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了,该禁止攻击性武器了
这次的屠杀用的枪,又是前几次都出现的 AR-15。这是 M-16 的民用版本,而 M-16 是世界两大攻击型步枪之一,从越战以来就装备美军和盟军部队,火力强大。
美国的民间持枪权,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民间需要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 government。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普遍地被拥枪派所推崇,却又没有什么依据。如果你相信这一点,你可否举出一个例子(就一个,不用多!)来说明,枪成功地吓阻了 government ?Anybody? Anyone? [撇嘴]
157 年前,民众拿起枪来保卫自己的生活方式。接下来的五年,叫美国“南北战争”。拿起枪先动手的南方,被北方的政府军彻底碾压,南方名城亚特兰大被付之一炬,近百万人失去生命。
1993 年,在德克萨斯的一个叫 Waco 的地方,有人拿枪对抗联邦政府。联邦随即调派坦克装甲车,围困 Waco 长达 51 天。之后进行强攻,最终击毙所有武装分子,共造成 82 人死亡。
2014 年,在内华达州的 Bundy Ranch 班迪农场,班迪一家三个持枪对抗联邦的土地管理机构,闻讯而来的还有大批持枪民兵。联邦武装为避免冲突,暂时撤退。一时之间,仿佛手头的枪真的能和 government 对抗似的。如果你继续跟进这个事情,就会知道,之后的两年里,联邦政府逐一逮捕了全部 20 多个带头对抗联邦的武装民兵,包括班迪一家。
在现代的政府面前,民众手里的枪,其地位不比烧火棍高多少。谁要是拔枪对抗,一定是严厉镇压。这,就是“保守派”所一直呼吁的 law and order ! !
枪,是靠不住的。那要靠什么?答案是法律体系。就拿班迪农场的事件来说吧,20 多个被逮捕的武装分子,最终只有两个被成功定罪。班迪兄弟的审判,最终因为联邦警方处理证据时出现问题,案子 mistrial 流审。虽说不是无罪释放,却也是同样的结果。最终救了他们的,是这些“红脖子”们所痛恨的笔杆子律师。这个案子维护法律尊严的审判法官,应该是个“保守派”吧?得了吧,别意淫了,法官是“又臭又硬”的“反动”左派前总统奥巴马任命的,左派法官。美国的法律体系,大体还是公正的。
在美国的现实情况下,民众手里持有一定的武器,用于防贼防盗,确实是有必要的。达到这个目的,手枪和散弹枪是最有用的。
攻击型步枪(俗称“冲锋枪”)只能制造恐怖。这次是个脑子出了点问题的白人至上主义者,下次也许就是个想爽一把的赌徒,再下次也许就是个巴基斯坦来的恐怖分子,再再下次也许是个有精神疾病的少年,再再再下次 ......
人类的进步,总是不断地在 risks and benefits 威胁和好处之间做抉择。威胁极大,而好处几乎是零,该如何抉择,不是很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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