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下午回你的,早就让大水冲走了,就提上来贴这吧

来源: 2016-08-28 17:53:3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本来就是一颗用来试验一下的小卫星,只有650公斤重,失败也没什么啊。行不行,总的有人去实验一下才知道,失败了也何妨? 总比用一张嘴去证明这行不通,那行不通要好得多吧?

最起码是脚踏实地地去证明,而不是用嘴皮子去证明。

顺便说一下,你说的大忽悠,今天已经开始试验了:

http://bbs.wenxuecity.com/myhouse/5522373.html

多等几天,等到试验失败的结果出来,你再说是个大忽悠,也来得及。

你说的2点, 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1. 用光做信息载体的通信, 不应该穿越大气层, 因为光信号会被损耗贻尽

美国已经试验了从空间站用激光传输了高清视频,你还是先去证明一下那个试验是假的,再来说事好了。

2. 以广域地区通信为目的卫星通信,只能用同时覆盖广域地区的无线电波为信息载体, 不能用直线传播的激光为信息载体。

这就笑话了。 海底光缆就是点到点的,并不妨碍广泛应用啊。信息用卫星点到点传输之后,可以用其他手段(比如地面光缆)再传输到别的地方的。 

思路还可以再开阔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