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的故事连载(十五)

来源: 净月笔迹 2011-02-22 03:29:5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325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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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的故事(十五)

    像每次回国一样,我们又全家浩浩荡荡地回“故居”及周围的景点到处逛了逛,顺便送我爸爸回家。

大家都赞叹不已并引以自豪、为了半年后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而进行的建设,却让我觉得怅然若失——街道宽了,汽车多了,人们的住房条件改善了,可是,那些很多能引起我儿时美好回忆的小胡同、小街道、小店铺已经不见了踪影。站在地安门路口,一眼望去,宽宽的中轴路边儿上,只有那个著名的“钉子户”——卖糖炒栗子的小门脸儿,门前还像很多年以前那样排着长龙,让人感到一丝的亲切。可是,听说,他们也呆不长了,所以才有更多的人从大老远的地方开车来,排长队,想买“最后的栗子”。

 这条街上还有的理发的“板寸王”、卖包子的“狗不理”以及吃火锅的“满福楼”,当然还有不远的什刹海边上的“荷花市场”(如今是北京有名的酒吧街),都是远近闻名。我们一家去“满福楼”吃了一顿“团圆饭”,就各奔东西了。

临回德国之前,R终于打来了电话,问了航班和时间,说他会来接我。可是,出了机场,我跟儿子四下望望,却没有看到他的影子。我正要拨手机,却见他手捧一大束玫瑰花,脉脉含情地从人群里朝我们走来。

他还是那么帅,金色的卷发显然刚刚理过,一袭黑色长款大衣使他走路时,想不“风度翩翩”都难!再加上手中在满天星中盛开的红色玫瑰花,在接机的人群中,显得那么显眼、那么与众不同。

我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这样浪漫的接机。小别重逢之后再次四目相对,我知道,我们是分不开的。

    后来他告诉我,其实当我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一怒为“陈醋”,头也不回地跑回中国之后不久,他就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那个时候他就暗自下决心——再也不见我了。

“跟我想的一样。”我不服软地说。

但是,后来,他就忍不住开始想我。正好他的朋友马丁常常去中国工作,而且因此找到一个非常好的女朋友,他对中国文化和中国女人比较熟悉,给了他一些开导。他们是几十年无话不谈的老朋友,马丁在调解我们的矛盾、和缓我们的关系中真的功不可没。

可是,他说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当初生那么大的气。我说:“你知道吗?我以前也有过很多的男朋友?”

“我知道,正式的婚姻就已经有过两次。”

“那你想让我都告诉你吗?”

”不要、不要。“

 我继续说:我最讨厌在男女关系中总是回顾过去。我遇见过一些男人,一见面就要“痛说革命家史”,祥林嫂似的唠叨她前妻或前女友怎么对不起他,还要不停地追问我的过去。我们都是为了向前看、为了新生活才走到一起的,我不原意把时间都用在回顾和总结上,也不原意让过去的“一时糊涂”和“软弱失足”什么的来干扰我们今天的生活。

我之所以喜欢R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有很多两个人都感兴趣的话题——文学、艺术、宗教信仰、哲学思想,特别是中西文化的差异和因此而发生的趣事。实在没有的说,就沉默。默默地看着对方,默默地看着美好的景色,默默地听音乐,默默看着尽情嬉戏的孩子……生活中有太多美好令我们享受和珍惜,为什么要为不愉快的过去浪费时间呢!

他说:“你是对的。我们以后不再提以前了,不过你到底有过多少男朋友啊?”看,又来啦!我们都笑了。

其实,过去的生活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不提,但是,却不可能全部遗忘。而事实上,人到了一定年龄,身边的事情常常很快忘记,而那些越久远的事情,越是在大脑里日渐清晰。加上有一些人或事,常常或者必须在我们眼前出现,作为过去与今天与未来的连接,提醒着我们很多有很多很多、我们也许不原意提起的过去。

有一次,我们开车出去玩,R的手机响了。他的手机在车上就调成车载,他和对方说话,车里的人听得清清楚楚。可是电话另外一头的人常常不知道参加“电话会议”的人有谁。

R说,我没有什么秘密,不怕你听,不过你不要吭声,不然打电话过来的人会不舒服。我不知道为什么,倒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可是,这次的电话却好像不那么令人愉快。

“咳,L先生!”对方显然是一个娇滴滴的年轻女人。

“咳,L太太!”R 居然这样称呼她!我知道,这是他前妻!已经离婚20多年、还保持他光荣姓氏的尼娜!我知道,她是R儿子的妈妈;我理解,就像我女儿的爸爸、我的前夫跟我的关系——虽然早已经不是夫妻,但是,仍然保持着亲戚一样的关系。可是,他们这样类似调情一样的谈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点儿不舒服。

尼娜从17岁时跟R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之后,就搬到他家不走了。一住就是八年!她对R的照顾,比R的妈妈还要无微不至。R 比她大三岁,那个时候还在上大学,每次回家带着脏衣服,都被她洗干净、熨平整,再放回包儿里。R有她这么一个会做家务的前妻,我又是另一个极端的典型,她就是我那个很难超越的标杆!

同居八年之后,尼娜要求结婚。R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终于有一天,尼娜摊牌了——不结婚,我就搬走!R以为她在吓唬他,谁知她真的一个星期没有回家,还告诉R她是在一个男人家里!

原来她去了一个对她一见钟情的男人家,跟那人同居了一个星期!对此,R 的表现让我大跌眼镜。他居然跑到那人家里,把尼娜提起来,说:“这是我的女人。回家,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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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吧,吃不完的老陈醋,呵呵,钻石人人爱,人人爱钻石:) -蜂蜜- 给 蜂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2/2011 postreply 09:17:39

    Ding!!! -flowerstar- 给 flowerstar 发送悄悄话 flowersta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2/2011 postreply 09: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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