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蹈里:香港律师协会罢免会长林新强 破坏法治践踏言论自由

来源: 清澈的江河 2014-08-16 07:41: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868 bytes)
香港律师协会罢免会长林新强 破坏法治践踏言论自由
蒋蹈里
2014816

近日,香港律师协会会长林新强因为发表“亲共”言论,被逼辞职激发了香港甚至内地一轮舆论震动。
环球时报报道:香港律师会14日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以深夜计票的方式通过了对现任会长林新强的不信任动议。原因是林新强早前曾公开支持中央政府发表的有关香港“一国两制”白皮书。

据香港《明报》15日报道,林新强的言论引起香港律师会部分成员不满,指林的言论令业界“蒙羞”。200多名会员6月联署要求召开特别大会,提出3项动议:对林作为会长的不信任动议;要求律师会尽快就白皮书发出声明,捍卫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以及要求林收回6月16日就白皮书发表的言论。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港拥有执业证书的事务律师共有7483人。按照惯例,所有香港事务律师必须是香港律师会的成员。据《明报》报道,特别大会14日在湾仔修顿球场举行,约有1000名会员出席,当中不乏外籍律师。大会最后以2392赞成票、1478反对票的结果通过了3项议案,使林新强成为律师会成立100多年来首名被“不信任”的律师会会长。但林新强离开会场时,并未对会否辞职做出表态。据香港《信报》15日报道,林新强的去留将交由理事会考虑,未必很快有决定。但有律师坦言,会员既已投票表达不信任意向,相信林新强辞职“只是时间问题”。

笔者对林新强目前的遭遇深感同情并表示极大的震惊,因为林新强仅仅是和平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没有一丝一毛违反香港现行的法律,却遭遇到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到了被逼辞职的田地,真是岂有此理?!

长久以来,香港都自翔是一个有着完善的法治和高度言论自由的社会,林新强面对争议不休的香港政改发表个人意见,完全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属于基本人权的范畴,香港律师协会的同仁们可以认同或者反对林的观点,但是不该对持有不同观点的同仁实施逼其辞职的人权压迫。

观察林的相关言论,除了亲共赞共的特点之外,没有任何的违法或者不妥之处,港律师协会发起对林群起攻之动议辞职,理由何在?如果香港社会只允许贬共反共言论,不能容忍亲共赞共的言论,这是哪门子的法治和言论自由?!这是臭名昭著的白色恐怖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有人以多数协会成员投票通过,为律师协会政治迫害林新强的合法性辩护,这是站不住脚的,请问动议撤职林的法理何在?再问今天香港有哪一条法律界定公民发表拥护基本法赞扬共产党的治国成就是不合法或者非法的?拿不出法律依据,再多的协会成员投票罢免林会长都是打压不同意见迫害政治异己自由表达的反人权的非法动议。

显然,香港律师协会对林新强的动议,并不是所谓的“捍卫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而是货真价实的破坏香港现有的法治秩序,践踏港人珍惜的言论自由和公民基本权,打着反内地反共的旗号贩卖白色恐怖毒素的言论独裁,令人震惊和痛心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有跟帖: 

香港反共势力越强对中国更有力,类似乌俄关系。 -ipmi- 给 ipmi 发送悄悄话 ipmi 的博客首页 (33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08:06:01

香港律师应该请招显聪当律师协会会长。 -试一把- 给 试一把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22:26:04

三条路:全国公决;中央说了算;喳一架(说打仗是欺负香港人,打一架吧) -zyt- 给 zy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09:47:42

50年不变的理解可以各取所需 -Chiyankun- 给 Chiyankun 发送悄悄话 Chiyankun 的博客首页 (568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09:48:21

宪法为一国最高法,香港基本法为香港最高法 。显然此次决议违背基本法,属违法。 -Weipan- 给 Weipa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4:22:23

我只问一个问题:现在向中国政府争民主自由的勇士当年英国专制时躲到哪去了?宁做英国的X,不做中国的人? -岁岁重阳- 给 岁岁重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5:27:16

结论是:有些东西是给X不要X!让美国警察或英国警察的警棍XX上来几下可能就乖了!中国驻港部队真应多学学美国同行的霸气! -岁岁重阳- 给 岁岁重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5:32:11

这样一来香港律师在内地的饭碗基本就都砸了。拭目以待吧。 -惊蛰雨- 给 惊蛰雨 发送悄悄话 惊蛰雨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5:51:16

在香港,意识形态高于法律。说什么司法独立,真滑稽。 -试一把- 给 试一把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2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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