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美舰“违章”那些事儿(转)

来源: 青松站 2017-07-18 13:04:3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200 bytes)

扒一扒美舰“违章”那些事儿

来源:环球军事 作者:侯亚铭 时间: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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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号撞船后

道路行驶有交通规则,才能确保每天车水马龙、井然有序。同样道理,海上航行中也有交通规则,谁不遵守,谁将为此付出代价。这最新的一起海上“交通事故”就发生在美国军舰身上。据日本媒体日前报道,美国海军“菲茨杰拉德”号驱逐舰与菲律宾籍货船相撞,事件导致“菲茨杰拉德”号驱逐舰右侧部分受损严重,海水灌进船舱和舰体的其他区域,7名美军舰员死亡、3人受伤。此外,悬挂菲律宾国旗的商船已停靠东京某码头接受询问。媒体报道称,这是一起明显的美舰违反海上航行规则的事件。那么什么是海上交通规则,军舰需要遵守哪些特别的海上交规,美军舰船频频违章的案例又有哪些? 

海上“交规”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普通大众而言,是再熟悉不过的法则,而海上交通规则熟悉的人却不多。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陆上有严密的交通规则,同样地,海上的交通规则也比较详细,只有在这些海上交通规则的规范和约束下,才能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

海上交通基础规则是海上航行的基本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航行报告规则,主要包括:导航标志发生变更或者助航标志发生损坏;航道上有妨碍航行的障碍物或者漂浮物;其他能够妨碍到航海安全的情况。二是运输危险品规则:相关船舶装卸运输危险品时需要具备可靠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条件,需要遵循国家有关安全品处理的相关规定,并且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办好申请手续后方能运输危险品。三是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船舶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判决,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四是发生海上纠纷处置规则:船舶在航行中发生民事纠纷,主管部门有权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对于严重违反海上交通基本规则的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的情况: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的领海停泊、航行以及装卸货物,需向我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指派专门的领航员进行引导。

此外,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海洋国家都专门制定了海上交通安全法,对海上航行、停泊和作业进行了专门规范。

意外相遇和避碰是核心要义 

相比基础法则而言,海上意外相遇规则和海上避碰规则是专业法则,专门针对舰船及其海上航空器意外相遇和规避进行规范,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海上意外相遇规则是指当各国舰船或航空器在海上不期而遇时,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和手段减少相互干扰和不确定性、方便进行通信。该规则对海军舰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海上意外相遇时的安全程序、通信程序、信号简语、基本机动指南等作了规定,对于减少和平时期各国海空军事行为的误解误判、避免海空意外事故、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具有积极意义。2014年4月22日,第14届西太平洋海军论坛年会在中国青岛举行,来自西太平洋地区二十多个国家的海军领导人一致审议通过了海上意外相遇规则,旨在进一步促进各国海军间的交流,有效管控海上危机、减少误判,避免在公海活动时发生相互干扰、碰撞等事件,有力维护地区海上安全与稳定。

有军事专家认为,海上意外相遇原则是自愿遵守的规定,不具法律约束力,仅适用于海军舰船和飞机“偶然或意外”相遇的情况下,不适用于一国的领海内。基于此,又有了海上避碰规则。相较意外相遇规则,避碰规则显得更具操作性。中国于1957年同意接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可以说,海上避碰规则是舰船航行的“行为规范”。 

美舰海上违章有几何 

关于此次美军驱逐舰与商船相撞事件,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基本可以解读为美军舰艇在执行海上相遇及避碰规则方面表现不专业。据英国广播公司引述美军方的话说,“菲茨杰拉德”号驱逐舰的无线电报务室至少两个住舱已损毁,而失踪舰员事发时可能在住舱内睡觉。目前,日本和美国根据《日美地位协定》就此事件进行调查,并以“业务过失导致往来危险”罪展开调查。英国广播公司报道称,公开航运记录显示,涉事的“ACX水晶”号商船在事发前25分钟突然掉头,航速为每小时14.6海里(每小时27千米),与美军舰艇保持同一方向航行,美舰并未及时察觉这一变化,加上美舰隐身性能好,难以被其他船舶发现,随后发生相撞。而日媒NHK则在报道中指出,事发的伊豆半岛海域航运交通线十分繁忙,往返东京与横渡太平洋的轮船均途经此处,此前已多次发生船只碰撞事件,日本国内已有商船行会呼吁划分东行与西行航道。如此看来,发生此次事故,海上交通线繁忙拥挤是客观原因,美舰未按海上相遇及避碰规则及时处置则是主观原因。

向来以“国际秩序维护者”自居的美国,一直在不断加大全球活动力度,尤以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为甚。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以美国海军充当急先锋,频繁活跃于南中国海等亚太热点区域。此次相撞事件发生前,“菲茨杰拉德”号在南中国海执行“无害航行”任务,悍然进入中国领海12海里内并被中国海军舰艇驱离。随后,该舰犹以“亲善大使”身份访问中国海军南海舰队湛江军港,可谓软硬手段都用上了。成功完成任务的“菲茨杰拉德”号自以为能安全返回母港好好休整几天,于是放松警惕。有日媒报道称,该舰选择凌晨时分返航,以期在第二天一早抵达母港,且在返航途中执行的是最低级别警戒,全舰近95%的舰员在休息状态。如此,在繁忙的海上航线中,发生碰撞几乎是必然的了。从中也能看出,美舰未将海上交规放在心上,海上航行行为相当不专业。

美舰类似这样的海上违章事例时有发生。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中国海军某驱逐舰支队莆田舰在例行巡逻中曾与美国海军“马斯廷”号驱逐舰相遇,按照相遇规则,双方舰艇进行了礼节性的通信问答。此时,美舰突然向右转向,与莆田舰航向产生交叉。根据海上避碰规则,“马斯廷”号是让路船,应该让出航道,但却丝毫没有让路的意思。此时,中国海军立即通过通信信道警示美舰要遵守规则。美舰这才采取了避让操作。

在遵守海上交规上,美国媒体时常渲染所谓“中国潜艇瞄准美国舰艇”违反国际惯例,但实际上,自诩“职业化”的美国海军在海上相遇时往往表现得“任性”,甚至多次拿出来炫耀。

美军在之前公布的多部宣传片和宣传画中都有非常不专业的冒险行动。例如,在美国海军发布的一部反映P-8A新型反潜巡逻机的宣传片中,P-8A不仅在疑似中国潜艇上空超低空通过,而且还低空穿越疑似中国海军舰艇编队。美方2013年曾指责“中国登陆舰逼停美国巡洋舰”,但美方故意忽略的事实是美方舰艇之前多次危险穿越中方舰艇编队。中美当时虽然没有签订《海上意外相遇规则》,但美舰行为显然违反美国与俄罗斯等国签署的相关协议中规定的一般准则。按照《美苏关于防止公海及其上空意外事故的协定》第三款规定,一方舰艇在另一方舰艇编队附近航行或与其遭遇时,必须遵守航行规则,避免进行可能干扰编队航行的机动(单舰穿越编队便属于违规);还规定不得向对方舰艇通过的方向发射任何物体(如向潜艇投掷声呐浮标等)。

如此看来,美国海军存在海上违章是不争的事实。在此也告诫美国海军;遵守海上交通规则,美舰应以身作则。不只是为他人安全,更是为自己安全。

 

本文链接:http://www.globalview.cn/html/military/info_19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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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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