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东与芙蓉姐姐凤姐的相似度

来源: 抱香书生 2011-11-22 20:16:2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013 bytes)

芙蓉姐姐和凤姐早已是网络名人,毁誉交加,不改其性,倒是真性情。很多人反感,偶也不例外。但是偶并不刻薄,反而因为这种在中国人中缺少的真实个性和某种独立精神而佩服,因为无论他们如何自恋,都是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没有违法乱纪,没有公款吃喝或贪污公款,没有道貌岸然却表里不一,没有权力可以滥用,等等等等。如果不去关注她们,她们对任何人都造不成伤害。像比较而言,凤姐更咄咄逼人些,不过基本也在其言论自由范畴,除了有一条关于动车事故伤亡的微博评论过于冷血,有挑战社会公共道德的底线之虞。

刚读罢关于孔庆东网上炫耀“无数的朋友表扬我痛骂汉奸”的转帖,忽然就联想到从孔教授联想到了芙蓉姐姐和凤姐,不禁莞尔。 却原来他们如此相:极度的自恋,而且是极度的高调自恋,而且是极度的自信坚强。这个时候,偶就将孔教授跟芙蓉姐姐凤姐的行为一样,看作是一种行为艺术,一种充满了极度自我表现欲的行为艺术,其实跟艾未未的行为艺术本质上是一样的东西。既然是行为艺术,又何必太认真呢?不喜欢无视忽视就可以嘛。你越在意,这种行为艺术正好在实现价值。

不过就像我认为凤姐对动车事故死难者的冷血和恶语已经超出人类公共道德底线,已经不在是个人个性表现的行为艺术,我认为无论谁的行为艺术涉及煽动仇恨和暴力,尤其是生命威胁,也已经超出了行为艺术的范畴。如果是有针对性地针对个人,已经到了法律需要介入的临界。你不能因为你个人的言论自由和行为艺术侵略性进攻性地侵犯或威胁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尤其是生命。无论任何理由,鼓吹仇恨和暴力都是需要警惕的。

这就像发酒疯,你人畜无害地high多高都是自己的事。如果你high高了要侵犯他人威胁他人,就涉及违法,需要法律约束或惩戒了。这个法律对谁都应该平等,不论是谁high了,或者是谁受到了威胁和侵犯。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和正常运作。

我希望孔教授只是自娱自乐地high,偶们也就是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个热闹,看久无聊了就直接无视好了。芙蓉姐姐终于瘦身了,凤姐终于跑到美国high去了。孔教授的下一步是什末涅?到时候自然就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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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香书生把照片发出来让我们看看你跟凤姐的相似度有多少吧。 -miragekiller- 给 miragekiller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4/2011 postreply 01: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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