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私仇通常有权利执行力才算吧?

来源: 2018-07-03 22:37:2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比如公司主管利用手中的权利把自己不喜欢的人借机解雇了,这算是公报私仇。再比如教授故意给学生低分数,让其无法通过考试,这也是公报私仇。这两者都有执行权力。

崔永元的确是报私仇,但不算公报私仇,因为他手中并没有公权利执行,最终是否判对方大小合同不是他说了算的,必须有政府部门调查结果,由政府判决。其次,崔永元是公开爆料,跟告密不同,不是私下的,由于公开性,所说的内容是会受到监督的,如果捏造事实,他自己要承担责任。

而告密是公众以及被告的当事人本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很大空间捏造事实,最后的裁决也不受公众监督,只有告密人与接受告密内容的人知道。怎么处理公众并不知道,被告密的人被处理了都未必知道怎么被处理的。

告密与爆料不可混为一谈,二者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