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小姑娘爱丽丝

来源: 北极湖 2019-02-27 04:16: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769 bytes)

                混血小姑娘爱丽丝

 
                          北极湖
 
朋友兰迪的混血小外孙女爱丽丝是一位活灵活现的小精豆!
 
七岁那年,与父母,哥哥,姥姥,姥爷乘迪斯尼邮轮去巴哈马旅游,看到那神奇的海岛,美轮美奂的沙滩,小姑娘一个人悠哉悠哉地跑到了“爪哇国”,小宝贝“擅自脱逃”,令四个大人坐立不安,尽管他们知道,这个岛屿归迪斯尼所有,安全得很,但毕竟是一个七岁的小姑娘,大人们分头搜索,折腾了老半天,而就在父母,姥姥,姥爷精疲力尽之时,小姑娘只身一人,大摇大摆地走了回来,在回船路上,姥姥死死抓住爱丽丝左手,直到踏上甲板,才将其松开,松开手的那一刻,爱丽丝如释重负地说了一句令所有在场的人都哭笑不得的“金科玉律”:“嗨!我的手终于自由了。” 
 
小姑娘有很多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一年级时,从未上台指挥过学生乐队的她,自告奋勇,厚脸皮地在台上装模作样地指挥起乐队来,瞧她那一副正经的表情,台上台下的人大笑不止。
 
小孩子没有条条框框,一次和母亲去购物中心,小姑娘见着喜欢的就放在购物车上,妈妈绷起脸,故意严肃地对她讲:“小孩儿不能什么都拿。” 你猜,爱丽丝怎么回答:“既然带我来了,就是来买东西的,如果不让买,那你还带我到这儿来做什么?”
 
爱丽丝长得十分可爱,漂亮,粉雕玉琢脸蛋,两只大大的眼睛,宛如夜空中两颗明亮的小星星,而从她身上展现的活力,也像迷人外表那样,光鲜亮丽。竞选学校晨间广播员,爱丽丝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老师对她的评语是:“可能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好的人选了。” 她聪明,学业出色,上人体解剖课,几堂课下来,人体大大小小206块骨头被她记得滚瓜烂熟。
 
三年级,选修美国文学,在很短时间内,便将一位著名美国诗人的长诗背诵下来,班上,有许多比她大的同学,一大票学生,只有她和另一位学生能背得出来。'
 
爱丽丝在课堂上的强势也延续到运动场,在足球场,许多小男生都踢不过她,那些男孩子很不服气,可回到家,也不得不向父母承认,那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真是厉害!
 
孩子就是孩子,他们的天真无邪是这个世界最纯洁,最新奇,最富有想象力的图画。
 
三、四岁在幼儿园,爱丽丝经常趁老师不在的空档,煞有介事地拿起童话书,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小伙伴们佩服得不行,事后,妈妈问她:“书上的字你都认得吗?” 爱丽丝胸有成竹地回答:“不认识的就跳过去,反正我自己还可以再编一点儿。”
 
提起这位可笑的外孙女,朋友兰迪的话说也说不完,小外孙女既聪明绝顶,又傻得可爱。爱丽丝喜爱中餐,每次去中餐馆,都要点北京烤鸭,令人费解的是,鸭子一上桌,她连碰都不碰,唯独对配烤鸭吃的小发面饼垂涎三尺,吃都吃不腻,姥姥不明白,问她:“为什么老是吃那个包鸭子的饼?” 小姑娘仰起头,撅着肉嘟嘟的小嘴唇,理直气壮地讲:“我就是因为喜欢吃这个饼,才点北京烤鸭的,要不然,我点它做什么?”
 
爱丽丝的糗事,稀奇事一箩筐一箩筐,有这样一位不按常理出牌的小外孙女,确实是一件最幸福,最甜蜜的事。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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