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下事实和现状:钓鱼岛在二战前的归属比较清楚,在日本吞并台湾之前也较清楚,二战后,台湾重归中国,这钓鱼岛的归属就有争议,目前“实际控制”在日本手中。
问题:在一个有争议的地方,一方实际控制,另一方可以强行进去吗?懂国际法的朋友谈谈。对国际法不是很了解,但回顾一下中国政府对“实际控制”有争议领土的一贯政策后,您不感到香港的那些“保钓”人士是在自我宣传,做了蠢事,还要逼着中央政府买单?他们有效的占领了道德制高点,鼓动老百姓骂政府软弱可欺,卖国?那么,当年越南人进入有争议的中国领土,反而他们有理了?当年中苏在有争议的珍宝岛大打出手,当年中国军队不应该还击?倒是通过谈判后发现,珍宝岛真是人家的,那就还吧,又不要付租金。
中国当然应该力争收回钓鱼岛,但大家认为组织别动队,把大英博物馆的被掠夺的中国文物抢回来的做法可行吗?
那些香港人在帮倒忙,在给中国政府难堪,70年代,港英当局利用他们向中国政府发难,现在谁在幕后支持他们,准备在“18大”向谁发难?中日关系恶化,谁是最大的赢家?绝不会是香港和中国,他们为了什么?
不要告诉我这是日本人搞得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