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情况我没仔细研究,但稍微研究过。我觉得,如你所说,孩子有三万多的收入,完全可以做独立人,自己来处理,和爹妈无关。你读一下1040 对dependent的定义,他不合适,或缺了啥,今年赶快处理,明年报税的时候完全独立。我记得和earned income没有关系。要证明的是他能support自己一半以上。实际上,这个很含糊的,IRS很难跟你较真。如果你还怕,建议你把孩子的学费以gift性质直接给孩子,孩子自己交。。。
申明:我不是专业会计,就是自己研究过,还没仔细针对你的情况。给你一个思路,你自己读一下。就一个8863的instruction和1040对dependent的定义。如果不确定,找专业的。我不认为fasfa的定义和tax上的定义有关联。如果你弄清楚了,希望你来反馈。尤其专业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