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节故事大赛参赛作品(22)——枫林街32号

枫林街32号

看到原创的活动,我想翻找出以前写的一篇侦探小说,但遍寻无着,为了参与活动,只好坐下来写下小说的主要内容梗概,至于细节有很多已想不起来。
先介绍一下我的写作背景。我以前写过言情小说,读者指出过我的作品中有许多漏洞,最常见的是前后矛盾,比如前面提到女主角和男人同居,后面又说她是处女,没有说明既然同居了为什么还是处女。当然这不是不可能,有人结婚几年之后还是处女,但完全有必要说明一下,例如她的丈夫是同性恋者,他们虽然同床却不同梦,等等。其实那是我的疏忽,因为思维不够严密出了纰漏。我之所以写侦探小说,就是因为它需要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推理判断,可以磨练自己,提高自己。以我当时的写作水平这无疑是个严峻的挑战。
在动笔之前,我有过许多构想,试图写一篇不只是读者和作者之间消闲解闷的智力游戏和竞赛。我希望我的小说会有新意,不落俗套,我要写与众不同的侦探故事,却一样引人入胜,满足读者阅读快感。我想在侦探小说中探索人类问题,人性问题,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社会的弊端,包含是非和善恶的争斗,对社会的不公腐败等等现象进行讽刺和批评,这样会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在写作上来一次突破。而且我还会深入探讨犯罪的根源,罪犯为什么犯罪?我会着意阐明复杂的犯罪动机,深刻地刻画人物的犯罪心理,以尖锐的文字凸显人性的阴暗面,做到人物形象鲜明。我的小说会采用传统侦探小说破案过程的套路,包括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有条不紊的破案并让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侦探洋洋自得滔滔不绝解释全过程。我要求小说做到布局精巧且扑朔迷离,情节起伏跌宕,推理严密,让读者无可挑剔。
我喜欢挑战读者,我不轻视读者的推理能力,希望读者积极参与,但不到最后一刻谜底不会浮出水面,读者不知道结局是什么,很难猜到罪犯是谁。一旦看到谜底后,对作者无懈可击的严密推理只能赞叹。我野心勃勃,希望小说有复杂的结构,既是智力游戏,也是文字游戏。假如你再读一遍,会有新的理解,发现故事背后的隐喻成分。这将是一部包罗万象的作品,是一个将生活、虚构、人性、爱情、谋杀、推理、象征等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小说。
为了满足读者喜新厌旧的心理,我想过加入一些其他元素,例如灵异、惊怵、情色、武功等等。我同时又担心有人会认为这是对恐怖、暴力、色情的渲染。还有是不是把警察也卷入其中?而警察局本身就是黑窝,有的案件就是在警察的授意下干的,警察不再是法律的维护者,而是与黑社会组织互相勾结,而黑社会组织又得到有权势的政客的支持,或者我只写警察愚笨拙劣的工作。后来想想,不论哪一种,这样写未免落入窠臼。
按照这种追求新奇的思路,我构思了几篇,有一篇结尾时没有破案,谜底没有解开,到了最后读者还是困惑不解,故事在中途中断,好让有兴趣的人继续写下去,后面的情节也许更加扑朔迷离,也许就成为没有穷尽的小说,这样的结局既有新意又合情合理。另一篇是没有谋杀犯罪的侦探小说,或者只是一般的杀人案,一个沉闷喝酒的男人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杀人,没有预谋,或者是意外身亡,但他怕被人知道,把尸体放在墙壁里。我埋下许多伏笔,但故意让侦探忽略了一些细节,你在侦探小说里第一次看到蹩脚的侦探,而敏锐的读者却看出来了。还有一篇写一个著名的演员,她在台上演戏,戏名姑且叫《枫林街谋杀案》。当演到她中弹身亡,结果她真的死了,躺在台上不能动弹,台下观众愕然。这个故事的灵感无疑来自李国豪拍电影时的意外身亡。
我这样列出几篇主要人物和事件,它们也许和我的初衷不尽相同,但开了几个头却写不下去,只好放弃努力。
后来想想第一次写侦探小说还是要走正统路线,写第二篇时再去考虑这些因素也不迟,谁知这种机会就这么消失了,因为我再没有欲望去写侦探小说,我现在连言情小说都不写了,只写情诗。写诗相对容易,不必构思,来了灵感随便涂上几句,就那么几行,适合我这种懒人,而且不容易出现前后矛盾,即使有了矛盾读者也会认为是诗人突发奇想,不是无意疏忽。说实话,只要你找到窍门,写诗容易获得灵感。我把身边认识不认识的女性,特别是那些有灵性的女性,真实的虚假的都当作我的梦中情人,我给她们写情诗,在诗中我和她们相亲相爱,爱得死去活来,上演了许多爱恨离别的故事,每次恋爱都跟真的一样。你身边有这么多情人,写情诗还怕没有灵感?才思怎么会枯竭?
我知道我的情诗和我的言情小说一样,应该归入滥情一类的作品。我的诗还停留在浪漫主义阶段。三十年代作家如徐志摩林徽因等置现代派大师艾略特于不顾,学习借鉴十九世纪浪漫派作品还情有可原,到了二十一世纪还写那种诗未免让有眼力的人即使不戴眼镜也大跌眼镜。现在我们身处现代派之后的后现代派时代,以后还会有后后现代派,这样一直往后退,就会退到猿人社会,我希望不要在我们这一代发生。只是因为还有读者喜欢,他们的欣赏水平和我的创作水平在同一档次,我才有动力继续写下去。顺便说一下,我前妻在离开我时说你在诗里感情丰富,为什么在现实里那么无义无情?后来我做了些研究,觉得一个人的感情是一定的,有限的,你的感情在诗里耗完了,在现实中就所剩无几了。拿个简单的比喻就是你有十块钱,全部买了巧克力,你还能买冰淇淋吗?虽然你很想吃,并且没考虑自己的身材已经变样(注:不考虑用信用卡或赊账什么的)。
侦探故事讲的是巧合,和许多其它侦探鬼怪的故事一样,我的这篇取名为《枫林街32号》故事当然也正巧发生在枫林街上。和所有侦探小说一样,在这篇小说里我当然采用了倒叙手法,死先于生。故事是从谋杀案现场——一所后来盛传有鬼的老房子展开的,那是一座豪华而阴森的房子,在一排建筑别致,各有特色的房屋中间,还是很显眼。至于是在美国、中国、欧洲还是澳洲没有讲明。这座房子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但故事里并没有出现鬼怪灵异的东西,多少有些出乎读者的预料。开始时破案毫无线索,后来出现许多相互矛盾冲突的线索,再后来理顺了,顺藤摸瓜,期间当然有几次线索中断,但聪明敏锐的侦探总会做到柳暗花明。
因为死者没有赴约,朋友四处找不到他,报警,撬门进去,发觉他已死了几天。这个开头平淡无奇。
死者是个老成持重的人,富有人情味。他最大的问题是不喝到天上出现两个月亮不懂得停杯。他有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了三天三夜后才出来,出来时象个行尸走肉。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后他可以几天甚至一周滴酒不沾。虽然有巨额财富,还是导致他的婚姻不稳定。清醒时他绝对是个幽默、果断、明智的人,而且精力充沛。有时他对下属过分严厉而显得冷酷。但他其实是个热心人,他是许多慈善机构的捐助者,且沉迷于阅读,他对哲学特别是神学颇有兴趣。他经常出言不逊,讲些亵渎神明的话,他说过犹太告密的动机是好的,他同意神为了拯救人类,以基督的名义下凡,尝尽人世间的沧桑和痛苦,如饥饿、疲惫、寒冷,以及生老病死等等,“他遭人蔑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以赛亚书第53章2—3节)但他说既然基督是个凡人,不可能没有罪过,这世上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说他没有罪过就是自相矛盾。如果基督有罪过,他同时又是个神,那不是说神也有罪过吗?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悖论。就因为他的这些言论,有些激进的教徒多次扬言要杀他。
故事具体的背景有圆塔,一片开阔的沼泽地,烟雾弥漫的密林,一封很久以前发出的从未开启的信,出现了一个在房间里踱步的男子,犹豫不决的眼神,神情紧张的面孔,落在案头的烟蒂,小说中还充满神秘恐怖的气氛,如突如其来的枪响,见到猫后晕眩的感觉,阴暗里闪出的影子,等等。还有一只神秘的猫,当然也可以是一只鸟或另一种动物,甚至植物如玫瑰什么的,它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出现。更有一个神秘人物隐藏在故事背后,他也是故事背后的焦点,从别人的谈话中读者能窥见他过去的一些影子,显然他是个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人物。但最令人费解的是在某本诗集中暗示过的神秘的数字4和8,这两个数字和死者有紧密联系。死者生于2月6日,死在4月8日,死时32岁,结过四次婚,有四个孩子,家里电话号码为62263248,根据法医判断死于凌晨3点左右,侦探推测是3点2分。这些数字到底有什么联系,为什么每个数字与4和8 有关?例如32=4X8,6-2=4,6+2=8,等等。
我注重心理分析,对罪犯的心理分析可谓入木三分。我的创作思路无疑受到现代小说的影响,以前写下三烂的言情小说也喜欢加入一些现代手法。我喜欢从阅读中吸收写作技巧,国外有影响的小说,如《变形记》、《城堡》、《声音与愤怒》、《老人与海》、《异乡人》、《百年孤独》,还有《呕吐》、《勇敢的新世界》、《1984》、《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权力和荣耀》等等都看过。我不爱看大部头的名著,即使是对二十世纪文学产生巨大影响的作品,如《追忆逝去的时光》和《尤利西斯》。《尤利西斯》是我出国后买的第一本英文书,还不是二手的,因为在二手店里没找到。拿起不下十遍,都只看了开头几页。有一天我在图书馆看到高行健的小说《灵山》,借了好几次,每次也只看了几页,到期了就续借,只能续一次,然后还书。下次再借时,很容易就在书架上找到,估计象我这样喜欢吃书的人都啃不动,别人就更难了。这样来回不知多少次,有一次过期忘记还了,还被罚了几块钱。我说服自己他毕竟是个中国作家,唯一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不能让他的作品和《尤利西斯》有同样的命运,一定要读完它。
我很敬佩那个年代的作家,他们的作品把民族悲剧和个人经历结合在一起,充满对现实的描述和反思,不像我们这些写手,没有良知和勇气直面社会问题,没有针砭时弊,对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环境损害,频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视而不见,我们堆砌大量华而不实的辞藻,喜欢风花雪月就写些吟花咏月,喜欢感时伤怀,就写人生感悟的文字,把芝麻蒜皮的事扩充成西瓜那么大,或者在那无病呻吟,或者重复一些毫无新意的故事,那些故事无非是把两个互不相爱的人绑在一起,要不打冷战,要不引发家暴,甚至制造谋杀或铊事件什么的,实在是熟烂不堪,你只要读了几页就能闻到霉味。写这种东西不但浪费作者自己的生命,也浪费读者的生命,简直是罪过,我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写手。话说回来,中国现实的无奇不有匪夷所思远远超越了我的想象力,例如一个司机把人碾伤了,不但没有叫警察或救护车,或送他上医院,也没有象有些白种人的所作所为逃之夭夭,而是用刀把他捅死,然后分尸,把尸体的各部分放在不同的地方。要是别人告诉我没有亲眼看到这篇文章我不会相信。所以中国社会问题没有亲身体验很难写好,特别是象我这样缺乏想象力的人,我只能写半自传体小说,我只好恳求那些有悲悯情怀和同情心的读者原谅。好在我的感情生活丰富多彩,在前妻离开我之前,不,应该是在我们结婚之前,我有过许多女人,我们之间发生了形形色色的爱情故事。我要是没有丰富的经历,不可能有许多写作素材。在女伴交替的空档期,我还去找小姐。我找的都是有思想的小姐,她们博览群书,比许多网上写手读得多,看得广,想得深。我去找她们当然不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想那样的话找哪个小姐都一样,也不只是为了交流思想,我没必要花钱去做这种交流,我在书中可以找大师交流。我想做到思想和肉体同时交流,这一点你不破费就难以做到。当时我根据自己的经验写了不少不入流的言情小说,好在现在有些读者闲得无聊,闷得发慌,喜欢以这种故事消遣。
我终于把《灵山》那么厚的一本书看完,我的意思是说,从头翻到尾。其中难免有的一目十行,有的甚至就整页跳过。我喜欢书中对景物、民风民俗的描写,主人公你和她的故事也吸引了我,我要是个女的,也生于那个年代,估计也会像她那样行事,神秘、自由、浪漫,你可以堆砌许多美好的字眼来描述。
他的那种把我你他放在一起的叙述手法我以前也尝试过,而且我更极端,我的故事不是两条并列的平行线叙述,而是互相穿插进行。但看完《灵山》之后,我还是决定放弃完成这篇已经写了几万字的小说,后来一直锁在抽屉里,这次翻找侦探小说时又拿出来浏览一遍,越发觉得不满意。写到这里我意识已经发散了。这是我写作上的另一个缺点,不过对此我有自知之明,不必读者给我指出。我写小说时经常发一些与小说无关的宏论或谬论,让想象天马行空,最后勒不住缰绳。在我迷上写情诗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总是把一些互不相关的东西放到一起,象一盘大杂烩,所以我放弃写小说是明智之举。好在今天没有离题太远,还和写作有关。我现在还在考虑为什么这种想象和那种想象这么不一样。
侦探脸上伤痕累累,有一道伤疤从左上额延伸到右下唇,那是岁月留下的一道最有力的印记。他身材修长,穿着披风,风度翩翩,双目炯炯有神,而且有自制力,无形中给人一种威严感。
故事描写了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博学多识的侦探是亡命之徒,不断动枪打斗。破案过程中,我也用上一些通常的套数,例如表面上看来令人信服的证据,其实是毫不相干的,我描写了几个充满疑窦的人物,制造许多假象,旁证所指的是遭误控的嫌疑犯。作品中所有人物各有自己的性格,刻画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我使用简练、粗俗、生动的对话,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动故事的发展,增强故事的可信性和真实感。
写作时我希望读者积极参与破案的过程中,这一点我前面讲过。那些可给出符合逻辑的解释并推断出问题的答案的线索,在侦探得到它们的同时,也清楚的呈现在读者面前。
其实这也可以算一篇爱情故事,每个主人公都富有激情,但没有色情。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的另一条主线。女主人公用的是生活中的真名,是我表妹的一个朋友,她被男友杀了,杀人犯自首,根据真实故事无法写成一篇侦探小说。她的性格经历成为我的素材。既然有浪漫就有葡萄美酒夜光杯,就有出卖和背叛。她美丽聪明,外表端庄,笑容可掬,傲气十足,但缺乏想象力,她喜欢时尚,穿名设计师设计的时装,只要你看一眼他的音容笑貌,就会永远刻在你的记忆里。她内心却充满不可言传的孤独,对真正爱情的渴望一直折磨着她,同时又在不断逃避。
她卷入多角关系。写这种感情纠葛,并不是我的初衷,不在我的构思里。看来因为言情小说写多了,身不由己,欲罢不能,这类故事已经进入我的潜意识,每当我动手写作,便会自动从笔尖流出来。好在我不没有渲染色情,这对象我这样被有些人标榜为色情狂的写手已是一大进步。网上有一位名为资深评论家的ID对我的作品作过分析,他说我的言情小说其实就是色情小说。即使他说对了,但他没有看出来我是为艺术而色情。他说我可能故意把自己写成比实际更坏些,他以为我的生活哲学就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反正我觉得那位自诩为评论家的人所发表的评论大部分狗屁不通,只有一句能够接受,他说一个作家青春期写诗,成熟后写小说。我原先写小说,后来写诗,看来是越活越年轻了。不怕说句实话,其实在朋友中,我现在羞于启口告诉别人喜欢诗,更别说写诗了,假如他们知道了一定会觉得我肯定不只是一般的毛病,假如还算正常人的话。
侦探和爱情两条并行线叙述同时进行,不是平行线,是象两条平面上的直线,最终会相交于一点,故事就在那里结束。
侦探破了案,整个过程,合乎逻辑,没有破绽,但案犯对判决不服,他说他确实动过杀他的念头,还做了充分的准备,他是从死者的门口经过,留下了蛛丝马迹,但他当时犹豫不决,最后改变主意。当他再次返回时,还没下手死者已经死了。
案犯请了个最有前途的侦探找到真正的罪犯还他清白。这人装扮滑稽,抽着烟斗,留着八字胡,其貌不扬,双眼昏昏欲睡,说话慢条斯理,带着古怪的腔调。他本人有些玩世不恭,愤世嫉俗,喜欢周旋于不同女人之间。初次相识,不会给人精明强干的印象。但他却非常敬业,有着敏锐的感知力。他观察入微、料事如神,和我一样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都相当复杂。他最有兴趣的是那些不可能案件,例如灭门血案,密室连环谋杀案等令警察束手无策,似乎毫无破绽的刑事案件。我把他叫着侦探B,那第一个侦探自然是侦探A。
上篇的开头所发生的事情在下篇开头再次出现,只是以不同的角度叙述。
侦探B在下水道里找到一个重要的物证。你看到他走过令人毛骨悚然的漆黑的长廊。小说还写到一个早晨他在湖边和流浪汉的谈话,这个情节进展缓慢。有一个酒鬼也是重要的线索。当主人公在海边观看日出时,突然豁然开朗,所有互不相关线索都连到一起。
最出乎读者意料的是,侦探A才是真正的杀人犯。这故事到了最后才解开杀手身份之谜。作为一个聪明经验丰富的侦探,在真相大白之前侦探A不可能不知道别人在侦探他,他有时故意布下迷局,最后还做了一次生死相搏,但都无济于事,最终难逃法网。
侦探A杀了人还把无辜的仇人当替罪羊,故意栽赃。侦探B从他们过去交往的一些蛛丝马迹,找到死者和替罪羊与他之间的恩怨,分析了他犯罪动机。他年轻时信奉共产主义,后来改信基督教,是一名虔诚的教徒。他犯罪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破了许多案子,很想看看有没有人能破他的案子,多少也有一点变态心理。他一个破案高手做的案子,自然是天衣无缝。没想到这世上真的山外有山,一山更比一山高。
这篇故事肯定还有一个要解释的地方,为什么嫌疑犯没有认出真罪犯?死者和罪犯可能没有直接接触,但嫌疑犯和罪犯是见过面的,为什么没有认出来,难道侦探A面部伤痕太多无法辨认?或是改容了?这就当作悬念,留给读者猜想。而那个幽灵一样的人物是谁也是一个谜,我在故事结束时也没有揭开谜底,这是我给小说留下的最后一个悬念。
我只是简略述说了一些情节,虽然内容的可靠性可以保证,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但我没有把故事的线索交代清楚,没有引述具体的段落或对话,我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既然是介绍我也避免写得过于繁琐,二来那是多年前写的故事,许多细节无法记清,三来希望有好奇心的读者还能保持兴趣,想看这篇小说,哪怕只有一两个这样的读者也好。
我的结尾是开放的。可能侦探A对判罪不服,请了个更高明的侦探C,发觉侦探B才是真正的凶手,如此等等,循环往复,永无止境,我在无意中写出了原先构思的一种没有穷尽的小说。
我写作的动机本来是想娱乐读者,后来自己在创作中获得许多乐趣。写完之后,我觉得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好侦探,甚至也想过谋杀什么的,这让我再次看清人性的阴暗面,也就觉得自己的故事确实可信。这是一篇创造力、气氛、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叙述时我运用蒙太奇技巧,其中的对话经常含义不明,需要读者全身心投入才会理解,而且注重幽默、玩笑,还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假如你再读一遍,就会有新的理解。不是自吹自擂,整个故事迷雾重重、悬念不断、错综复杂、精彩纷呈、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确实是一篇有独特风格和趣味的侦探故事。
但作为一篇小说我并不满意,应该说作为侦探小说《枫林街32号》还不是完美无瑕,有的人物关系显得牵强附会,对情节的安排还有改动的余地。我的文风一向矫揉造作,现在想想有些地方完全没有必要作不必要的解释,还有对数字4和8,我多少有点故弄玄虚。好在两个侦探没有成为概念化人物,做到读者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无法预测。我觉得最大的缺点还是缺少创意,当时没有贴出来,这是主要原因,虽然有了令人惊奇和意想不到的结局。
至于小说中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我的写作水平有没有提高,只有等读者诸君来评断。
读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我的这篇小说是为另一片小说做宣传。其实,和其它侦探小说都一样,你知道了故事梗概和结局,就不想再看了。我现在无疑是给这篇小说判了死刑。假如我找到它,也不想贴出来。既然这样,也就无需去找,就让它尘封在一堆稿纸里。

所有跟帖: 

作者写得很专业。。。。说个真的吧,Steve Jobs刚刚去世了。 -飞飞~~- 给 飞飞~~ 发送悄悄话 飞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7:09:50

是,可惜、惋惜!他短暂的人生,那么绚烂。 iPhone 4S--iPhone for Steve -茹菲- 给 茹菲 发送悄悄话 茹菲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8:27:59

“iPhone 4S--iPhone for Steve”--真是呢。:(( -飞飞~~- 给 飞飞~~ 发送悄悄话 飞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9:06:56

为这个世界感到遗憾和惋惜,一种时尚就要成为历史了。 -宛儿- 给 宛儿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8:51:57

嗯,“他用“苹果”改变了一个时代”。 -飞飞~~- 给 飞飞~~ 发送悄悄话 飞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9:07:53

苹果的未来难料啦. -盈袖2006- 给 盈袖2006 发送悄悄话 盈袖200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19:12:39

是啊,今天苹果股票好像临时停牌了,可能怕股价出现大幅波动. -飞飞~~- 给 飞飞~~ 发送悄悄话 飞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6/2011 postreply 06:37:09

感觉是LinMu的文风,即使篇幅再长也能引人读到结尾。 -夏梦雪- 给 夏梦雪 发送悄悄话 夏梦雪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5/2011 postreply 20:37:51

有意思。。。没见过这么写的 -拥抱哥- 给 拥抱哥 发送悄悄话 拥抱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6/2011 postreply 13:05:26

不算创新,我读过这种写法.:) -飞飞~~- 给 飞飞~~ 发送悄悄话 飞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11 postreply 05: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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