻隔了呼喊的声音。害死女孩的吸毒母亲是被送去了戒毒所。

 中国何时能够真正的依法办案,而不是按照舆论导向办案呢?尘凡无忧女士笔下的吸毒母亲似乎是个无辜的弱者,这是我不能同意的,俺认为她是个连畜生都不如的人渣。她根本不配做个母亲。

在西方,法律和医学专业的从业人员是经过严格拣选的,素质要求非常高,人命关天,这些人要是满脑子浆糊,贻害无穷啊。

凡事不能一塑造成弱势就有理了,还是要讲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件美国海关殴打一中国妇女的案子,具体经过不了解,但知道当时也是舆论鼎沸,说是美国法庭判审理决未受影响,关员属于执法,没事。

十年过去了,南京又饿死俩个女童。南京警方没抓那个吸毒的母亲,还每个月给800块钱,悲剧依然重演,警察不用吃官司了。可孩子还是被吸毒的母亲锁在家里饿死直到臭了才被发现。

尘凡无忧笔下刻意丑化的俩个万恶的警察,如果换个角度看,其中一个身患癌症,手术后坚守岗位,立过不少功拿过不少奖呢。而且他们究竟属于玩忽职守还是失职,似乎也有争议。

要说追究责任,政府,社会,甚至邻居都有责任。那个吸毒的母亲是罪魁祸首。

据说尘凡无忧在国内是法律专业的,海外侨民公民已经很多年了,如能从法律的角度,结合西方法律和社会保护儿童的功能对比分析一下整个案件,俺认为比为写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故事而编造情节煽情消费死者更专业严谨和有益。

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才能对避免悲剧重演有帮助。 尤其在案件过去10年之久,南京又发生吸毒母亲饿死俩女童的惨案,人民更加需要理智,而不是煽情。

中国缺啥都不缺忽悠煽情。文革悲剧中国家副主席和北京女中校长之死,为私己利益煽动百姓的情感也算是推手罪魁之一。

要说敬佩,俺敬佩当年第一个把真相过程报道出来唤起社会关注的记者,俺也敬佩敢于为俩位警察当辩护人的律师。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下面的链接,开动脑筋思考一下。

李思怡案法庭审理过程: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10/31/content_1152637.htm

天涯论坛的另一种声音:

http://bbs.tianya.cn/post-158-538704-1.shtml

南京2女童饿死案追踪报道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622/01/2253722_2946470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