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右任那段和所谓国民党情报机构借手杀人那段估计可能是国内作家编出来的。什么都往国民党情冶机构身上推。如果台湾不通知香港,李裁法根本就不会被捉。所以逻辑上说不通。
『香港杜月笙』李裁法zt
助陳策擺平本地黑社會
上文講到,本地黑社會準備『起義』,屠殺港島歐籍居民。港府官員明白,大部份事情可以用錢解決。於是,政治部主管沙輔頓副警司 (F W Shaftain) 在警務處長的協助下,於一小時內籌得2萬元,相信可以買得安全,但問題是如何將錢交到黑社會手上?這件事不得不找獨腳將軍陳策幫忙[A1] 。
陳策與本地三合會也没有直接聯繫,唯有邀請在香港的上海青幫首領代為出頭,本來在香港的上海青幫大佬應該是杜月笙,但日軍來襲之前杜月笙去了重慶,這時以張子廉為最大。
原來杜月笙初來港時,認為李裁法未夠班,還未有足夠力量幫助自己打開局面,於是把他的得意門生張子廉召到香港。
張子廉曾開辦過三星棉織廠,在上海工商界有一定影響力。他又是洪門 (即三合會) 中人,當時洪門在香港很有勢力。早在1923年,張子廉就與國民黨中一些與洪門有聯繫的人如朱卓文、梅光培、明德等結拜。張子廉赴港後,便利用朱、梅等人的老關係,與香港幫會勢力建立了聯繫。
事實上,陳策幾個月前已開始要求張子廉協助抵抗日人在本港黑社會中的影響力。這時在陳策的委托下,張子廉邀請本地黑幫派出代表,於11日晚上8時到陳策的聯合辦事處在中環亞細亞行的辦公室,與警方高層會面;跟著他們又到警察總部作第二輪談判。
可是,沙輔頓發覺這班所謂黑社會代表其實只是中間人,真正策劃『起義』的另有其人。於是他又用再找來約200個黑社會頭目,用巴士送他們到Cecil Hotel談判。
黑社會終於表明如果港英政府肯付錢便可解決問題,但沙輔頓籌得的兩萬元遠遠未能滿足他們。沙輔頓不敢向港督楊慕琦說港府要向黑社會交『保護費』,於是又要張子廉幫忙,並答應張在戰後還債 (前題當然是盟國最終戰勝)。
張子廉不負所托,很快便籌得足夠的款項,於是在12月12日早上5時,港英政府與香港黑社會達成協議:政府付鈔,黑社會取消『起義』。
這件事聽起來似電影情節,但卻並非傳聞,而是根據沙輔頓和陳策的事後報告[A2] ,戰後本港報章亦有報導。
雖然以上的叙述中没有出現李 裁法的名字,可是上文已提過,李裁法那時在香港的上海青幫中已非等閒之輩,縱使仍未能獨當一面,還未有資格出面在港英政府和本地黑社會之間居中調停,但筆 者深信他一定在幕後協助張子廉進行斡旋工作,以及籌募『保護費』。戰後本港報章提到他『與陳策將軍一起幫助英軍保衛香港』,這件事很可能是其中之一。
維持港島秩序
另外,上海青幫還協助維持港島秩序,12月11日晚上,陳策叫張子廉動員手下的青幫份子,以『忠義慈善協會』的名義,組成一支2,000人的隊伍,專責對付親日的破壞份子,隊員每人每日可支取2元食物津貼。
隊伍總部設於跑馬地,由張子廉及國民黨港澳地區負責人沈哲臣負責指揮,他們將港島分為東西中三區進行反顛覆工作。至12月14日,這隊伍人數增至15,000。陳張撥出1千人給政治部調動,政治部不但接收了這支生力軍,更要求多撥400人。
此後幾天內,張子廉這隊維持治安部隊抓了500-600名親日的顛覆份子,其中至少400人被『忠義慈善協會』處決;其他的交給警方後,亦被警員拉到告羅士打酒店及連卡佛百貨公司之間的一條小巷裡槍斃 (一槍打在後頸),後來這條小巷被稱為『血巷』。
此後港島再没有親日份子的大規模破壞出現,九龍的『勝利友』洗劫事件没有在港島重演,國民政府駐港機構和上海青幫的攜手合作居功至偉,令港英政府和港島居民暫且逃過一劫。
加入軍統局
為什麼上海青幫這麼熱心幫助港英政府呢?原來1940年,軍統局長戴笠向杜月笙建議,將海內海外所有的洪門、青幫、理教,全部納入一個重要組織,使遍布各地、不計其數的幫會中人,都能團結起來抗日,發揮他們龐大無比的潛力。
他這構想獲得杜月笙的熱烈支持。杜月笙建議戴笠先從洪門青幫在香港的關係入手。於是,1940年夏,戴笠邀請主持國民黨港澳黨務的吳鐵城出面,在香港宴請本地洪門領袖如梅光培,以及客地青幫有頭有臉的人物,李裁法亦有可能出席了這次宴會。後來戴笠以此為基礎,成立『人民行動委員會[A3] 』。
據知李裁法亦加入了軍統[A4] ,那應該是日軍侵港之前的事,可能與上述委員會有關。
日軍憲兵偵緝隊長
當12月25日聖誔日,港督楊慕琦投降,日軍正式佔領香港後,杜月笙派專人來港接走他的家人和親戚朋友,李裁法卻没有即時離開,因為他接到一項特別任務。
原來日軍的憲兵隊看中了李裁法的幫會背景 (卻不知他的軍統關係),想利用他在香港低層社會的人脈關係,要其擔任偵緝隊長。李裁法向重慶請示,戴笠認為可借機暗中救助重慶派來做工作的人員,亦可以拯救抗日人士,於是指示李裁法佯與日人合作,伺機行動。李亦想趁機鞏固自己的江湖地位。
暗中救人
最終李裁法不負所托,成功幫助不少日軍指名逮捕的重要人物安全撤離香港,其中包括孫中山原配夫人盧太夫人、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魏道明及杭州市長周象賢的雙親、陳策夫人以及沈哲臣等共百多人。
此外,他還救了一位名吳家元 (又稱吳季玉) 的國府人員,這人此後對李裁法的下半生影響至巨。
話說香港淪陷後,國民政府還有許多人員留在香港,吳是其中一人,其真正身份是軍統的地下特工。
生死之交吳家元
吳家元花名『小白臉』,十分著重儀表,又善於辭令,他精於賭術,麻將、沙蟹、牌九樣樣佳精。在上海時,常在官僚富人家中作清客,亦曾混跡於北洋軍閥門下;又常為戴笠的座上客,戴笠有時要在經濟上幫助朋友,又不好意思直接送錢,便往往請吳家元在賭桌上代勞,如要送3萬,吳就必不會輸2萬9千。
據說吳家元除了是軍統中人之外,還是中共周恩來透過章士釗派往香港統戰的雙面人,其統戰對象只有一人,就是國民黨元老于右任。
他與李裁法相識不久,日本憲兵發覺他的特工身份,發出通輯令。一次吳家元被日本憲兵追得緊,逃到李裁法家中,李讓他藏身妻子衣櫃中,憲兵搜屋時居然没有搜那衣櫃,吳得以脫險,此後一切生活由李照顧。
吳對李非常感激,因為除了自己幸保性命之外,亦深知李裁法是冒生命危險救他,從此二人成為生死之交,而二人30多年的恩恩怨怨亦由這時開始。
離港赴重慶
李裁法幹這些秘密營救工作,漸漸引起日軍的懷疑,李為求自保,希望返回內地,杜月笙則要求他堅持到盟軍反攻為止。但後來形勢急轉直下,日軍決定逮捕李裁法,李這時不得不離開香港。
吳家元願意為他搭路去重慶,李裁法先到上海打了個轉,然後與吳啓程前往大後方去。他們行抵西安時旅費不繼,杜月笙立即匯給李裁法兩萬大洋,李不勝感激[A1]。
去到重慶,李因曾在香港當日本憲兵偵緝隊長,受到審查並被捕,幸得杜月笙四處營救,亦得吳家元為他解釋,才保平安。
1944年秋冬之間,李吳二人去了昆明。在那裡李裁法認識了幾位重要人物,其中一位是著名建築商陸根泉,李吳得到他的熱情招待。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之後,3人各奔前程,吳回北平,陸去上海,李則回香港[A2] 。
戰後回港
筆者手頭上没有確實資料顯示究竟李裁法是什麼時候回到香港。『早年香港小姐選舉活動』一文中提到一種說法,指李裁法回港前,他的好友、做了廣州市長的陳策為他在廣州市政府找了一份閒職,掛著上校的領章,只不過是支領乾薪,無事可做。之後李因為搭上了一富商的寵妾,得罪了那富商,才被迫離開廣州回港。
1946年6月香港舉辦第一屆香港小姐選舉,一般的說法認為李裁法是主辦者,亦有指他是幕後搞手。筆者曾指出真正的主辦機構是「空軍會」與「香港中華業餘游泳團」,而報載的籌委會成員又没有李裁法的名字。
可是筆者剛發現李裁法原來於1948年已是香中業餘游泳團的團長,那麼如果他其實是游泳團的發起人的話,那麼他的確是首二屆選美的幕後搞手,只不過當時麗池還未變成豪華夜總會,說是為夜總會宣傳仍然說不通。
麗池於1946年6月首屆港組選舉結束後,空軍將地方交回『民用』,相信李裁法於這時開始興建他那豪華夜總會。那麼李裁法可能於1946年6月前已回到香港。
李裁發這次由重慶回來,身份地位跟以前已大不相同。回港後他即建麗池夜總會,做其『夜總會大亨』。
錢從何來?
搞豪華夜總會需要很多錢,究竟他哪裡來那麼多錢?很多說法都指他的錢來自他身邊的女人。『李裁法與麗池夜總會』一文提過一種說法,指李裁法在廣州搭上的那富商寵妾,帶了大筆錢來香港與他重聚,而建麗池夜總會和青山酒店的錢都來自這位女士。
最近筆者又看到一些新資料,據1960年代的報章,李裁法於1948年從香港回到上海,娶了一位太太。
李裁法原本已經有兩位太太,元配夫人是姓李的廣東籍女子;另一位夫人叫陳X英,寧波人,原為上海名舞女 (另一說法是從麗池夜總會中發掘出來)。他1948年回到上海,又看中了一位姓朱的富太,她是上海著名中醫朱子雲的遺孀,他娶了這位富太為第三位夫人。
1949年李裁法回港,他帶回來的不只是這位新婚太太,還有她的千條金條,報章指李裁法藉著這些金條『重振旗鼓』,然而,麗池夜總會於1947年9月7日已開幕,是李裁法娶第三位太太前的事,那即是說,縱是真的有千條金條,也跟麗池夜總會無關。
筆者在『李裁法與麗池夜總會』一文中指出:李裁法與香港廣東銀行副總經理霍寶材合作,開辦了一間『中國娛樂有限公司』,霍寶材任董事長,李裁法任總經理。麗池夜總會開幕就是這間公司搞的。李裁發很有可能從霍寶材個人,或者廣東銀行方面得到財政上的支持。
有關麗池夜總會的詳情可參看『李裁法與麗池夜總會』一文:(http://hk.myblog.yahoo.com/albertcdhk/article?mid=2885&fid=-1&action=next)
青山酒店
除麗池夜總會外,李裁法的另一大建設是別墅式的青山酒店。
青山酒店位於青山道17咪[A3] ,大欖涌胡屋村 (即現在的屯門大欖涌村)。據當年報章報導,酒店原為別墅,李裁法花了數十萬元改建,經過數月的籌備便開張營業,開幕日期為1949年7月14日。
當時的報章這樣形容位於青山灣畔的青山酒店:『面海倚山,風景優美,酒店之側,復有海灘,沙幼水凈,為游泳之好去處。』
酒店內的設備有舞廳、酒吧、室內室外茶座,還有個泳池。
房間方面,有大小客房18個,每個房間均設有私人浴室。『一切裝置,均採自美國一九四九年欵式。』房租每日18 – 50元,『比諸市面猶為相宜。』
酒店職員『均來自上海,訓練有素[A4] 。』 (可見當時『來自上海』是質素的保證。)
青山酒店開幕後,成為青山區 (至1972年才改名屯門區) 三大市郊酒店之一,其餘兩間為鹿苑酒店及容龍別墅。
『香車美人』選舉
此外,青山酒店亦曾成為選美比賽的地點。原來戰後除了開始選香港小姐之外,亦有所為『香車美人』的選舉。
香港汽車協會 (後來似乎改稱為自由車協會) 於1950年8月6日首次舉辦『汽車賽會』 (即賽車),除舉行『長途賽』和『爬山賽』外,還舉行『香車美人』選舉,於九龍拔萃書院舉行[A4] 。
參選女士不一定要懂得駕車,她可以坐在司機旁,當汽車駛至評判員面前時,再下車漫步一圈。評分標準是她『衣著、風度和汽車的色彩是否調和』。
第一屆參選的有26人,冠軍是余經鎧夫人馬掌珠。
第2屆於1951年8月在赤柱舉行,這次有10人參選,由一位譚美天小姐當選。這屆並將長途賽改在晚上舉行,改名為『黑夜飛車』,但其實這項賽事並非鬥快,而是看沿途速率是否平均。
第3屆於1952年2月3日 晚上6時在李裁法的青山酒店舉行,有17位女士參加,冠軍是法籍巴娜蘭夫人,亞軍鄧南莊當年稍後亦參加了第4屆香港小姐選舉,可惜 三甲 不入。
這屆取消了爬山賽,改為『飛車尋寶』,玩法是每位參賽者在開賽前領取錦囊一個,內有藏寶地點的指示,而主持人亦會告訴參賽者藏寶地點的暗示,最後以到達終點取得寶藏而無需開啟錦囊者得勝。
這屆的『黑夜飛車』以尖沙咀疏利士巴利道 (後改名疏士巴利道),以青山酒店為終點。
第4屆『香車美人』於1953年1月11日在跑馬地舉行,有13位太太小姐參加。這屆分大車和小車兩組,大車組由美籍安‧漢寧臣奪冠,小車組第一為范燕劉。
第5屆1954年於同一地點舉行,大小車組冠軍分別為莫綺潔和英籍愛維斯。第6屆於1955年1月舉行[A6] ,第六屆之後似乎更没有再舉行。
打通黑白兩道 社會地位日隆
李裁法在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生意上他是遠東建築公司董事長、中國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當然亦是麗池夜總會總經理。
公職方面,他擔任東方體育會主席、香港中華業餘游泳團團長、北角街坊福利會副理事長、華僑子弟學校校董、孔聖會名譽會長等。1948年8月,他還獲廣東省政府主席宋子文聘任為廣東省政府參議,為香港名流獲此職銜的第一人[A1] 。
李裁法交遊廣濶,社會地位日升,各界人士都買他的帳。例如1949年4月,雲南省主席龍雲在淺水灣公館開記者會時,與華僑日報記者發生衝突,事後其他各報記者組織支援會聲援華僑日報記者。至7月李裁法出面調停,在中國酒家擺和頭酒,擺平了此事[A2] ,可見當時國民政府大員以致本港新聞界都給他面子。
此外,有時廣東省官員來港,李裁法也會在跑馬地藍塘道的私底宴請他們,還會邀來有頭有面的人物來作陪客。
甚至外國要人都給他面子,1951年9月菲律賓總統季里諾公子湯尼訪港,就應邀連日出席麗池的4週年慶祝節目,期間更大讚李裁法經營得力[A3] 。
『香港杜月笙』
李裁法有一個外號 – 『香港杜月笙』,除了顯示出他『黑』的一面外,亦反映出他與杜月笙晚年較密切的關係。
1949年5月1日,杜月笙帶病離滬到港定居,李裁法為他安排了堅尼地台的洋房居住。
杜月笙上次來港,李裁法還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腳色,這時的李裁法已不是吳下阿蒙。杜月笙來到香港之後,對李裁法更加幫忙不少。
李裁法辦麗池夜總會搞得有聲有色,當年的美國《生活雜誌》稱麗池的規模為遠東第一。可是,麗池大部份人客是上海人,廣東菜不合他們口味,李裁法想搞個滬菜部,杜月笙便將上海德興館的一位大師傅及其班底召到香港,李裁法即在麗池設立滬菜部『德興館』,吸引了大批上海食客,天天滿座[A4] 。
麗池生意興旺,卻招來競爭,一位人稱『香港舞廳大王』的英籍猶太人查理投資1,000萬元,在北角創辦了『天宮夜總會』(Sky Room Night Club),擺明搶麗池生意。
夜總會開幕那天,不惜公本,進行盛大宣傳。麗池客源大部份是上海白相人,他們好新鮮,紛紛捨麗池而光顧天宮。杜月笙有心幫李裁法一把,當晚9時帶病到麗池捧場,本來去了天宮的上海豪客聽到消息,都想一睹他的風采,馬上棄天宮回到麗池。
從此麗池更成為上海幫會人物的大本營。全盛時期麗池夜總會的女招待一個月的底薪達2,000元,一日可售門票兩萬餘張。而天宮從此一蹶不振,後來以倒閉告終[A5] 。
之後李裁法又籌辦青山酒店,計劃投資30萬,一半自己出資,另一半就找一些有社會地位的富豪入股。董事長就邀請杜月笙出任,卻不需要他付出分毫。但杜月笙婉拒了董事長職銜,只當董事,另外還幫他邀請了幾位聲勢顯赫的富豪當股東,由李裁法任董事長[A6] 。
另一方面,李裁法亦利用他在黑白兩道的人脈關係為杜月笙解決了不少問題。有一次,妻妾成群的上海富豪朱如山,逃到香港後招搖過市。香港小報《羅賓漢報》[A7] 刊 出獨家連載『朱門醜史』,朱卻是杜月笙在滬的賭友,朱求救於杜,杜知道李裁法與報界關係良好,便找李來查問。卻原來該報社長徐鎮南是李裁法的門徒,於是將 事情交李裁法辦理,李向徐鎮南關照了一句:『杜先生關照過了,『朱門醜史』不能再登。』果然第二天『朱門醜史』不再有下文[A8] 。
又有一次,一位想投資香港電影業的上海永華電影公司老闆李祖永中了天仙局,被老千集團在賭枱上騙了20萬元,李祖永並非輸不起,而是在香港被騙這口氣嚥不下來,便去找青幫教父杜月笙訴苦,杜又找李裁法解決這件事,李裁法委托一位相熟的探長將事情擺平,拿回李祖永簽的20萬元支票[A9] 。
不過,杜李的關係只維持了兩年,1951年8月16日,杜月笙病逝香港。杜過身後李裁法接收了他的一些門徒,另外又廣攬徒眾,以香港青幫第一人自居,後來便得了個『香港杜月笙』的稱號。
被逐出境
正當李裁法的生意和江湖地位如日中天之際,忽然遇到重大挫折。1952年6月28日,李裁法突然接到港府通知,他須於7月2日或之前『自由離境』[A10]。
李裁法消息靈通,早已聽到風聲,但他以為自己交遊廣闊,平日結交不少高級警官,又相信財可通神,以為可以大事化小,可是這一次人面和金錢,都無法將危機化解。
李裁法在不得不離開的情況下,本來選擇去南美,可是手續一直未能辦妥。直至7月2日限期屆滿,他不能再留在香港,唯有於下午2時半,抛下家人和在香港的生意,隻身乘坐民航空運隊飛機前赴寶島,在那裡暫時落腳。 他起程前已知會『小蔣』得力人馬王新衡,王曾受過他的恩惠,答應襄助,於是李去到台灣無須辦理手續便得以入境。 究竟港府為什麼忽然下逐客令呢?據說李裁法是被他的中文秘書出賣,這名姓張的秘書追隨李裁法多年,掌握著他的很多秘密,向李裁法勒索不遂,含恨在心,把李裁法所做的那些見不得光的事情向警方告密。
那位張秘書告的是什麼密?當時的警務處處長麥景陶拒絶透露將李驅逐出境的原因。綜合各方面提供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 李裁法身為黑社會大佬,在港進行黑社會活動。
2. 擅扣警官[A11] (應該是指第4屆選港姐時,李裁法手下向進入麗池調查案件的警務人員動粗一事,詳情可參看拙著『早年香港小姐選舉活動』一文。
3. 進行走私活動,將戰略物資運入大陸。
李裁法的黑社會身份港府早已知曉,香港保衛戰時青幫協助維持香港的秩序,亦在本地黑社會『起義』事件中為港府解圍,對港府來說他其實有功,所以第一個原因筆者相信不大可能。
不過,有說李裁法在香港提煉嗎啡;亦有說在杜月笙過身後,李高調地在跑馬地公開開壇,卻臨時被警方喝停。他是否因為恃著有功於港府而肆無忌憚,做得太過份令港府無法忍受?這些指控有待證實。
第2點亦是筆者在寫港姐選舉一文中提過的,不過筆者相信最重要的原因是第3點。
1950年6月爆發韓戰,中共於10月派兵參戰後,西方國家即對中國大陸實施禁運。香港是英國殖民地,李裁法將戰略物資運入大陸,直接違反英國的國家利益,被港英政府知道後,難逃被逐出境的命運。事實上,他後來在台灣被捕,被控的是同樣罪名,這是後話。
韋基舜在他的《吾土吾情II》中亦印正了此說法,他指李裁法在韓戰爆發後,與一名警方高層人士合作走私,卻被美國中央情報局拍得他在麗池碼頭上落貸過程。因為證據確鑿,而且被CIA揭發,在美國的壓力下,那名警務處英籍高官被勒令提早退休,李裁法則被驅逐出境[A12] 。
身陷綠島
李裁法離開香港時,還向記者說他到台灣只會逗留一段短時間,一旦護照手續辦妥,便會前往南美洲,但他的如意算盤没有打響。
他入境當天,因没有身份証,没有酒店願意收留他 (那時台灣是軍管時期),一位與他有交情的台北警察分局局長知道他的情況後,將他安置在圓山飯店,4天後搬到鐵路飯店居住。
但他在台灣停留了3星期後,即於1952年7月23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下令逮捕,罪名是偷運戰略物資入中國大陸,法院指有關活動有損中國 (中華民國) 的國家利益。
原來台灣政府早已收到李裁法在香港非活動的報告,當李到達台灣後,他在台灣多位舊敵更群起而攻之[A1] 。
保安司令部將李裁法送到綠島『管訓』。綠島原名『火燒島』,是位於台灣東南外海的孤島,因交通甚為不便,所以成為關押囚犯的理想地方。早在日據時代,凡是重要人犯或屢犯不改的竊賊,一律送到這裏與社會隔離。
1949年國民政府退守台灣後,大捕政治犯,加上俘獲的解放軍,原有監獄不勝負荷,便將他們遷來綠島。
李裁法來台之前一年 (1951年),當局剛在綠島設立『新生訓導處』,主要工作就是對犯人進行思想改造,除政治犯外,這裏亦關押來自全島各監獄的特殊分子、幫派分子、流氓等。
綠島只有簡陋的牢房和營舍,缺乏現代勞改設施,初年的囚犯要上山砍樹、海邊打石,幫手建設營房,而初期管理方式又十分嚴厲,李裁法在綠島一定吃了不少苦頭。
不知道李裁法在綠島接受『訓導』時,有没有機會聽到他一手捧紅的第三屆港姐司馬音的首本名曲『綠島小夜曲』?其實該曲歌詞是描述男女間的愛情,與監獄無關。
與妻妾恩斷義絶
但如果李裁法聽到這首情歌,相信亦會傷感,因為他入獄後,他的三位夫人中有兩位即離他而去,而他在香港的財產亦被她們帶走。
可幸的是,他那位出身舞女的妾侍没有離開她,她經常設法接濟,還不時來信安慰他。這期間這位妾士生活頗為艱苦,因為錢財大權在大婆手中,但她在醫院學做護士,為自己的將來打出一條生路,她是李裁法身邊唯一有上進心、唯一有希望的人。
可是,以前李裁法曾一度遺棄她,使她耿耿於懷,當李於1959年獲釋放後,這位有情有義的妾侍便與他斷絶關係。
她寫了一封信給他,大意是:你從前坐牢,我不能離開你,否則別人會駡我無情薄倖。現在你出牢了,我們的關係也該結束了。我覺得我不能再跟妳生活下去,我需要另外重新找尋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並規規矩矩嫁一個人[A2] 。
嘗試重振旗鼓
李裁法在綠島坐了7年監,1959年12月13日獲得釋放。李裁法入獄之初,還指望終有一天可以返回香港,後來聽到香港政府已經取消他的居留證,唯有死心。而他在香港的財產,亦已無法取回。
李裁法獲釋後,情況十分狼狽。回到台北後,四出向舊相識救助。他找到以前在昆明認識的陸根泉,陸讓他住在陸根記招待所,還拿出70萬元台幣,讓他重整旗鼓[A3] 。(另一說是李裁法在賭台上贏他的[A4] 。)
生意失敗
李裁法用這筆錢在新公 園開設一家海外實業公司,可是,李裁法缺乏做正行生意的經驗,而且在香港時濶卓慣了,人家給他的錢大半用於擺場面,他邀集幫手的一班朋友亦只懂吃喝玩樂, 公司很快便出現財政困難,他唯有向欠他錢的南陽化工廠老闆追債,那位老闆無錢還債,就把那間在武昌街的化工廠頂讓了給李裁法,以清還債務。
李裁法結束了實業公司,節約開銷,想專心搞好這所化工廠,可是這所工廠其實只剩下一空売,李裁法東借西借仍然難以支撐下去。
正所謂禍不單行,李裁法於1961年冬心臟病發,要入院治療。可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住院期間,與李裁發在香港有點交情的旅菲僑領蔡聯發來看望他,見到他的慘況,生了同情心,為他擔保,向相熟的商人借了40萬元台幣給他。
李裁法出院後即用這筆錢重整化工廠的業務,還搞了一些其他生意。但至1961年底,40萬元又蝕光,李又去找蔡聯發,蔡見他不是經商的料子,加以私人生活又糜爛不振,這次不肯再幫他。
最後李裁法唯有將那家開了兩年的化工廠讓了給別人,自己只能在工廠當個掛名董事,每月支3,000元維持生活。
李裁法失敗的原因,是那時的台灣跟香港和以前的上海大大不同,這裡的社會和工商界要樸素得多,著重的是克苦勤勞,他以前慣用的技倆在那時的台灣派不上用場,又無法改變自己去適應新環境,唯有失敗收場。
壞消息接踵而至,那間化工廠的新主人亦無法扭轉劣勢,後來還是難逃倒閉的命運,於是李裁法連3,000元月薪也没有了。
這時李裁法的情況十分悽慘,連住的地方也成問題,每日兩餐不繼。這時他遇上一位舊相識 – 一位當年上海長三堂子的歡場女子。這位女士姓田,這時已人老珠黃,與落拓異鄉的李裁法重逢,一拍即合,二人搬到聯合新村租住一間房間同居,生活費部份由她支付,部份靠典當。 之前李裁法曾先後與兩位女子同居,其中一位更是有家底之人,可是二人都離他而去。這次這位田女士亦没有跟他長相廝守,當她找到好歸宿之後,便將他抛棄[A5] 。
這時李裁法已經山窮水盡,走投無路,於是想到回香港取回在台灣坐牢時,簽名委托或轉讓給一些所謂義氣朋友接手經營的一些產業,然後逃往南美洲某小國,隱姓埋名渡過餘生。 可是,就在回港前夕,李裁法卻捲入一宗轟動港台的謀殺案中。
吳家元被殺
1963年9月14日早上7時,台北中山北路一段105巷的街坊,發現一名60多歲的老翁倒臥在巷底的斜坡上,身上傷痕纍纍,血肉模糊,便立即致電報警。警員到場,證實此人已經死亡。
驗屍發現死者身中42多刀,其中一刀插入左胸,直貫心臟,是致命傷,左手也有刀痕,料是死者曾與兇手搏鬥,以手擋刀所致。警員在案發現場附近水渠邊檢獲三角銼一把,相信是兇器,三角銼是黑道中人慣用的武器。
死者原來是李裁法在香港救過一命、多年來與李一起縱橫賭場的吳家元,他那時在台灣的身份是交通銀行監察人。
台北警方立刻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懸賞2萬元緝拿兇手。
專案組查出吳被殺的那天 ( 9月13日 ) 晚上,吳家元在第一飯店樓上漢宮酒樓出席一個宴會,至9時05分 (一說9時15分) 離開酒樓,他跟宴會中的朋友說,他要到中山北路辦一點事情,30分鐘便可完成,還要求朋友在原地等他。
警方後來知道,吳離開酒樓後,與一名胖婦人一同乘計程車到中山北路案發現場附近下車,警方相信兇手當晚在那巷某一房子中等候與吳見面。
案發後台灣的報章爭相揭發李吳二人多年來的恩怨情仇,據說當年大陸政權易手後,吳家元從廣州來到香港投靠李裁法,李裁法對他照顧有加,使他能夠在香港立足下來。吳憑著精湛的賭術和千術,在香港生活無憂。
李裁法被香港政府驅逐出境後,吳家元留在香港。李出獄後,吳家元來台找他,提議合作開賭局,李裁法交遊廣濶,由他引富商入局,所得由二人均分。
據說李裁法曾調查過,相信當年他被香港政府驅逐出境,以及他在台灣坐了7年監,全都是吳家元在幕後搞鬼。但這時為了生計,唯有忍氣呑聲,答應與吳合作。
吳家元賭術確實了得,幾場豪賭下來,果然大有斬獲,但他嬴了錢之後便違反協議,呑了大部份的錢,李裁法人窮志短,被欺負了也無可奈何。
專案組則從一位與吳家元相熟的女子口中,得知吳家元與李裁法多年來這些恩恩怨怨,懷疑李為錢而與吳發生爭執,繼而在一時衝動之下殺吳。警方搜查李裁法在聯合新村李的住所,這時李裁法已不見踪影,但在屋內發現大量染有血跡的衣服,而化驗結果證實血型與吳家元吻合。
專案組後來更查出,在兇案發生當晚11時,李裁法曾到福山外科醫院求診,查看紀錄,李裁法右手3指被割傷。
15日晚上10時,警方下令緝捕李裁法 [A1]。
謀殺案的真相?
對於吳家元案,多年來一般的看法是,李裁法生意失敗,情場失意,受到很大刺激,走投無路,想偷渡回香港,臨行前向吳家元追討賭債,但吳一口拒絶,還威脅要揭發李的偷渡計劃。李殺吳並無預謀,只是雙方發生爭執,李才向吳發難,用帶在身上的三角銼將吳殺死。 可是,近年兩岸文化交流,資訊逐漸公開,已有不少資料顯示,當年的『賭國恩仇』版本可能是台灣當局編造出來,以掩飾吳家元被殺背後的真正原因。
根據這些資料顯示,李裁法只是充當殺手,奉命行事,背後買兇的是國民黨特務機關,而關鍵人物,竟是貴為監察院長逾30年的國民黨元老于右任,而吳家元還是于右任的好友。
其中國內歷史學者王先金編著的《孤島落日 – 蔣介石與民國大佬的黃昏歲月》 (團結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就對此案的背景有詳細的記載。(該書寫的是蔣介石等國民黨大佬從大陸敗退台灣的情況,以及他們到台後的所作所為和最後結局。)
《孤島落日》第十一章『于右任玉山之巔望大陸』中指出,于吳二人早有淵源,1924年于右任在上海讀大學時,經濟窘困,吳家元慷慨借給他5,000元,助他度過難關。
抗戰期間,吳家元為戴笠手下,國民黨敗退台灣後,吳家元表面在香港經商,暗中實為國民黨中央黨部六組(主管情報及對中共事務)的情報人員。他還是中共周恩來透過章士釗派往香港向于右任作統戰的雙面人。
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吳每年都到台為于右任賀壽,戶口即報在于家,于老還是他入境保證人。吳取得交通銀行監察人這個支乾薪的職位,也是靠于右任的關係。
『由於吳家元利用香港商人的身份,經常出入大陸 和台灣,常為于右任在大陸家鄉的家屬帶信和錢,他深深理解于老對故土和大陸妻女的思念。有一次,章士釗到香港,和吳家元見面密談時,吳家元將於老擔心其妻 在大陸遭受批判與折磨的心思告訴了章士釗。章士釗回大陸後,將此事向周總理彙報。周總理決定為于右任妻子在家鄉大辦八十大壽,吳家元也應邀參加了。』
于老太張仲林的八十大壽風風光光地慶祝後,吳家元到台灣,當面向于右任匯報了這次『大壽』的情況,還帶來了照片。于右任聽後十分欣慰。這一切情況均被國民黨的情報部門探知。
如果吳家元策反成功,將可動搖國本,非同小可。可是國民政府不便對付于右任這位黨國元老,擔心震盪太大,但又想割斷他與大陸的聯繫,於是便選擇向吳家元下毒手,這樣做可保于老晚年名節。
『國民黨特務部門選擇李裁法暗殺吳家元,是因為抗戰期間,李裁法也在軍統做地下工作,與吳家元是老同事。國民黨敗退到台灣後,李裁法和吳家元又一起在香港經商,由於李裁法在香港經商失敗窮困潦倒,國民黨特務部門抓住這個機會,將刺殺吳家元的這一筆『生意』交給了李裁法。』
李裁法雖然是接到任務,為酬金去殺吳家元,但竟然刺了他40多刀,似有公報私仇之嫌。
『于右任得知吳家元被刺死後,十分傷心,稱病不上班,非要緝拿兇手不可,台灣當局不得不將李裁法遣送回港。』
是耶?非耶?
李裁法偷渡回港
這些近年出現的資料,包括前軍統局專員的自傳,相信不會憑空杜撰吧。不過,《孤島落日》說台灣當局將李裁法遣送回港這點,卻肯定不符事實。李裁法是偷渡回港的,雖然有可能是台灣當局故意讓他成功偷渡。
原來李裁法在殺吳家元之前已作出安排,由台灣南部出發偷渡回香港,可能因為那裡去香港水程最短。據警方透露:他於殺吳前一天 (12日) 向朋友借了1,100元 (如果他真的為酬金當殺手,為什麼還要借錢逃亡?);當天 (13日) 上午,他托朋友用李子良的化名,向民航公司訂購當天飛往高雄的機票,可是,當天和翌日的航班都已滿座,唯有改訂9月15日的機票。
事發後李裁法没有到航空公司取機票,他採用其他方法去高雄,但警方由機票這條線索知道了李的大概行踪。
李裁法大約於9月15日至16日去到高雄,在一間海濱小旅館與一個中年胖子會合。此人叫洪嘉仁,原藉浙江寧波,一向在台北做生意,在社交場合中認識李裁法,兩人混得很熟。李裁法時常在他面前吹噓自己往日在香港的威風,這次李更慫恿他跟隨自己去香港另創一番新局面,因為他在香港還有許多老關係,而且可以收回以前的產業,東山再起。
洪嘉仁不久前生意失敗,負債纍纍,走投無路,於是孤注一擲,答應跟李去香港。由於他以前有過案底,被警方限制出境,便相約來到這裏一起偷渡出境。
洪嘉仁手上還有點錢,早已通過一個住在澎湖馬公鎮的漁民張賢三,以台幣10萬元僱用一艘叫做「新福春」的漁船,在台南安平港等候,接載他們前往香港。這艘漁船的船長是徐振聲,手下有6個船員,張賢三也同行。
4天之後,「新福春」在夜色中駛進香港海域,為避開水警,選擇在港島南端的香港仔上岸。香港仔是個漁港,「新福香」漁船停泊在這裏沒有人注意。
那個搭路僱船的張賢三和漁船船長徐振聲,還有一個年輕的船員吳政達,長年在台灣的漁村生活,這幾天在船上聽到李裁法吹噓自己以前在香港的威水史,早已心動,就在李裁法要上岸時,他們提出要跟隨李裁法在香港撈世界。李裁法雖不願意,但又不敢當面拒絶。
李裁法等一行5人,坐的士經薄扶林道進入市區,到中環干諾道中一間流鶯聚居的下級旅館『亞洲酒店』,在那裡過夜。第二天一早,李裁法和洪嘉仁趁其餘3人未起牀,留下一些港幣給他們便離開酒店。
3人 知道被李裁法擺脫後,便坐的士趕回香港仔,還趕得及坐原船回台灣。回台後他們發覺台灣警方已知道李洪二人是乘坐他們的船逃走,他們正被通緝。船長徐振聲最 先自首,根據他的供述,張賢三和其他船員亦先後被捕。亦由於他們的供述,警方更加肯定:李裁法是真兇,犯案後已逃到香港。
在港被捕 解回台灣
這次李裁法回香港後,與一名姓周的婦人會合,這女子40歲,蘇州人,李裁法在台灣出獄後曾與她同居一段時間,而李偷渡前不久她由台來港,相信是來接應他。
台灣警方透過國際刑警,把李裁法殺人和偷渡的資料交給香港警方。港警於是廣佈線眼,在港九新界各處搜捕李洪二人。
1963年10月9日下午,反黑總部接到線報,謂兩疑犯匿藏於新界青山酒店。該組警司萊德,偵探幫辦李洛夫、馬少雄、余達明率領大隊探員趕往酒店。
李裁法是殺人疑兇,是國際通緝犯,為謹慎起見,探員在西裝或夏威夷恤下面都穿上避彈衣。探員首先包圍酒店,然後到帳房查閱住客名單,發現當時18個房間裡面,只有3 – 4間的住客為華人,於是進入那幾間房逐間搜查。
大約下午3時,探員在109號房找到一名穿藍色波恤、灰色西褲的男子,他就是洪嘉仁,他並没有反抗,束手就摛,但李裁法卻不見踪影。
據酒店職員供述,洪嘉仁於9月3日入住酒店,當時只攜帶著簡單行李,登記的名字是翁士華。雖然這酒店業權已易手,不再屬於李裁法,但洪可能貪酒店位於郊外,可以避免引起注意。他入住後每天都在酒店餐廳吃飯,飯後到酒店花園散步,又經常到附近海灘游泳。酒店職員說他入住以來似乎没有人來探過他。
雖然酒店內找不到李裁法,但洪嘉仁卻供出李裁法藏身之所 – 北角南方大廈18樓M座。
探員立刻拉隊到南方大廈拘捕李裁法,大約於晚上9時在18樓M座找到他,那時李在單位內穿著蝦肉色間條睡衣褲,他亦没有反抗,探員在屋內没有搜出任可武器。該單位是那位周姓女子於9月底開始以月租300多元租住,鄰居說屋中住客足不出戶,十分神秘。
李裁法和洪嘉仁是同日被捕的,由於案情嚴重,當晚深夜二人被帶返八號差館,即當時的香港島總區刑事偵緝總部。李被控破壞遞解出境令,吳則被控非法入境。
稍後警方又依據情報,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間住宅內,找到了一個姓周的婦人,亦把她帶回警署問話。
警方得悉李裁法等人的行踪,據說是由一個綽號叫做「師爺」的上海人提供線報。此人以前在上海時,曾經在法律界做事,交遊廣闊,不少朋友在法律上遇到了難題,都請他代為解決。
李裁法當年被遞解出境時,曾把一些房屋產業,轉到此人名下代為保管,這次李裁法來到香港,首先便去找他求助,不料他向警方告密。
最後香港警方把李裁法遣返台灣,洪嘉仁是偷渡犯,也一併遣返。那周姓婦人並不在追緝名單上,獲得釋放。
李洪二人於10月14日被押上「四川號」客貨輪解返回台灣,16日上午抵達基隆。
被判極刑
吳家元被殺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審,最後法院於1963年12月13日判李裁法死刑。李裁法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對於犯罪事實部份調查得未夠細緻,於1964年8月28日撤銷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再審[A1] 。
高等法院於1965年11月5日宣佈維持死刑原判[A2] ,李裁法再上訴,該院於1966年10月24日第二次維持原判[A3] 。李裁法契而不捨,繼續上訴,高等法院終於在1967年12月26日將李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李才表示滿意,停止上訴[A4] ,他這時已經57歲。
1978年10月李裁法因在獄中行為良好,獲得釋放。但李這時已受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所折磨,11月28日在醫院中死去,終年6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