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关于国内遗产的帖子,都有人说,算了,高姿态让给国内弟兄姊妹,因为你人在海外没有尽孝。
每次读了这种说法都有反驳的冲动。
首先,作为父母,子女成年后有几件事是他们的职责,非办好不可,否则是无法在上帝面前报道的。一曰婚嫁,子女的那份嫁妆或聘礼,无论如何必须给并且一视同仁,否则立刻在子女的婚姻中得报应。二曰孙辈出生,祖父辈的祝福是必须给的,否则也立即遭惩罚。三曰遗产,每个子女都应是公平的,否则多得的那个,总会有报应的。
这是因为婚姻-血缘是上帝的法则 (不信上帝的可以理解成人类几万年摸索到的规律),有人想要抗拒这个法则吗?
我的朋友,很早就离家了,父母从来就不喜欢他。遗嘱里没他的份。结果上帝在这几年里陆续把他弟弟妹妹拿走,只剩下他一个。逼得他那偏心的父母不得不把全部财产留给他。这是报应之一。
我的亲戚,父母病重时做手脚,把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结果配偶很快得癌症,为治病把那房子卖了。这是报应之二。
我的另一亲戚,父母偏心于她—给她嫁妆不给姐姐嫁妆,厚礼她的孩子不给姐姐的孩子,惹恼了国外的姐姐。等到她儿子要到国外念书时,姐姐拒绝帮助。结果她多花的钱不知是她从父母那里多得的多少倍。 这是报应之三。
至于因为我们在海外,父母不给嫁妆聘礼,不给孙子女礼物,而造成家庭成员心里不平衡,网上我们还听得少吗?
所以我们争取自己该得的那份,是履行‘上帝’的法则。我们既然有父母的血缘,遗产就应该有我们一份。把嫁妆聘礼等一并算上,一点都不能比国内的弟兄姐妹少,在‘上帝’眼中才算公平。我们争取,是纠正父母的错误(可能因为他们年老体衰无法做正确的事情),使他们在上帝面前完美一点。难道我们要像前面两个例子一样,在错误面前无所作为,等上帝出面来惩罚吗?
另外说到我们出国了,没有在父母面前尽孝也是不值一驳的。国内的弟兄姐妹在国内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好处,远远超过他们对父母的付出。以我家妹妹为例,她的孩子是我父母带大的,她的几个工作都是我父母安排的,越换越好。平时的日常用项,我父母总是操心着她缺什么,看到有好的deal就买了送去。父母的清洁工,做完了父母家就去妹妹家,由父母付钱;端午节的粽子,春节的腊肉,中秋的皮蛋咸蛋,。。。每年都是十几斤的朝妹妹家送,几十年了持续到现在。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我们海外几十年,得过父母的这些恩惠吗?现在父母老了,我妹妹难道不应该挑起照顾他们的担子吗?国内的子女并没多做,只不过跟他们多得的扯平了。
海外华人应该让遗产之说应该休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