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刑改判!香港非法“占中”主要参与者被判即时入狱!

来源: 土棉农 2017-08-17 03:11: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732 bytes)

 

环球网 
 

罗冠聪(左起)、黄之锋及周永康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立。

【环球网综合报道】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于2014年9月26日冲击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广场。三人事后被检控,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立,惟律政司不满三人判刑过轻而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三人实时监禁。香港东网8月17日报道称,高等法院于今午(17日)宣判,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抵高院后,法庭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黄之锋判囚6月、罗冠聪判囚8月,周永康判囚7月,即时入狱。

开庭前,法院内外共有近百名支持及反对判囚的人士示威,当中支持判囚的“保卫香港运动”10名示威者拉起横额,并写上“煽动犯法,拉佢入册”,以表示支持律政司覆核涉案三人的刑期,他们又认为法庭应把三人实时收监及不可轻判,以达阻吓作用。

此前,黄之锋及罗冠聪分别被判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周永康就因为已获外国大学取录而判缓刑1年。三人于案件裁决后,已表明不会提上诉。

案犯三人均为非法“占中”主要搞手和参与者。此前,罗冠聪因在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时,私自篡改誓词,改变宣誓形式,及作出不庄严和不真诚的表现,已于2017年7月14日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宣誓没有效力,议员资格被取消。黄之锋则多次与“台独”势力和国外反动势力串联,发表“港独”言论;在今日法院判决前,黄仍然表示对投入和参与有关行动,感到“非常荣幸”。

据了解,根据香港《立法会条例》及《区议会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提名当日或选举当日正因服刑而受监禁,又或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判处监禁超过3个月,不论是否获得缓刑,于判监后5年内,都会丧失在选举中被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议员的资格。此次改判后,三人已无法参与明年初将要进行的立法会补选、2019年区议会换届选举、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

所有跟帖: 

长的真是垃圾,猥琐。不象人 -国有资产- 给 国有资产 发送悄悄话 国有资产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7 postreply 04:40:28

其实最重要的是,不能参加下次竞选。赫赫 -土棉农- 给 土棉农 发送悄悄话 土棉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7 postreply 06:14:02

大快人心。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7 postreply 11:47:44

应该把新加坡的鞭刑引入香港。这种人入狱之前先来三下杀威鞭! -东坡学士- 给 东坡学士 发送悄悄话 东坡学士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7/2017 postreply 20:14:26

判得太轻!不疼不痒的。和让他们进监狱镀金差不多。 -Minor- 给 Minor 发送悄悄话 Minor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8/2017 postreply 21:44:54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