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總理衙門將以下各點照會各國駐華公使......
著總理衙門將以下各點照會各國駐華公使:
一. 關於越菲等國在近代已承認屬於中國的南沙諸島之主權問題﹐越菲等國不可出爾反爾。
越菲等國在南沙諸島之住軍必須徹走﹐否則後果自負。
二. 中國允許各國民用及商用船只在南中國海自由航行。
三. 中國允許聯合國四個常任理事國(美﹐英﹐俄﹐法)之軍用艦船在南中國海海域無害通過﹐無需事先通報﹔
而其它國家之軍用艦船則需事先通報中國政府之後﹐方可無害通過。
四. 中國允許南中國海之週邊國家在中國南海海域之有限區域/時間內進行有限的捕魚活動。
五. 中國未來在南中國海海域內開採石油之一部分﹐ 將以低於國際石油市場之價格﹐就近出售給週邊國家。
另著軍機處討論用兵之策。
-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