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有一个第三方交换钱和Title,这个叫Escrow。具体各地谁来做escrow,有些细节的不同

来源: 2016-07-25 11:54:5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房子买卖数额比较大,买方先给钱,或者卖方先给房产证件,都不合适。钱要一定时间验(不是空头支票)、还要花时间理顺银行的贷款还款,Title要查是否clean。为了防止风险,成熟的市场都是找一个第三方来做这事,这叫escrow agent,是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人,(中文不知道叫什么,因为我在中国的时候,中国还没有这角色)。买方把钱给escrow,卖方把房产的证件给escrow,都没问题了,做一个交换。

前面有人提到Title Company,其实Title Company是查Title是否清白,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是否有纠纷,然后提供Title Insurance的。在一些地方(比如北加州),通常一个公司既做escrow,又做title insurance。所以有人以为title company就是交换的地方。在另外一些地方(比如南加州),通常escrow和title是两家分开的公司。在其他州、省,情况有可能不同,有的州买卖房子要律师参与,有的不要。北美各州各省的法律、习惯不一样,这样的问题要说名所在地点,最好找当地的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