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胡小燕对李肇星的否认不必诚惶诚恐

来源: 清清泉水 2010-03-08 03:52:5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175 bytes)
2010年03月08日 08:07中国青年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328条

前几天赴京参加两会的农民工代表胡小燕接受媒体采访时抱怨人大代表有职无权,看到很多农民工权利受侵害却使不上劲儿,只能干着急。央视记者在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将这一问题抛给了人大会议新闻发言人李肇星,李肇星否认了这一说法,认为各级人大代表还是有职有权的,他还依据代表法列举了人大代表的许多权利。

对于李肇星的这个发言,媒体有很多评论,作为当事人的胡小燕很快对媒体表示“自己被误读了”,连连摇头说“我的原话不是这样的”。她表示自己想说的是人大是集体行使权力,但经媒体报道出来却走样了。

关于胡小燕“代表有职无权,很多时候只能干着急”的说法,几天前媒体就密集报道过并引起舆论热议,如果媒体真的误读了她的意思,胡小燕几天前就该澄清的,而不必等到李肇星反驳后再站出来澄清。这样的澄清,表明胡小燕很介意李肇星的话,并当成严重的事,好像得罪了组织,影响和谐。

我觉得胡小燕代表不必这么感到不安,即使自己的观点真与李肇星不同,真的认为“人大代表有职无权”,也仅是一己之见,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中国的民主政治越来越进步了,对人大代表的不同观点和反对声是能包容的;因为代表的观点不同而在新闻发布会上燃起一点儿硝烟,早就“脱敏”而成为无比正常的事了,人大不会当做事故,李肇星不会视为麻烦,公众更会当做平常事,外电也会看出民主的体现——所以胡小燕代表不要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一样,在思想上产生压力。

人大代表之间没有那种行政系统中的官本位,没有上级下级之分,没有大官小官之别,每个代表都有平等的身份和权利。李肇星以前虽贵为外交部部长,胡小燕虽来自社会最底层,但都是人大代表,在法律上的权利分量是一样的。李肇星可以有自己的观点,胡小燕也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人大议政场景中没有绝对真理,受选民之托而充分表达出民意比什么都重要。

“自己的意思不是那样”——胡小燕一直通过媒体与李肇星对话,我觉得完全不必以媒体为中介,而应该直接面对面地交流和辩论。都是人大代表,为什么非要通过媒体对话?都在一个会堂开会,有着相同的身份,一起坐下来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怎么使用代表权利的话题好好交流一下,既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又减少媒体传声导致的信息失真,有什么不好?

胡小燕大可不必诚惶诚恐,无论是媒体误读了,还是确有此观点,都不要太当回事,跟李肇星代表当面聊聊这个话题。李肇星是一个很有亲和力的人,外交生涯唇枪舌剑锻炼出来的人不会害怕辩论,许多记者都亲切地叫他“星爷”,他应该是很欢迎讨论问题的。(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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