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觉得1954年的宪法是比较接近法制社会的,其中规定了國家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

来源: 希腊孤客 2017-07-31 00:15:5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089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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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政治上的倒退L12017-07-30 22:17:00

1954年的宪法:

第二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的人選;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而1988年修改的宪法改变了。这部宪法改國防委員會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会主席跟国家主席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估计这个条款是为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量身定制的,因为,1987年10月,在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上,退出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邓小平再次当选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从而能出任修宪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1988年修改的宪法: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所以,严格来说,习主席说的“全军将士们!你们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党指向哪里、就打到哪里。“是违背上述1988年宪法规定的。

当然,在宪法序言里大谈特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我得不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这样的结论。

从共产党的领导方面来说,1988年宪法也比1954年宪法从法制社会倒退了。1954年宪法中有关共产党领导是在序言里的,讲得是中国人民的奋斗史。使人觉得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以后新中国就要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了,比较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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