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轮奸,“民愤”为啥会如此不同
2013年八月初,国内媒体和网站,包括深圳广电集团,报导了“15周岁少女遭6男子性侵”。这是一起暴力轮奸案。为了便于比较,姑且将此案称为甲案,并将报导附录如后。有13岁以下儿童阅读此报道,希望家长加以指导。
对于众所周知的“x一”轮奸案,称为乙案。
轮奸犯要被判重刑,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任何朝代,都要被严惩。 对于轮奸,人人痛恨,斥之为“兽行”。
但是,同为轮奸,甲案和乙案,“民愤”为啥会如此不同?
论案情,乙案要比甲案复杂。涉及酒吧,赔酒女,醉酒,以及卖淫及仙人跳的嫌疑。要劳动专家们去解释,“赔酒女有性自主权”,“强奸妓女也是犯法的”。论“民愤”,乙案和甲案,却有天壤之别。
网上对乙案的舆论排山倒海,认为“李家多行不义必自毖”,而多行不义,就是因为“x一”的父母“唱红歌”。
“唱红歌”真的是罪不可恕,“该灭该毖”吗?
红歌,随着薄熙来被审判,已经被赋予“唱红打黑”的特殊含意。薄熙来也借由红歌,拥有了一大批“红粉”。其实,红歌并不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产物”。绝大部分好听的红歌,都是抗战时期以及“文化大革命”前创作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笔者在中科大6221读书时,就学会了几十首红歌。 中科大广播站,每天早晨通过高音喇叭,播送革命歌曲和广播体操。这几年,江西电视台每年举行红歌比赛,歌手有了一些新的演绎。每次收看“红歌会”,都像回到中科大在玉泉路的校园。正像“现代京剧”的创作者和演出者都是“名角”一样,“红歌”,词曲作者和演唱者都是名家,红歌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风在吼,马再啸”,会催人泪下,今天再唱,仍然会被感动。“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是我最爱唱的一首红歌。国恨家仇,不共戴天。日本鬼子的铁蹄,曾经蹂躏过我的家乡,枪杀了我的伯父。逼迫我这个襁褓中的婴儿,跟大人一起“跑反”。“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唱出了中华民族的心声。红歌曾被“文化大革命”所用,着实“火过”。后来为薄熙来用于造势,这些都不是红歌的过错。一个民族需要精神,需要唱红歌,鼓舞士气。如果人人都唱“亲”,“我的爱”,吸足了精神鸦片,可能有一天真会再现林则徐所言,“无可打仗之兵”。等到有一天,日本如安培所说,“再现辉煌”,真有可能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与时俱进,时代赋予爱国新的历史内涵。两岸三地,海外侨胞,前扑后继保钓,华夏子孙心系可爱的中国。 正如一首“新红歌”所唱,“祖国,在我心中重千斤”,祖国是我们最爱的母亲。歌唱祖国的红歌,人人要唱,除非他没有祖国。最爱“普世价值”的老美,也最爱自己的国家。从小就受到教育,唱国歌时,要把手放在胸口。
红歌无错,唱红歌无罪。同为轮奸,“民愤”为啥会如此不同?
附录:“15周岁少女遭6男子性侵”
7月17日19时,天还未黑,刚刚吃过晚饭的小敏,借口说去村西同学家串门,一人来到村内小广场,与素未谋面的QQ网友“苗小帅”相约见面,可等着她的却是一场噩梦般的经历。
大约等了20分钟后,“苗小帅”如约来到了相约地点,但与其一同前来的,还有另外5名男子,一群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小敏见情况不对,想跑回家中,这些男子却凶狠地“掐她脖子、捂嘴”,强行将小敏拽上摩托车,带至离家约三里地的邻村一条土路上。在玉米地里,6名男子不顾小敏反抗,“按着她的头、胳膊、腿”,使小敏动弹不得,并威胁、殴打小敏,强行对小敏进行了性侵。“孩子说,当时他们拿着刀子,在她的脸上轻轻地比划,说她要是敢喊就在她脸上划几道子,将孩子毁容。”躺在病床上的小敏姥姥,泪流满面。因伤心过度,老人肝病复发,正在准备进行手术。
6名男子的兽行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看到小敏昏迷不醒,几人扬长而去。此时假装昏迷的小敏下体流血不止,因害怕再次被这些施暴者拦截,小敏不敢走大道,独自一人沿着玉米地往家爬。
回家的1000多米路程,对于已身心受伤、下体流血不止的小敏来说,成了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小敏爬了一路,身后血流了一路。
17日晚22时30分左右,小敏的母亲听到门外有微弱的敲门声,一开门便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看到小敏趴在地上,浑身是血,下体仍在不停地流血,吓得小敏妈妈赶紧把小敏抱到了屋里。“当时,我和她姥爷听到了闺女的哭喊,就从屋里出来,看到孩子(小敏)浑身是血,血还一直在流。”小敏的姥姥告诉记者,看到眼前这一幕,老人差点当场晕倒。
看到家人,再也坚持不住的小敏顿时昏迷,家人立即拨打120,孩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下体大出血,失血过多的小敏在医院再次昏迷,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在当天的医院诊断中,记者看到:“处女膜破损;阴道后穹窿裂伤”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