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真的看人,有的人明事理或脾气好,就可同住。

来源: 2015-03-05 14:21:4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呢,是公婆未必懂事理,而我自己是绝对的脾气不好,俩一排列组合,结论是相敬如宾比较妥当,别真把自己当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