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约 Cindy 和 Mimi 一起去吃提拉米苏蛋糕。Cindy 很爽快的答应了 -- 这个丫头,前几个月连吃一个色拉都要算算有多少脂肪,现在订了婚,大概觉得自己不管好歹都有人要了,於是大开吃戒、百无禁忌。扭计的却是 Mimi ,几天前她发现自己从前最得意的一条牛仔裤竟然穿不下了,十分受挫,於是下定决心开始节食。
我跟她说,“这种蛋糕很特别的,你不试一下肯定会后悔。”
她嗤了一声,“我试都没试过怎么会后悔?假如我试了一次觉得好吃,以后麻烦不是更加大了?”
我们坐在铺着红白格子桌布的小圆餐桌前每人叫了一份提拉米苏蛋糕。
不出所料,第一口下去,Cindy 就高高的扬起了眉毛,“这蛋糕是怎么做的,味道简直好得不思议!”
“你还会不会讲中国话了?‘不可思议’ 就‘不可思议’ ,还‘不思议’ ,我又不是日本人,恶心不恶心。”
“真的,实在太好吃了。我一定要叫 Ken 一起来吃!” 她掏出笔记本忙着记这家店的店名和地址。
我问她,“你觉不觉得这种蛋糕的味道很像爱情?有点甜,有点苦,有点涩,又好像有点冲,总的来说,叫人形容不出、不知所措。可是,一口吃下去,却那么香,香得一口没吃完就立刻想吃第二口,像傻瓜一样。你觉不觉得?”
Cindy 的小勺子停在半空,呆了一下,她扑哧一声笑了,“当然觉得了,我觉得你肉麻得不思议。”
我假装生气要打她,她嘻嘻一笑,躲开了,“你怎么知道这种蛋糕好吃的?”
“上次 Jason 带我一起来的。我们开车经过这里,他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把我拉进来。”
“哇,”Cindy 不无羡慕,“他这么有情调啊?”
我得意的点点头。
“对了,最近有没有什么敌情?”
我摇摇头,“没有什么。大概我是在自己吓自己,他前任女朋友到美国来出差,他去见见她、带她出去玩,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我想,既然她和Jason还是朋友,那么我也就应该学会去跟她做朋友。上个星期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我觉得她这个人蛮好的。我想,就算路伟现在突然给我打个电话说他就在这儿,我也会去和他见一面的。毕竟,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嘛。反过来说,两个人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其实也是好事,至少说明两个人的感情没有到达‘爱之深、恨之切’ 的地步。”
Cindy 满意的点点头,“我发现你进步很大,不错。不过,” 她善意而煞风景的提醒我,“这个时期--就是说那个女人在美国的时候,还是应该小心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