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宗教关于魔鬼的解读,大体上存在着三个版本。1。单一魔鬼说,例如撒旦。2。部分魔鬼说,例如圣经启示录“三分之一的星辰则没有明示代表什么。”天主教“三分之一天使堕落。”3。人人魔鬼说。例如人人都是亚当夏娃的后代。
中国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但却有着强烈的魔鬼意识。更有意思的是,中国人的魔鬼意识,是永远不包括自己的。一方面自己永远不属于魔鬼。另一方面,所有其他人,都有可能被归类为魔鬼。例如,越来越多的人指出,绝大多数中国人痛恨贪官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们自己没能当上贪官。
西方宗教也有同样的问题。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一个最大缺陷,在于将不同于自己立场的意识形态妖魔化。妖魔化(demonizing)一词,的确不是中共的发明。西方传统保守主义的这种非黑即白,棱角分明的教条思维模式的一个优点,在于他们对传统价值观的维护,立场更为坚定。坏的方面,是容易走向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例如美国的白人至上主义和种族主义,都具有原教旨特征。除此之外,极端穆斯林组织ISIS也是原教旨主义的一种极端形式。
中国文化是一种复仇文化。追其原因,是由于中国文化具有“一有一无”的特征。即只有魔鬼意识而没有原罪意识。按照中国传统文化,伸张正义被理解为对等复仇和等量泄恨。而充分泄恨的唯一手段,是过度复仇。这样的信条非常多。例如,“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
中国文化的复仇特征,导致了改朝换代和政治体制改革,很难以和平的方式来进行。同西方文化相比,这是由于中国文化缺少原罪意识的结果。正义的过度伸张,导致了复仇者与犯罪者的角色转换,因而又为下一轮的复仇埋下了种子。在“除我之外,人人皆有可能是魔鬼”这一点上,中国人其实个个都是ISIS。
在辨别魔鬼方面,中国人的能力是超强的。例如我发现,在海外媒体上,民主精英们的一个主要兴趣,就是“论证“中共高官们的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具体关系。中国人对”学术“一词的理解,基本上就是看谁算命算的更准些。谁要是将谣言变成预言,那他就是”真乃神人也!“再例如,华人在美国之音抓特务的那股劲头,有些令人恐怖。问题是,中国人最多只具备了识别魔鬼的能力,而不具备对等的自我审视能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在“魔鬼扩大化”这一点上,与毛泽东的反右扩大化如出一辙。
无需借助宗教拐棍,人类的文明意识也可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原罪意识。这可以从生命的自然特征,以及物种存在的自然目的开始。例如,在所有的物种中,人类是唯一具有超越生存需要的利益需求的物种。同时也是唯一以同类竞争,同类战争为生存手段的物种。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的确不如蚂蚁和蜜蜂。甚至也不如细菌。例如,在营养充足的条件下,细菌之间的抑制,只发生在不同的菌种之间。因此,战争便是人类的第一原罪。因为这是与生命的存在意义以及物种延续的自然法则相违背的。类似地,一切以社会不公,剥夺公民的基本自由,群体对抗,利益冲突,或者以导致革命或者流血为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的政治体制,都是有原罪的。
原罪意识是人文主义的最初来源。西方文明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其独一无二性。例如,关于价值真理,不仅没有因宗教改革,启蒙运动,逻辑实证主义而被解构。而且还有了自身的本体论基础。关于自由的自然法基础,既不需要建立在绝对理性主义的基础上,也不需要建立在宗教的“不证自明“式的说教上。自由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是否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而在于自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以及这一目的是否具有普世性。
比较东西方文化在诸如战争,政治变革,社会运动,革命,流血等问题的看法,就会发现,两者的确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日本投降之后,麦克阿瑟便立即开始了帮助日本恢复和建立社会秩序的努力,而不是继续搞清算,为死亡美军士兵报仇雪恨。正因为如此,才使得美日两国在战后得以“一笑眠恩仇。“相比之下,七十多年后的今天,一些中国人仍然对日本人恨的咬牙切齿。
中共政治改革的一个主要障碍,是复仇文化。绝大多数中国人都认为,之所以中共拒绝政治改革,是因为中共舍不得放弃自己既有的特权利益。然而在我看来,中共更是为了保命。当然,这里所说的“命”,也许也包含了老百姓的命在内。然而这并非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为什么中国人对“民主必将导致天下大乱”的说法,具有如此高的共识。在我看来,这样的担心也并非是毫无根据的。
最了解中国人的,当然是中国人自己。很多人对体制变革的担心,并非是推墙本身会流多少血,而是推墙后的扬州十日屠城,会流多少血。推墙派们的强烈复仇心态,决定了中共除了死守城门,别无他路。
按照西方政治学观点,体制的邪恶程度,决定了推墙的目的正义,是否有理由超越手段正义。关于中共体制到底有多么邪恶的问题,如今已经是不证自明。因此,中国民主的目的正义,早已远远超越了手段正义。因此我认为,推墙派也好,改良派也罢,如今摆在中国知识分子面前的一个首要问题,并非是革命还是改良,法国暴力还是英国光荣的问题。而是复仇文化和体制原罪问题。在我看来,“革命vs改良”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伪问题。
和战争一样,体制同样也具有自然属性的一面。就如同无需因为汶川大地震,而必须向上帝复仇一样,体制原罪的正义伸张,也应当终止于体制本身的死亡。当然我知道,按照中国的传统思想,既然人是体制的执行者,那么对统治者复仇是天经地义的。
很多中国人都认为,反腐的最大问题在于选择反腐。其实在我看来,反腐的最大问题,恰好就在于反腐本身。这相当于用个人做体制的替罪羊。打个比方,如果把中共体制比作一个糟糕的汽车品牌,并且假如任何驾驶这种车的人都必然会肇事的话。那么反腐,本质上就相当于让肇事车主们承担汽车的设计缺陷责任。因此,只要体制决定了腐败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无论是腐败和反腐本身,通通都不再具有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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