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乱安罪名”,因为无法证明是一下刺死,还是刺伤后再刺至死
来源:
一家
于
2009-06-17 08: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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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刺死罪犯的时候,罪犯是否已经受伤并且失去犯罪能力?
这是区别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关键。
据说刺了4刀?谁能够证明刺后面三刀的必要性?
所以,这样定性还算是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