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以宽恕,但不可以忘却,更不能再犯!!!

来源: 2010-05-28 10:57: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们两位又管理又发强贴,比那些前任强多了:
一个不见踪影,一个只顾自己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