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用车牌或使用假车牌者犯罪意图十分明确,该车为犯罪工具,必须销毁

来源: 鱼翔浅底 2012-01-06 04:42:2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3 bytes)

假牌、套牌车犯事常导致罪犯逃逸、直接制造事故、间接诬陷无辜,凡此种种都是百分之百故意,必须严惩。此时的车辆就是犯罪工具,不销毁不足以警示匪类,不销毁就是同谋,尤其是猖獗的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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