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建国以前,各个殖民地的民选官员就有着义务为公众服务的习惯做法。比如在弗吉尼亚首府威廉斯堡,议会的议员们是没有薪水的,他们从家里到威廉斯堡聚会,要自己倒贴车马费。在竞选的时候,照习惯,他们要自己掏腰包请选民喝郎姆酒或糖浆水(可口可乐的前身)。当时在弗吉尼亚积极从政的人,继承了英国贵族的一种观念,认为从政是争取人生荣光的机会,是一种高尚的事业,它和经商逐利是绝对分开的。
后来的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就是这样的一个弗吉尼亚人。他出身并不十分富有,只读过小学,15岁就开始工作,担任土地丈量员。他不是不想发财的人。当时的北美殖民地,很多怀着发财梦的人都指望从土地开发里赚钱。华盛顿也用土地丈量员的薪水买下过几千英亩的土地。可是后来他竞选弗吉尼亚的议员,担任州国民兵的军官,甚至统帅美洲革命军队抗战 8年,却都是没有薪水的。1775年,独立战争在马萨诸塞爆发,华盛顿在弗吉尼亚议会上说,我要自己出钱征召1000名士兵,带领他们去支援波士顿。多年后,詹姆斯河公司赠送给他一批股票,对他为美国革命作出的贡献表示感激。那个时候,他已经当过总统,却仍不富有,他需要钱来维持起码的体面生活。他征求了很多朋友的意见,问该不该拿这些股票。还是托马斯·杰弗逊给他拿的主意,将股票赠送给了一所大学。终其一生,他从来没有很富有过。他的财产,“不过相当于英国一个中等农夫的水平”。
美国的这一传统,在建国以前和建国初期,使得热心于政界的人必须是有一定家产、不必为衣食奔走的人,这些人就是各个殖民地的绅士,荣誉是他们的共同准则。这种传统杜绝了通过官位致富的腐败,但事实上也限制了穷人阶层参政的空间。正是这一条件,使得政治和观念上十分激进的美国革命具有相当谨慎而保守的风格。在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上,有一部分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要不要给未来的联邦议会议员、总统和其他官员发薪的问题上,他们主张给这些人一定的薪金,让他们可以以此谋生,从而使必须养家糊口的平民也有可能参与政治。而另一些人仍然认为,从政和金钱收入必须截然分开,为公众服务的政治活动,应该是不计金钱的义务劳动。为此,在这个会议上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前一种考虑最终被接受,宪法里写进了关于议员、总统和法官们“俸给”的规定。
现在美国的政界和商界,自然不像华盛顿时代那样“清廉”了,但是为官和发财,仍然是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由于通货膨胀是年年要有的,而联邦和各州议会或行政长官的年薪却要立法才能修改,他们的薪金变化经常跟不上通货的膨胀。而地方小镇的镇长等官员,往往是选举出来的本地热心人,他们的公务报酬很少,都得兼职工作才能维生。前两年,我们居住的小镇上决定给所有民选官员的薪金翻一番,即使如此,还是低得不可思议。
谁都知道,美国有很多富人,但最富的人肯定不是当官的人,官场上的头面人物肯定都不算很富的人,更不可能通过从政来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