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邓玉娇案

来源: 咪呜 2009-07-28 01:12:15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3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咪呜 ] 在 2009-08-14 18:45:4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我知道的邓玉娇案大概是这样的:邓玉娇是一个所谓娱乐场所的浴室的修脚工。一日,邓贵大等人在该浴室娱乐,对这小女子颇感兴趣。她解释说自己不是浴区那边的——意即自己不是陪浴的?后来,有浴室工作人员出来证明她的确不是浴区的。但邓贵大等人对这个小女子“痴心不改”,于是有了后事。至于是邓玉娇出于义愤手刃之——这属于防卫过当吧?还是邓贵大等人骄蛮而大意被邓玉娇失手杀死——这属于正当防卫吧?我们不在这里讨论了,因为我们不是陪审团的。再说,中国连陪审团制度也没有。

邓玉娇案开庭前后,有太多拿此事说事儿的帖子。当时,我凭妇人之仁想:这个小女子以后怎么办呢?没什么文化,没什么钱,又顶了个心境障碍的帽子…所以,有感而发,写了“谁来真正关心邓玉娇”的帖子。

帖子在国内网站发出后,有人在跟帖中指出,的确有切实帮助小邓的人,还有什么账号等等。甚至还有人在跟帖中明确表示要账号捐款。这使我有些感动。至少,我感到这些跟帖是当真的。所以,就联系了其中一位。我告诉他,何必总是消费善良的人呢?应该让邓反诉这些坏蛋,寻求精神赔偿。结果得到回答:到目前为止,她是整个事件里唯一的罪犯。 而且自从判决以后,她就在看病,接受免费治疗。连她母亲都不愿透露她在哪里。

呵呵,我明白了:她是罪犯 只是那政府仁政,难怪有报载,她感激涕零呢!

7月上旬,那些关心小邓的人终于给我新的消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788e610100dxzq.html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904355

原来,那政府爱民心切,把她保养了:免费住院治疗,连她妈妈陪床的费用都由政府出,只是不能见人。我也终于知道:原来,国内有这么多的人在帮助她:法律后援团,生活后援团,等等。而且,他们还不远千里,飞到小邓的家乡,在当地警察叔叔的陪同下,看望小邓妈妈,并试着和小邓见面。最终在警察叔叔的贴身保卫下,和在住院不能见人的小邓通了电话。这些志愿者,真的让我很感动。不过就是有些纳闷:

1.这些人是志愿者,还是用心别有,还是拿美元的敌特嫌疑,比如小胡子之类?否则,为什么要警察叔叔一路护送呢?

2.小邓现在的处境是叫“自由”的吗?

3.邓贵大一行三人不应该被起诉强奸未遂吗?
(此案背景:邓贵大一行三人均为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还有一个叫黄德智,一个叫邓中坚。邓中坚是巴东县政府招商办副主任,死者邓贵大是正主任。这个案件是由黄德智向邓玉娇索要陪浴服务引起的。黄其实才是当事人。可是在这个案件判决的时候,这两个人都没有出。)

我在“谁来真正关心邓玉娇”的帖子中写到,“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站出来,真正关心一下这个可怜的女孩子,还她真正的清白和无辜,让她能重新开始身心健康的生活。为此,你将赢得全中国人民”。我又说对了一次:我看到中国有一股力量正在赢得全中国人民。
但与此同时,我发现中国选举和治理网上的一篇文章“公民腐败是官员腐败的真正基础”太“天真”了:“让公民真正乐意享用自己的公共权利才是王道。” 是吗?让公民意识觉醒,恐怕对当权者来讲,是一笔亏本买卖吧?或者说,是给社会找不和谐吧?所以,小胡子,刘老波之流,会拿美元,就好像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政府指称有些人,包括鲁迅,拿卢布一样。

以下,有一篇文章,值得一读:
仿鲁迅:《纪念邓贵大君》/姚文嚼字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pubvp/2009/06/200906010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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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变态的,也要变态了。 -x萧萧- 给 x萧萧 发送悄悄话 x萧萧 的博客首页 (90 bytes) () 07/28/2009 postreply 12: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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