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爷时代的”大贪“标准,界定在一万块钱可以被枪毙,可否证明那时候没有贪? No! 高级黑低级红才这么说

来源: 2024-04-14 09:29:0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万块钱相当于一个工两毛五分钱的均值贫下中农十万个工,一年300个工的话,相当于一百三十几年的收入; 那成立工人说事, 相当于一个二十年工龄的二级工(35块每月)二十三年多的工资。

所以绝数值不能说明问题, 管似乎真的也不需要贪不想贪,再说“官”往往管不到钱,上哪儿去贪?

而且, 有权官儿的钱也经花, 他们的钱是”公“制的,虽不及公尺与市尺的一块当三块, 但总还能算得重量的1”公“块=2”市“块吧。

有可能搞钱的往往是那些级别不高,管点实际物资的人, 比如粮食部门的, 比如看仓库的,比如管伙食的。

至于“腐”, 官儿还就真有机会了,伟大领袖的三线宏伟计划,上海的工厂中搞得人人害怕,文革前的上海江南造船厂,厂级领导在决定谁去四川谁不去,就不如车间主任权势大了,漂亮女工们,就有车间主任乘机“揩油”,“从不从? 不从下批内迁就有你或你男人”!!!不知厂级领导有没有羡慕车间主任。

说到合法制度化的待遇, 那不能叫做贪腐,不过确实也是令”下等国家主人翁“对”人民公仆“极度不满,上海一个局级干部的住房,匡算标准是60-80平方煤卫齐全,相当于一个三十六块万岁的普通家庭孩子,一辈子也达不到的水平,因为上海的普通市民住房,需到房管局凭结婚证排队排到男方三十三到三十四岁,方有可能分到一间10-12平方的房间, 有没有煤气不敢保证,至于独用卫生设施则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