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第六款中关于赔款的部分包明文包括:
- 支付出兵战费及利息;
- 赔偿各国侨民、传教人员、商人及企业损失;
- 赔偿各国教会损失;
- 赔偿中国教民损失。
法国为中国天主教会保护国,其所得赔款居赔款总额中第三(15.75%)仅次于俄国(28.97%)和德国(20.02%)。其中有很大部份为地方政府的赔款(小赔款),主要用于修缮被毁本地教堂與賑濟事業,以及支付给中国遇害天主教教民遗属,作为抚恤金,使不少中國老百姓也能領取法方轉交的庚子賠償。
有关对受害教民的赔付,参见《近代史资料》1963年第3期109页所载《庚子见闻录》,刘容镜口述:“……后来北堂里的神父给教徒们讲道理说:‘谁家死了人,丢了东西,要开出清单来。死一个人给一百两银子。丢的东西照价折合。’我父亲被义和团杀死了,我们家就得到了一百两银子,我们家里和铺子里丢的东西也都给了赔款……”,另有数篇中国教民口述回忆亦提及从法国天主教会领取赔偿之事
庚子赔款包括清帝国中央政府赔款和地方赔款(小赔款)。地 方 賠 款 多 由 領 事 、 教 士 、 教 民 與 地 方 官紳 調 查 協 商 所 議 定 的 賠 償,这一部有很大比例被并入庚子赔款总额之中。这篇关于《庚子地方赔款》文中对款项的支配有较详细的论述
https://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Detail/PublicationDetail_1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