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共要想为国为政清明,在王林清这个案子上应该做下面几件事。
(1)废除西勘院和赵发琦签的合同,如果这个合同不符国家政策特别是地下矿产政策。而不是高院判决西勘院和赵发琦签的合同和西勘院和刘娟签的合同都有效。并且要给予赵发琦适当补賞。
(2)废除西勘院和刘娟签的合同。同时责成检察院立案查清幕后交易的权钱勾结。没收非法所得。
(3)收回合同中的国家矿产资产。废除上面两个合同和相应产生的合同。
(4)恢复王林清的公职,并以秉公执法,揭露黑幕予以奖励。
(5)禁止任何人对王林清和崔永元的打击报复。
(6)以此案为线索,彻底清查司法腐败问题。
水可载舟也可覆舟走,否则,土共将彻底失去民心,在将来遇到事情时,再哭诉“无男儿”时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