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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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景明大楼事件真相编辑本段回目录


飞虎队后来改为第二十三战斗机大队,此案确系第二十三战斗机大队所为 

 

  作者:武文士
  
    曾经轰动全国、举世皆惊的汉口景明大楼事件,是武汉解放前,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欺辱中华民族的一页历史罪证。事情虽己过去30多年;而武汉人民每一提及,无不疾首痛心。但对当时的事实真相,则未知其详。现就搜集和采访的部分资料综合整理如下。
  
  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民经历了八年浴血奋战,赢来了民族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备受战祸摧残的各族人民,无不企望从此过一段和平宁静的日子,休养生息,重建家园。可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鹰爪代替了日本帝国主义的铁骑。一场由美帝出钱出枪、蒋介石出人当炮灰的、大规模的反人民内战,又于1946年夏天全面地开始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他的地位,并未改变。表面上,各大城市的外国租界撤销了,而实际上的租界却更为扩大。在武汉,历来没有美国租界。可是,在武汉的美国人在有租界期间.他们可以不受租界界限限制,任意地在英租界、法租界甚至“华界”开银行、设洋行、办教堂、立学校……而毫无顾忌。特别在抗日战争胜利之后,美国势力汹涌而来,中国不仅成了美国剩余物资的倾销市场,美国生活方式更是泛滥成灾。武汉街头,美国军人酗酒闹事,美国吉普车祸伤入等光怪陆离的现象,层出不穷。美军掳辱中国妇女的罪行,亦时有所闻。就是以所谓侨民身份出现的美国商人、传教师或外交官员,也在“正人君子”的面纱下,和美国军人一道,进行种种卑鄙无耻的罪恶勾当。
  
    1948年,正是国民党反动政权面临崩溃、极力企求美援,疯狂挣扎的垂死阶段。这一年里,首先是,1月间北平发生了美军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事件,在国民党当局屈辱媚外的政治压力下,不了了之。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7日,汉口又发生了美国人集体强奸、轮奸中国妇女的“景明大楼事件”。
  
  景明大楼当时是个什么场所
  
    景明大楼在汉口鄱阳街49号(今为53号),原来是英商景明洋行,在租界时期,有英国巡捕守门,除了买办之流的中国人,一般中国人是不易进去的。1927年,中国收回了英租界,将英租界改称“汉口市第三特别区”(借称“特三区”)。在行政体系上,属国民政府外交部和汉口市政府双重领导。另由一部分英国侨民和
  中国买办、巨商出面,组织了一个董事会,实际是与国民党特三区特派员勾结一气、仰承英国领事鼻息、助封为虐的英国帮凶集团。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景明大楼成了一座公寓,住在里面的有英国人、美国人、犹太人,而以美国人居多。美国空军有个临时招待所就设在这里。因此,这里的美军吉普往来不断,每到夜间,附近居民经常看到美军挟着中国妇女进进出出的种种丑态,无不义愤填膺。但是尽人皆知,美国人当时是国民党的太上皇,得罪不起,也只好看在眼里,恨在心上罢了。
  
  事件发生前的预谋活动
  
    在事件发生前半个月----1948年7月22 日,住在景明大楼五楼的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大班(即副经理)利富伙同美国空军军官乔治•林肯,把先后曾在天星歌厅和江汉歌厅搞乐队的菲律宾人赛拉芬(又名西来宾)找去,经过密商,决定由赛拉芬负责,在利富住处组织一场舞会,除乐队伴奏外,并要他代邀中国妇女参加,一是伴舞,二是伴宿,不许中国男人参加。他们还告诉赛拉芬,组织舞会的名义是为即将离职离汉的利富饯行。所以准备用西餐和最好的酒烟招待,还有汽车接送。但对邀约的妇女,只说是为某中国富商做寿,跳舞庆祝。利富当即给了赛拉芬一笔筹备费和几十张印好的粉红色纸画(横折的):正中绘有裸体女人的妖冶形象,画旁两行英文,一是“酒与女人”,一是“快乐”,作为邀约到会妇女的请柬。
  
    赛拉芬是当时汉口菲律宾侨民的头领。因为菲律宾长期是美国的殖民地,虽然菲律宾已经独立,但利富与赛拉芬的关系仍很密切,加上又有利可图,赛拉芬就唯命是从了。
  
    在这之前,武汉国民党政府已经宣布禁舞,只允许歌厅活动。可是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地下舞厅,却非常活跃。赛拉芬抓住这个时机,曾于7月4日以庆祝菲律宾独立节为名,在汉口胜利街德朗饭店组织过一次舞会。几天后,又在江汉歌厅搞了一场,吸引了大量舞迷,获利不少。因而包办舞会也成了赛拉芬的生财之道。
  
    承包舞会,特别是邀约中国妇女伴舞,仅凭赛拉芬自己是办不到的。他有一个班底,这里面的主要组织者是与赛拉芬同事的菲籍乐师克劳兹和他的中国姘妇章月明。这次,赛拉芬从他领得的筹备费中拿出15美元交给章月明,作为邀约户国妇女的活动费用。章月明一面自己出马,一面交给江汉歌厅茶房领班杨玉麟5元银元和1500万元法币,请杨代约女伴。并告以利富的要求:伴舞的越多越好;凡是参加的女伴,还另有报酬。于是杨玉麟大肆活动起来,先找到江汉歌厅歌女熊洁、莎莉、砚秋,除她们本人外,并要她们去广泛发动,后又偕同江汉歌厅茶房刘宝山,到处找人。
  
    当时,有个名叫曹秀英的舞女,年纪较大,姿色也差,长期处于生意清淡的落泊状态,加以禁舞之后,生活相当困难。当杨玉麟、刘宝山请她代约舞伴时,首先给她4元银元;因而曹秀英欣然应命,不仅邀集了他同屋 (汉口三教街巴公房子)的家庭妇女张大太(谭佳英)、杨太大、黄如意;而且又与赛拉芬的中国姘妇谭碧珍一道,还有她自己的女儿曹志兰等十多人参加。在当天到会的30多名中国妇女中,年龄最大的是曹秀英,32岁。年龄最小的是曹志兰,才15岁。其他妇女大都是20岁上下。她们有的是应邀去的,也有的是随被邀者同去“赶场合”、“过舞瘾”的。这
  是当时的一种社会风气。尤其这次舞会打的幌子是为某巨商举行祝寿舞会,似乎名正言顺,因而陷入这场骗奸圈套的妇女,比组织者原来邀约的更多,更符合预谋犯“越多越好”的意图了。
  
    8月7日这天是星期六,正是西方生活方式的所谓“周末”。景明大楼事件的主谋者按照预定部署.先将集合在一元路坤厚里18号菲籍乐师克劳兹家里的乐队人员接走;天黑后,再派汽车把预先约定的一部分中国妇女,从三教街美宜琦西餐馆接到景明大楼。
  
    参加舞会的“女宾”陆续到达景明大楼时,美军人员和所谓旅汉外侨,已有20多人在场。其中,多数是美军,其余是所谓美籍和英籍侨民,美籍的有美孚公司汉口分公司副大班利富,美孚分公司职员陆惠人、佛兰克、史塔司博,传教师何佛鲁,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狄尔顿,以及李琪、卡尔顿、格鲁、卡来尔等;英籍的,有传教师袁光明,江汉关水上视察赫达生,汉口协和医院救护员汤普生等。在美国军人中,有个名叫乔治•林肯的,是个空军少将,常在景明大楼,当时是以“主人”姿态出现的。无疑是这次事件的主犯之一。
  
    舞会开始之前,组织者给每个女宾胸前挂上一小块木质花牌,大家不知何物,仔细一看,是一张两性报亵彩色淫画。谁也没有吭声,只是吃西餐。
  
    9时半,利富的仆役刘忠泉将电梯上锁,舞会旋即开姑,在阵阵加紧的乐曲声中,人多舞急,加上酒气缭绕,烟雾弥漫,洋人们丑态逐渐显露,有的强吻女伴,有的掐腰摸身,因此有的妇女借口上厕所溜走,有的不辞而别。负责邀约舞伴的章月明亦于此时俏悄离去;但洋人兽性更为猖獗,一名美军军官竟将曹秀英当众搂起,随即按倒在地,将曹的内衣、短裤扯破。此时突然电灯熄灭,乐队人员溜走,妇女纷纷寻路逃跑,呼叫之声不绝。曹秀英拼命狰扎,才从后楼太平梯跑脱。
  
    关于那时中国妇女惨遭帝国主义分子糟蹋、污辱的详细情节,因受害者当时已陷入神志昏迷状态,不及多顾。再则羞于污辱,言之痛心,不忍重提,所以也勿须尽述。
  
  消息传开舆论哗然
  
    正是兽行疯狂的8月7日深夜12时许,侥幸逃出虎口的巧巧(歌女)找到未及逃出的莎莉家里,同莎莉的母亲一道,将她经历的情况告知汉口市保安警察总队分队长方向,由方向转报鄱阳街管段的汉口市警察局六分局,再由该局局长苏天纯请示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后,派分局巡官马步云带了几名警察前去侦察。
  
    马步云等到达景明大楼,但却遭到洋人阻拦,不准上楼。又是几次反复请示、联系,侦查人员才上到五楼。这时已是8日凌晨3时许了,现场上仅剩利富和乔治• 林肯,二人强作镇静,始终不吐实情;只说是一场“送行舞会”已经结束。而他们那幅兽性刚过的神情以及地上和沙发上的衣裤碎片、遍地烟蒂、画脾等等也正说明一场混乱刚刚过去,他们还未及收捡整理。警察局的侦查人员什么也不敢说,只有怏怏而归。
  
    8月8日,汉口的一家晚报首先把这个事件公开报道出来,全国各报社驻汉记者也就此向全国各地报道了这条新闻;顿时消息全面传开。从8月9日起,武汉十多家大小报纸接连不断地发消息,写评论。武汉的街头巷尾、茶楼酒馆,几乎人人议论,无不哗然。全国人民群众和广大海外侨胞更是怒火万丈,纷纷发来函电,一致谴责帝国主义,要求国民党政府当机立断,严惩罪犯,维护国体。甚至远在北欧荷兰望加锡的华侨小学学生周海利等,还直接写信给国民党汉口市政府提出抗议,要求惩凶。
  
    有一名叫王桂兰的家庭妇女,在写给《新湖北日报》的一封抗议信中这样写道:“当我得知……集体奸污被邀约参加的舞伴之后,全身都被怒火燃烧起来了!…… 我们不得不提出反侮辱的严重抗议,要他们知道,中国还是中国,汉口还是中国人的汉口!我们要求政府当局给予妇女应有的保障,彻底迫查真正的主犯者。必须给予真正的主犯者以最严厉的处分,来洗雪被侮害者的仇恨。”痛切陈词,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正义之声。
  
  仆从主愚 自欺欺人
  
    大地怒火滚该,全国舆论翻膀。从事件发生起,接连一个多月里,报纸上人民呼声蜂起;而国民党政府却一直沉默,生怕事态扩大.影响了“中美邦交”。一面暗中派人向新闻界疏通,希望“顾全大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一面传讯几个中国从犯和受害者,应付门面,嫁祸于人。
  
    至于真正的主犯----利富和菲籍乐师赛拉芬,早已在事件揭露后不久逃往香港。而美军人员和所谓美、英侨民那伙禽兽不如的强奸犯,则一直逍遥法外。甚至重要组织者之一的菲籍乐师克劳兹,仍然安居武汉,谁也不曾过问。其理由,无非因为他们都有国民党政府赋与的“特权”而已。
  
    更可恶的是,强奸犯陆惠人(美孚公司职员)竟反咬一日,于8月12日写信给国民党汉口市警察局长任建鹏,说什么:“该项舞会全系私人性质。惟查自8月9 日至8月13日汉口华文报道所载各节,核与事实不得。是否因到会之舞女与邀请被等参加之乐队领袖之间,对于付给之舞资发生问题,致使舞女方面因而在外报告失实耶。”不仅推卸罪责,而且如此大口大气,俨然“太上皇”下达旨意一般!
  
    在紧锣密鼓的社会压力之下,国民党汉口市参议会,也只是出面走一番过场,于8月25日,以“为景明大楼跳舞强奸案请彻查严办并禁止假借任何名义举行舞会由”给汉口市政府去了一纸公函;整整过了20天,汉口市政府就将汉口市警察局的一份《侦察报告》复转参议会,搪塞了事。这就是所谓“民意机关”对这一事件的关心。
  
    国民党中央对这一事件的态度,最初是置若罔闻,以后也是慑于舆论谴责,只得由内政部对汉口市政府下了一个“查复”的指示。后又由外交部和国民党政府监察院、国防部监察局派人到武汉作了一次所谓的调查。不少新闻记者为此曾询问监察院监察委员孙玉琳,孙的答复是“汉口发生之集体强奸事件,目前以非监察院职权所应过问。”推得一千二净。外交部的官员更是根本不作答复,
  
    作为主办这一案件的国民党政法权力机关的汉口市警察局局长任建鹏说:“被害者既不愿出面,本局亦不便捕风捉影,擅传被告人。”该局刑事科长段天元则说:“无论集体奸淫有其事或无其事,第一必要被害人出面作证,方可给犯罪有的惩罚,没有被害人出面,则此案对外籍人不能依刑法予以治罪。”汉口地方法院首
  席检察官郑大伦还这样对新闻记者说:“被害人谭桂英等均不愿告诉,而加害人究系何人,亦不能指控明白,无从查讯。”如此种种欺人自欺之谈,正如汉口《正义报》在一则报道中说的:“政府当局为了伯事情闹僵闹大,妨害邦交,一直就本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在处理这案件。”
  
  敷衍了事 民愤不平
  
    这一喧嚣全国的事件,究竞怎样了结呢?国民党汉口市地方法院延至1949年4月1日作出了“判决”。如此大事,就此了了。《判决书》的主文是这样写的;
  
    “章月明、杨玉麟、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等共同意图营利,引诱良家妇女与他人奸淫,章月明、杨玉麟各处有期徒刑三年,褫夺公权三年;刘宝山、曹秀英、章继宾各处有期徒刑一年,褫夺公权一年。”
  
    《侦察报告》是“内部文件”,不公开的。《判决书》是官祥文章,公诸于世。两者作用不同,口径也是两样。因此,就以“报告”中大大打了折扣的内容,对照《判决书》所列种种,的确破绽百出,矛盾重重。但“报告”毕竟还有某些真实情节,“判决”则纯属欺骗,只是抓住中国人“图利”这一点大做文章,应付一下舆情而己。
  
    可是这两个各具特点的“文件”,却有三个共同性的“妙用”:一是用“妨害风化”四宇笼统地概括了骇人听闻的集体强奸轮奸罪行;是对所有罪行昭彰的美军和外侨强奸犯,一概不予追究;三是把这伙强奸轮奸犯的兽行说成是因为“受此诱惑”,“因语言隔阂,一时失去理智”所以“促二三妇女入室”等等,无不是极力为帝国主义犯罪分子制造遁词,开脱罪责。总之,“报告”也罢,“判决”也罢,同居一个实质:文过饰非,丧权辱国。
  
    当如此“判决”一旦宣布,顿时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全国舆论纷纷抗议,公开指责。在宣判的第二天,汉口《新湖北日报》新闻报道的标题是:《洋犯人一定了之,辱国案草草终场》,并在一则短评中说:“难道洋大人强奸了中国女人,却让中国男人坐牢是我们的‘国体’吗?如此维护‘国体’究是维护的哪一国?法官执法,必有所据,小百姓愚昧,尚盼明教。”可以说,这就是当时武汉人民对这一重大辱国事件的客观评价。
  
    (写于1980年)
  (录自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编《武汉文史资料文库
  第六卷(社会民俗)》(1999年8月第1版)第369-3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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