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道德形而上学》: 人格是目的,不能被转让, 转让了,经济就好了

来源: 2009-07-24 17:41:3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也就是说,信贷中用来交换的是人格本身。我们知道,自从奴隶制和封建制被废除以来,文明社会虽然对物物交换予以了鼓励,但对人格本身的买卖则是严令禁止的。康德曾在《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把事物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格(Person),一类是物象(Sache,又译为物件)。人格是目的,不能被转让;而物象则是手段可以用于转让。这是近代哲学对人格的基本理解,也是《人权宣言》和《独立宣言》中所宣扬的基本理念。文明社会之所以禁止器官买卖、堕胎,以及人们对行政领域的权钱交易和娱乐圈中的性交易持鄙夷态度,都是基于这一人格尊严公理。马克思深谙这一传统,自然会对信贷业中的人格交易无法忍受,更何况他连对“身外之物”的交换都持否定态度。因此,同“身外之物”的交换相比,“身上之物”的交换是一种“更加卑劣的和极端的自我异化,非人化”(MEGA②Ⅳ-2, S. 450. 单行本,第168页)。尽管信贷业和银行业可能是交换手段上的一种进步,但是“虚伪制度内的一切进步和不一贯全都是最大的倒退和始终一贯的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