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腐败触目惊心 致各级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来源: 农民赵树彬 2017-07-20 18:01:5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226 bytes)

农民人大代表的权利

就可以被司法腐败肆意践踏吗?

 

                           ——致各级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我叫赵树斌,1970年3月1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和平村出生,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成年以后,我靠勤奋努力,待人宽厚,在村民中树立起威信,2009年以98%的高票率当选为村长。2011年当选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多年来我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带领村民劳动致富。从养殖种植业起步发展,有了一定积累后,跻身建筑、房地产业领域,在哈市双城区、阿城区分别开发了几个项目,企业形成一定规模,创造了巨大社会效益,仅缴纳各种税费就达三亿多元。原打算工程全部完成后,退出房地产市场,将资金集中起来,按照习总书记指明的方向,紧紧抓住黑龙江农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利用熟悉“三农”的优势,带领乡亲们做大做强现代农业产业项目。

    然而,我的梦想和村民的殷切期盼,都被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副局长束玮利用职权强行索贿、徇私枉法、恶意渎职彻底摧毁了。(详见附件:致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的控告信)目前,束玮虽然被逮捕、起诉,但恶意侵犯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严重犯罪却被忽视,引起知情群众的痛恨不满和强烈呼吁。

第一,阿城区公安局捏造“犯罪事实”,骗取人大同意对我采取强制措施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人大许可对本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办案机关提供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规定,刑事立案的必要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束玮为了配合专门替其打理巨额钱财的涉黑人员辛龙华诈骗我公司合法财产的犯罪活动,将简单的经济纠纷捏造成“犯罪事实”,悍然对我和家人立案并上网通缉。之后,以阿城区公安局名义出具了《关于对人大代表赵树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指派专人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了案情汇报,故道里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并出具了许可函。

现在看,阿城公安局《请示》中陈述的情况完全是人为捏造且未经任何调查核实的虚假事实。哈尔滨市公安局已经委托双城区公安局复查并作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有犯罪事实,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撤案决定。道里区人大常委会则是被故意欺骗而做出的许可。

第二,先立案通缉,后提请许可,严重违犯《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和《代表法》。

2014年8月30日,阿城区公安局对我非法立案,四天之后即9月3日才向道里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所谓《请示》,严重违背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事先请示的明确要求。《代表法》第三十二条更明确规定,如果对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采取侦查手段和措施的前提是立案,而阿城区公安局对我立案就不符合法定条件,请示也不事先进行,可见其对《代表法》的蔑视和对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同时彻底暴露出先斩后奏,违法办案,急于实现卑鄙目的的罪恶企图。

第三,无视《代表法》规定,反复多次侵害我的代表权益。哈尔滨市道里区人大常委会是许可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并未罢免人大代表职务,我的人大代表资格依然合法有效。《代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阿城区公安局不但立案、提请许可严重违法,在我主动到案说明情况后,不但不依法调查核实,尽快解脱我的无辜,反而先后对我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2016年9月5日,束玮与辛龙华勾结,与情人王颖欣共谋,在毫无犯罪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突然将我刑事拘留押进大牢,接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这些执法措施,也都是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依法许可的。《代表法》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就是为了防止人大代表合法权益不受陷害的特殊保护措施。而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阿城区公安局采取了一系列貌似合法,实则非法的强制手段,先立案通缉、监居取保,到刑拘报捕、再次取保等等,持续保持对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尤其是人大代表合法权利的反复侵害与高压控制,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第四,对道里区人大常委会正当要求不予理睬,严重损害人大机关权威信誉。道里区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函中,明确要求阿城区公安局将案情进展和结果及时报送常委会办公室,目的既是积极支持依法办案,同时也是严密程序,对错究、误究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情况随时掌握,及时补救。但如前所述,阿城区公安局对我的侵害变本加厉,起起伏伏,不但根本没有把什么人大代表放在眼里,更没有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当成回事儿,胆大妄为,我行我素,公然对国家权力、政治制度、人民民主进行挑战。道里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实情一无所知,在阿城公安局的欺骗隐瞒下,所谓对行政司法权力监督职能形同虚设。许多农民兄弟知道我的悲惨遭遇后,纷纷说人大代表尚且如此,普通百姓还有活路么?人大机关要求无任何约束力,还有什么部门能够让基层群众得以依靠呢?

作为农民人大代表,在全部代表中的比例有限,因此我一直感到十分自豪。去年底换届,我的代表资格无声无息地被取消了,人大机关领导和许多代表为我惋惜。我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呀,人大代表咋就弄没了呢?以前就听说检察院查办腐败案件唯恐得罪披着“人大代表”的贪官,履行程序极其严格;还有许多官员挤着争当人大代表,为获光环,披护身符,不择手段。难道代表基层群众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农民人大代表合法权益就忽略不计,甚至可以肆意践踏,无力保护么?

这里我郑重申明,我的呼吁就是为了敦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法制环境的犯罪行为,严惩执法犯法的司法腐败,严肃讨一个对农民人大代表的说法,还公平正义于人民心中!我将用带领更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更大社会价值,维护基层农村稳定,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

 

 

 

 

                               赵树斌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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