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国明:我为什么打李承鹏
我跟李承鹏之间没有任何个人恩怨,这次跟他的冲突完全是出于公愤,他是有名气的人,而我是有名字的人,本来可以没有任何交集。那个耳光不是为我自己打的,而是为那些被李承鹏语言暴力过抹黑过、被他骂成爱国贼的那些爱国网友和爱国群众打的。不是我欠李承鹏一个道歉,而是李承鹏欠爱国群众一个道歉。如果李承鹏愿意给被他污蔑但是没有话语权的爱国群众一个道歉,那么我也愿意向他道歉。正如网友青花淡雅在《李承鹏遭掌掴,为何网上一片叫好》中所写的:“他羞辱那些关注钓鱼岛的国民为‘荷尔蒙亢奋’,讽刺那些搏杀疆场的奥运健儿为‘畸形儿’…他可以随意在他的博客中调侃攻击,可以带着口罩为自己的书签名兜售,却天天抱怨着这个国家‘不自由’。他整天鼓噪着民主,却藐视民意,将自己打扮成所谓公知,意见领袖,认为人民是需要他去改造的无知的群体” 。“一个人,想要代表民意,又拂逆民意,羞辱广大群众的质朴的国民情感,挨揍,那是很正常的”。还有一个网友写道:“他恶语相向,嘴上喊着民主自由,但是如果你不同意他的谣言,他就会说你是五毛”。有一个网友说的最为精彩,他说李承鹏这些人 “喊的是正能量的口号,做的是地沟油的勾当”。在我眼里,爱国主义是底线,不撒谎骗人是底线,不搞双重标准是底线,不虚伪是底线。低于这些底线,特别是一个人一旦走入汉奸行列,我就觉得这个人不再有做人的资格,汉奸违背最基本的做人底线,不配享有人权。这方面要学习韩国和法国是怎么惩治内奸的,不是要跟国际接轨吗?
我不是一个暴力的崇尚者,我也不认为暴力是一个解决分歧的好途径。如果有足够的交流机会,我喜欢理性的交流。这次打了李承鹏一下,有愤慨至极的因素,他在书中和网络上对爱国群众的那种极端敌视的语言暴力确实深深激怒了我。我认为,打人是不对的,但是打汉奸在当下具有正当性。既然法律拿汉奸没办法,老百姓热爱这个国家,就只能选择出手。一个汉奸言论大摇大摆、一个民族感情可以随便被侮辱的国家是距离文明最远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也是被人看不起的国家。老百姓忍无可忍,站出来打击汉奸,正是为了维护最起码的公道天理。打人是不文明的,但是在汉奸猖獗到人民网这样的官方网站都给他保驾护航的时候,打汉奸就是在维护这个民族的文明底线。一些李粉说这不符合现行法律,我觉得李承鹏本人和他的粉丝连宪法都不尊重,有什么权利拿法律说话?当你们鼓吹国企私有化的时候,你们没有尊重宪法;当你们造谣辱骂开国领袖的时候,你们没有尊重现行宪法。现在开始想起要尊重中国法律了?俄罗斯和美国最近通过的法案,对国家利益的保护力度空前强大。我国民间多次呼吁要恢复宪法的惩治汉奸卖国贼条款,呼吁抓紧启动反汉奸法案的制订,却至今没有进展。这是法律的缺失,也是法制的悲哀。何况,当吴法天被群殴的时候,你们尊重法律了吗?当五岳散人在上一年度的新浪微年会中携带钢管赴会要打吴法天,并多次对吴法天发出暴力威胁的时候,你们尊重法律了吗?难道你们的“反对暴力”就是自己可以随便打人不许别人还手?
我跟李承鹏之间不是左右之争,而是爱国和卖国之争,我非常尊重胡杨林那样的真右民主派,极端鄙视李承鹏这样的极右伪民主法西斯。左和右发展到极端都会异化,极左很容易变极右,甚至极左就是极右,比如文革中的吴敬琏和改革中的吴敬琏,文革中的薛蛮子和现在的薛蛮子,这些改革中控诉文革最积极的人也就是文革中最“左”的一些人。我认为,不同观点的存在,不仅仅是一种必然,而且是一种必需。不同的观点需要交流也需要碰撞,用最和平和理性的方式。但是这种交流是想需要条件的,必须不同的观点都有充分表达的渠道和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机会。但是很遗憾,现在我们没有这样的机会。中国政治经济资源的分配严重不均衡,导致舆论领域同样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具体一点说,如果以支持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为左,以支持资本主义和普世价值的为右的话,那么今天中国的右翼对中国媒体资源的占有的比例上的优势巨大到左翼占有比例可以被忽略的程度。这种媒体资源的分布状态,显然只能让右翼拥有足够的表达机会而左翼的表达机会相当稀缺,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具备不同声音不同观点进行充分交流碰撞的前提条件。甚至在右翼阵容当中,资源分配也是不平衡,像
时下,无论哪个公知都极力把自己塑造成民主斗士,李承鹏也不例外。但是他们推销的是怎么样的民主呢?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多党选举和三权分立为主要内容的政治、以开放报禁为主要内容的媒体自由,还有司法独立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等内容。这些看起来很美,其实不过是一个肥皂泡。民主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让社会资源得到公平的分配,不仅仅包括对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更要包括对经济资源的公平分配。前者叫政治民主,后者叫经济民主。经济民主是政治民主的前提和基础,亿万富翁和失业工人“政治权力相同”不过是李承鹏们编织的神话。西方国家是多党制,但是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亿万富翁和失业工人两极分化的社会现实。因为任何政党要选举上台,前提都是承认宪法规定的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公有制的政党就陷入了坚持公有制主张和尊重宪法执政的二难选择,其结局是要么像意大利共产党一样改旗易帜,要么像日本共产党一样“万年在野”。即使有个别主张公有制的政党通过选举上了台,也无法打破私有制为主体的宪法紧箍咒。也因此,美国民众才要占领华尔街,而不是通过选票消灭华尔街寡头。我认为,民主不但要反对政治独裁而且更要反对资本独裁;民主不但要一人一票选举社会的管理者,而且要一人一票民主投票选举企业的管理者;要落实宪法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让政策符合工人农民等普通人的利益,改变亿万富翁和失业工人两极分化的社会现实,实现共同富裕。
再拿李承鹏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来说,其实也不过是一个虚伪的神话。李承鹏们所说的言论自由,仅仅是指媒体脱离于政府控制,而不反对资本控制媒体。这样的“言论自由”其实不过是有钱有势的人垄断话语权罢了。像意大利90%的媒体均是前总理贝卢斯科尼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其他6000万人只拥有10%的媒体。在贝卢斯科尼一个人的话语权相当于其他6000万人9倍的情况下,理论上工人农民可以说话,实际上根本没有让工人农民说话的媒体,又算什么言论自由呢?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仅仅是强者的权力,而对弱者是奴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自由的增加,要以资本的受限制为条件,劳动者的自由真正的实现,要以资本的消除为条件。而且言论自由也是相对的,支持秦桧的言论越自由支持岳飞的言论就越不自由,汉奸们的言论越自由爱国者的言论就越不自由。如果汉奸们有了世界第一的言论自由度,那么爱国者就有了世界倒数第一的言论自由度。爱国者有几个能够顺利的拿到书号?今天李承鹏等中国带路党们实际上已经取得舆论主导权,已经有了世界第一的言论自由度,他们可以随便攻击爱国主义,可以随意凌辱民族感情,可以把爱国者说成“爱国贼”,可以把中国人说成“猪一样的民族”、“巴甫洛夫实验中的狗”,出书可以随便的拿到书号而爱国者如张宏良等出书根本不可能拿到书号……即便如此,李承鹏们还在哭诉言论不自由,带路党们还在为爱国网站被封喝彩叫好。显然,他们的“言论自由”是他们控制了言论还不够,只有彻底剥夺对手的发言权才叫“言论自由”。
民主的主体是工人农民等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有钱有势垄断话语权的精英,民主必须为人民所主导而不只是被精英所主导,民主必须是人民享有而不是精英独有。一个排斥人民群众的民主是伪民主,一个资本利益至上的民主只能是资本独裁。极右伪民主派们一方面鼓吹民主,一方面还把人民掌权说成是“民粹”、“多数人的暴政”;一方面宣称老百姓愚昧,一方面又自称为民请命;一方面高喊言论自由,一方面又容不下任何不同意见,甚至搞个签名售书还要假惺惺的喊“我爱你们”……你说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乐此不疲的投身这种表演系列而不心跳脸红?感情骗子的海誓山盟最为动听,民主骗子的口号最为感人。善良的人们,你们可要警惕啊!
最后澄清几个细节:我在《一个非著名前律师对著名前律师李庄的批判》一文中,明确言明我是一个非著名的前律师,有些人没必要去渲染律师身份。在甩了李承鹏一耳光后,我并没有逃跑,而是多次喊过我不会走,因为我明白面对一群喜欢群殴的普世太保,那个时候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保安身边。果然,五岳散人在背后用肘用力袭击我的头部(我看了他微博才知道背后的袭击者是他,后来他在派出所又不敢承认了,说是微博是在开玩笑。这里采取他微博的说法。),其他普世太保也跟着一拥而上,还骂骂咧咧的喊“打死这只五毛狗”。幸亏保安及时制止。我也不想借此出名,这从我一直用“大众民主”的网名发文也可以看得出来,要不是这次事件,没多少人会知道我的真名。事实上,我被李承鹏一伙“人肉”出来以后就不停的受到恐吓威胁,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更是会受到很大影响。不过,我不后悔,因为我只想尽一个公民爱国的义务,这个社会也需要有人尽爱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