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亿美元的陷阱 —我看第1号提案

来源: mary_亮光 2024-02-06 09:28:2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099 bytes)

64亿美元的陷阱

                                            —我看第1号提案

 

使女

 

            今天接到初选选票,迫不及待地打开,3月5号投票就结束,我怕自己来不及仔细研究而不能准确地表达我作为一个公民的意志。结果,刚刚读了提案一,汗毛立即竖起来,脑子里的红色警报灯不停地闪动!我要写,要让朋友们知道我的不安,要告诉朋友们我在担心什么。

 

            根据我观察,那些插手慈善、与各种善于做慈善的宗教一较高下的政府都在以自诩为神。

 

            它们将自己放在帮助者与被帮助者之间,从一些人的口袋里拿钱,放进另一些人的口袋里,慷别人之慨,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这种做法对任何人都不公平。它不仅打击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还能用不劳而获败坏穷人的道德,用自封的财富重新分配者的权力腐化政府。

 

            原因显而易见。纳税人的钱不属于任何个人。政府为什么要关心这笔钱是否花的值得?扪心自问自,我们会关心别人的钱花的值得吗?我不会。你花了两瓶啤酒的钱买到了一瓶啤酒,和我有关系吗?!这不是批评,是对人性的认识。

 

            此外,政府钱多容易滋生腐败。以为无家可归者建造住房为例,我们有谁真的了解某个住房项目从开始到完成的全部过程?承包商是谁?为什么这些承包商能得到业务?供应商是谁?购买的价格合适吗?无家可归者真的想住进房子里吗?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主观决定的,而且不可能如我们希望的那样透明。即便是百分之百的透明,大多数人也不会关心,因为钱不是任何个人的。这些无主的钱使处理这些钱的政府拥有了更多的权力,进而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使用权力的机会。也许,您会说我们可以依赖审计。不错,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但实际操作起来,情况就不那么简单了。

 

            与此同时,政客们常常把这些钱变成他们的筹码。他们不再是凭借自己的功绩和治理理念而是凭借为政府获取资金的能力来相互竞争。这种竞争无论在学区、市区、城市、州,还是在联邦级别的竞选中都屡见不鲜。这样的竞争侵蚀了我们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伤害了我们这样一个富有活力的自由市场经济。它们束缚了自由市场这个无形之手,从而导致了贫困。看看加州在短短十几年中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精神疾病、无家可归、犯罪、肮脏的街道、布满涂鸦的墙壁和桥梁……昔日让人可以无忧无虑地闲逛的旅游胜地旧金山今天变成了一个到处可以闻到大麻气味,到处会担心自己停的车会不会被砸,到处需要小心周围环境以防被人偷袭的没有必要绝对不去的匪窝。

 

            总之,政府得到的钱越多,它拥有的权力就越大。作为个体公民,我们会感到越来越无力。而无力感会引发大众对政府的依赖。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我们必须打破它。否则,世界的灯塔将会黯淡。一个开放的社会将会逐渐关闭。中产阶级将会加速萎缩。我们生活的质量也必将会不断降低。

 

            实际上,政府应该专注于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并赋予我们更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力量。作为美国公民,我们不应该害怕被政府抢劫。我们不应该担心我们的孩子在学校或街上是否安全。我们的公园应该是干净的,不会满地都是毒品。我们的小企业应该繁荣的,而不需要担心一次又一次地被抢劫。我们的退伍军人应该受到尊敬。我们的警察应该得到赞扬并且薪酬优厚。 作为普罗大众,我们不需要精美绝伦的PPT、令人费解的统计数据、混淆视听的图表、表格和数字。我们不是傻瓜。我们可以看、听、品尝、触摸和感觉。我们判断一个政府是否优秀,是通过我们的常识,而不是他们高尚都理念或雄辩的演讲。

 

            第1号提案完全是对“均贫富”理念的热烈拥抱。它的宣传要点是退伍军人。然而,如果提案作者真的关心退伍军人(只有10400而不是171500,即6%),他们应该只为退伍军人写一个提案,即便这样的提案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知道,加州只有10400名退伍军人,而无家可归者是退伍军人的16.8倍!从法案中推理,在64亿中只有10亿用于退伍军人,而纽森的宣传片里却大肆宣扬这个提案是为退伍军人的。

 

            如果加州政府真的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应该过度干预经济,让它无法繁荣;就应该让所有宗教都进入公立教育系统;就应该推翻已通过的第47号提案,让那些偷取950美元以下的不法人士得到应有的惩罚和教育,使我们的社会安全更有保证。

 

            政府该做的事并不多,但做好是需要很多精力的。真希望我们的民意代表把精力和才能用到该用的地方。

 

            我不会同意第一号提案,您呢?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