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网联有限公司,建设合法监控平台(3-1)

来源: huzi2015 2017-11-21 04:47:4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878 bytes)

  8月4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通知表示,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文章进一步分析说明了,实施这项重大举措的原因和必要性。

    我非常赞赏中国央行采取的此项金融管控监测措施。 这项管理措施的实施,是国家管控金融的正确思维和措施。籍此建立长期有效的防控金融风险的机制,掌控国有及民间金融动向与监管并举,是金融行业的标志性措施。 其最直接的作用和意义显然是,立即遏制以创新名义,但实际是扰乱市场的非银行机构的野蛮生长。

 

   在当代经济模式下,一个主权经济体中,金融的稳定繁荣,与有序运行,合理增长,对一个主权经济体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夸张都不为过,它对内关系到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外则是防护各种国际经济危机、及非正常经济冲击的唯一屏障,除非不参与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学者们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论述不胜枚举。

    其实道理很简单,当一个经济体金融发生风险时,此经济体必得倾全部经济力量和手段阻止和挽救,以避免经济陷入全面危机,而其它任何经济行业则只形成局部的风险,容易防控和治理,难以全面影响,而且往往通过金融政策来及时有效的调其归正。金融领域的这一重要地位和作用,仅此即可证明。

    从实践的角度看,就连经济第一,市场经济最发达完善的美国也不能改变这一规律。2008年的次贷危机,美国为了避免经济陷入全面衰退,只能使用非市场经济手段,采取央行注资危困行业,全面零息量化宽容的金融措施,至今余波未平,不仅拖累了经济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美国多种国际政治、军事、经济战略的进程,可谓现实教材。

     中国近5年提倡创新思维,涉及并扩展到各行各业,其实并不完全可取。其它不说,金融领域的创新就不应该放手不管,任其所为。除了上面指出的金融地位之外,其它原因也显而易见。

     比如发挥金融的对经济的调控能量,就必须掌握最全面的金融信息数据,游离于监控之外的金融“网络创新”,显然属于监控盲区,由此而制定的金融政策作用必打折扣。 再比如,这些所谓创新,往往是以经济体金融的权限和完整性为侵蚀目标,以新技术、高息吸储等噱头,已经对金融的稳定造成危害。其它原因,还有仅以商业法人主体信誉为限,不可能完全保障用户利益,极易造成经济的或社会性的乱象; 为非法活动提供可能的金融渠道;尤其要注意到,有能力介入此行业的法人主体,往往已经具备较大经济能力,不加监督的任其野蛮生长,实际是在鼓励垄断的形成,何况这些网络主要网络企业带有不可质疑的外企外资性质。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恶瘤,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要通过严苛法令遏制的,中国为什么毫无顾忌,任其发展? 而坚决防范垄断的形成,对广大民众的意义,对中国社会制度的意义,比对任何其它国家的意义都大,这不需要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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