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选票是不是代表一定更民主?不一定。
民主的本质是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决策的发言权上的平等,更重要的是由平等的发言权所决定的在利益分配上的平等。保障这些平等需要一个稳定平和有序的环境,也需要足够的物质基础。10个人分5个馒头,靠投票很可能打得不可开交,因为谁都想多分一些让自己吃饱。这时某种强制的均分更能维护每个人的利益,也避免了内部争夺,不至于打到5个馒头掉地上谁都没法吃。如果10个人分50个馒头,大家会平和的多,投票也会理性得多,这时考虑投票方式会更靠谱。另一方面,如果十个人是一家的亲兄弟,投票当然非常有效合理。但如果十个人来自两家或三家,投票就会有很多问题。各种算计各种结帮就会出来了。最后大家都把心思用在勾心斗角怎么投票更有利于自己上了,没有人再花心思在怎么多做馒头上了,从效果上看对大家有好处吗?还不如由一个有权威者主持,以一定的规则进行分配,保持大体的公平,即便不保证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至少是个有序的分配,大家可以花更多心思在做馒头上。
有选票的人真更懂民主的内涵吗?这在社会实践上有很多例子证明并非如此。选票成为了争夺利益的工具,选票不是在制约人的贪性而是在放大人的贪性,选票不是在构造互利的环境而是在制造互损的环境,选票不是在培养信守承诺愿赌服输的选德,而是在促进负面人性 - 选前的不择手段明枪暗箭,选后的抵制拆台。选举的次数越多,这些负面的发展越严重,有选票的人恐怕早已迷失了,无暇再回归民主的内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