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牧师们是如何误导柴和我们的:"但是至终他们都同意承认犯了淫乱的罪,得罪神,得罪对方及自己的配偶,依照约翰一书1:9的经文,并

来源: pa40 2015-01-24 22:53:3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77 bytes)
C坚称Y强暴了她,并要求Y向她认罪,并且要求Y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她也要写公开信向大众解释她上封信中所提及被强暴之事的来龙去脉。因她认为依据性侵犯案例的再犯率,Y侵犯的可能不止她一个,她要为那些Y被害人发声。我请她举出人证,来证明Y继续犯罪,或是Y在成为牧师后有犯下这样的性侵或强暴的案例。但C未能举证。
Y则称在信主以前,干过许多坏事,比C现在指控强暴的更恶的事都干过,在主面前,赤露敞开,没有什么罪不能认的,“但是没做过的事,我也不能承认,妳不能强加我罪名,要我承认我没有做过的事!”
我和徐牧师对於C要Y登报道歉及赔偿的要求提出异议,但C依据路加福音19:8,认为Y应该效仿撒该,悔改后赔偿别人;而我们告诉她那是撒该自己蒙主光照,愿意偿还别人。我们引用马太福音6:14-15及18:21-35的教导弟兄姐妹之间应该彼此饶恕,甚至达到七十个七次,因为神已经藉着耶稣基督饶恕了我们一切的过犯,我们也要愿意饶恕过去伤害过我们的人;我们若不从心里饶恕别人,天父也不饶恕我们。C同意我们的提议,但仍坚持要公开今日的会谈的细节,写文成文字登在网上。我们希望她顾及Y的隐私权并提醒她哥林多前书6:6-7的圣经原则,但她不接受。她说她要向读者交代她上篇文章提及的被强暴之事。
虽然他们二人对於此事各执一词,但是至终他们都同意承认犯了淫乱的罪,得罪 神,得罪对方及自己的配偶,依照约翰一书1:9的经文,并为此认罪,我也告诉Y说,虽然他不承认强暴C,但是C感觉受了强暴,是否可以为了她当时的感觉来向她道歉,好叫这件事情到此为止?Y也很诚意地多次向C道歉,请求饶恕,愿意彼此和好;若主许可,将来有机会还可以ㄧ起同工。C强调要让Y的牧长知道此事,并继续监督。最后由我为他们祷告,祝福,彼此握手,拥抱结束。
这次协调会的内容及结果将由徐志秋牧师及周爱玲牧师两位见证人各写一份备忘录向Y的机构及教会报告。
*另一位参与调解这事的云牧师(天上人),为了息事宁人,之前也多次和Y说:“你就承认强暴她了吧!事情就可以结束了”。但我们提醒Y:“依照C的个性,若不照着她说的去做,她不会擅罢甘休的!等到她在网上乱写,你的名声,神的名及教会都会大大受损的!” 但是Y坚称他可以默默承受误解,但不能公开承认他没有犯过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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