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跟别人买我的东西,无效。如果有效,我跟他人买你的东西同样有效。如:你从他人手中我的买钓鱼岛有效,其示范意义就是我从一个(只要自称拥有东京)人手中买东京就有效,只要他同意,一分钱也能成交。
2、原来是我的东西,被你抢走了,经过一段所谓的“有效治理”就成了你的。那好,当我拳头大过你以后,也“有效治理”一段时间就会合法归我。钓鱼岛、琉球归谁要看拳头,因为当年是被抢,今天可以夺。
3、同学们,用我们的理念能够拥有我们的土地,用他人的理念同样能够拥有自己的土地。“现状”是昨天造成,今天也可以造成明天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