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未核准家暴受害者李彦死刑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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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看中国
中国最高法未核准家暴受害者李彦死刑
狄雨霏 2014年06月25日

中国的最高法院推翻了对一名妇女的死刑判决,该女子因遭丈夫虐待多年而将其杀死,法院的决定得到妇女权益倡导者以及反对死刑者的赞扬, 他们称之为中国的妇女权益和法治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最高法院的决定是该案须重审。
“我昨天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很欣慰,”李德淮说,他是被判死刑的女子李彦的弟弟。“一年多来我一直不能平静地入睡,昨夜我第一次能不操心地睡个踏实觉了。”
“我们都做好了她会被处死的心理准备,”李德淮周二在重庆说,重庆离他们位于四川省的家不远。“就连我们的母亲也做了准备。现在每个人心里都更平静了。”他说他姐姐的律师得到最高法院的通知之后,把消息告诉了他。
今年43岁的李彦在2011年被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她的罪行是在2010年杀死丈夫谭勇。她在与丈夫的争执中,用他打她的气枪将丈夫打死。此前,她的丈夫经常对她实施暴力,包括用烟头烫她的身体、抓着她的头撞墙,以及在冬天把她锁在阳台上等,她的弟弟去年在接受采访时说。
李彦在杀死丈夫之后的行为也十分极端,她把他的尸体肢解后用水煮,然后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告知安岳县的邻居。
李彦被判死刑后,中国的妇女权益组织曾请求最高法院推翻死刑判决,他们认为李彦当时的精神不正常,患有被称为“受虐妇女综合征”的心理疾病。李德淮说,她姐姐在结婚后曾向警方、妇联、当地政府和医院寻求帮助,但这些单位相互推辞,很多人还建议她忍耐家暴。
权益组织“对话”的执行主任康原(John Kamm)说,鉴于该案杀人手段的残酷性,最高法院驳回四川两家下级法院、资阳市中级法院和位于成都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决定的影响巨大,”康原在旧金山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她不仅杀了那个男人,还把他大卸八块。在像中国这样的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这是对男性特权的一次打击,”他说,是对那些自授的男人“可以虐待女人”的权力的一次打击。
中国政府的数据显示,中国有四分之一的妇女遭受丈夫虐待,有十分之一的杀人案是与家暴有关。
康原说,现在,“还击残忍虐待的妇女有了发言权,她们在法律面前有了一席之地。她们不能简单地被送去执行死刑了。”他还说,这一判决来之不易,多年来,倡导者在法律和政治体系内部和外部为更好地了解家暴问题做了很多工作。
中国反家庭暴力网的冯媛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但她表示,这只是走向公正的第一步。
冯媛说,“这是个好消息,但我们还要看下一步怎么走。”
 冯媛说,“她的案子审理之后,出现了许多有真正严重后果的家暴证据,现在这些都应该由法庭进行考虑。我们希望李彦的案子能得到公平的重审,考虑所有的证据,并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总部在北京的妇女传媒监测网络(Media Monitor for Women Network)的吕频认为,这个决定最大的价值在于警告地方法院,在审理虐待案件时要有充分的取证。很多妇女权益倡导者和法律专家认为,四川那两家法院没有搜集或采纳对李彦遭虐待有实际意义的证据,因此在对她判刑时没有充分的证据。
吕频说,“这是个非常好的结果。我们做出了大量的努力,对这个案子很担心。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提醒法院,尤其是地方法院,以及提醒警方和检方,在调查过程中,要严肃对待家庭暴力,要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
据反家庭暴力网根据地方妇联和学者做的研究统计,中国女子监狱里的大多数犯人,都是打伤或杀死虐待自己的丈夫的妇女。研究发现,辽宁省鞍山一家女子监狱中有60%的囚犯是这种情况,福建省福州市一家监狱中有80%被判重刑的妇女属于这种情况。
李德淮说,他还不知道姐姐是否已经被告知案子须重审的决定。家人从2012年起就没有再见过她,但他说,他们定期通信。
李德淮说,“她在信中说,大体上不错。她在狱中时而感冒,但没有可担心的大问题。”
他说,“她曾经常说她不该被判死刑,但是现在她不怎么提那个了。她的律师最近见过她,问起她死刑的问题,她对律师说,她几乎不敢再想了,不敢想她曾遭受的虐待以及她怎样杀死了丈夫。”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是《纽约时报》驻京记者。
翻译: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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