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他所用的“无过失离婚州”概念

来源: 2016-09-29 19:14: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拿加拿大的法律来说,也有“分居一年”构成离婚要件的说法, 据汉代蜜瓜,大陆需要两年,但加拿大的法律关于离婚理由还有劈腿、人身虐待以及精神虐待等,相信后面几种理由同样在美国适用,因为这是维持婚姻内人权理念的基本,而他和另一位“专业人士”,对于有小三这样的婚姻困扰提问,用“无过失离婚州”这样的词说事,也是醉了~~~ 而且,人家是想拖时间,我根据加拿大的类似情况说,一旦分居期间仍有你情我愿的同房,那么分居一年的计时就归零,他们也嘲笑我,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