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上海滩,舞女月赚300元,生活困苦,出路何在zt

来源: 头发与财富成反比 2024-01-24 05:14: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1767 bytes)

 

在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夜生活丰富多彩,被誉为“东方巴黎”。其中,舞厅的繁荣表现尤为突出,堪称夜生活中的霸主。

为了适应这种潮流,舞女这个职业应运而生。鼎盛时期,上海滩的各类舞场超过五十家,舞女从业者超过一万五千人,舞厅和舞女甚至成为了民国都市生活的标志。

尽管舞女们以其曼妙的舞姿吸引了无数男性舞客,甚至包括许多达官贵人,但她们的生活方式却饱受争议。

没有婚姻契约的保障,更没有道德和情感的约束,使得她们的生活备受质疑。

这一切,仿佛预示着繁华背后的落寞。然而,1843年,随着上海的开放,西方生活方式的传入改变了这一切。

为了延续自己的生活方式,西方人在租界内举办舞会,跳舞成了他们打发闲暇时光的方式。

1846年,全国第一家招待西方人的饭店礼查饭店在上海开业,同时也开设了舞厅。但是当时的舞厅并没有舞女,需要客人自己携带女伴。

随着上海的西方人数量增加,各种西方礼仪进一步渗透,充满异国风情的交谊舞也进入上海人的圈子。

自1860年起,上海开始有外籍教师教授舞蹈,为上海的舞蹈文化添上了浓厚的一笔。

礼查饭店,跨越时空的界限,见证了清朝末年上海社会的变迁。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清廷官员与外国人共舞的场景引人遐想。

直到民国,女子在新思潮的冲击下,逐渐从旧家庭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参与到西洋舞这一全新的娱乐活动中。

1915年,上海新世界游乐场的开业,标志着国内营业性舞厅的兴起。

在新世界里,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传统节目,如评书、大鼓、杂耍等,也可以体验到西方的美食、电影、台球等新式娱乐活动。

到了1918年,新世界游乐场开设了“跳戏场”,人们不仅可以欣赏到西方美女们的跳舞,还能让她们陪伴跳舞,体验不同的文化风情。

1922年,上海一品香旅社的业主徐惠霖看到国人的需求,仿照西方举办了“交际茶舞”,从此引领了上海交际舞的风潮。

虽然这个时期的舞厅多数由外商经营,提供伴舞的女郎多为白俄或日本女子,中国女子涉入较少。

但这股潮流的出现却打破了传统男女界限,传达出男女平等的信息,深受追求新文化的青年人喜爱。

上海新世界游乐场作为其中的佼佼者,更是将这种男女共舞、平等交往的理念深入人心。

跳舞热潮在上海风起云涌,商家纷纷抢滩登陆。1927年,首家专门营业性歌舞厅"大东舞厅"在上海开业,引发了一场舞蹈商业革命。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上海的舞厅数量迅速增长,达到了200多家。这种繁荣景象一直延续到了1930年,成为上海流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百乐门,舞女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早期的舞女来自于各行各业,包括电影演员、当红名妓和女学生,她们后来逐渐走向平民化,成为了普通人的选择。

然而,在旧社会,普通女孩能够找到的工作非常有限,他们大多只能从事折锡箔、糊火柴盒或者当纺织工人等工作,这些工作收入微薄,难以维持家庭生活。

尽管舞女的职业声誉不佳,但她们的收入相对较高。在生活的压力下,她们主动或被迫接受这种工作。有时,她们是在其他人的介绍下进入舞厅当舞女的。

在舞厅工作时,她们会坐在舞池边的座位上,等待舞客挑选。由于跳舞需要搂着腰,她们靠卖腰来赚钱,因此得了个“货腰女郎”的称号。

1937年,上海滩的舞女数量已经超过15000人,加上舞厅众多,竞争不可避免。为了提高利润,老板们开始转变经营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取消门票,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舞票。

侍从常为客人代售舞票,一本一元,含五张,每跳一次交一张给舞厅。大方的客人常一次买一本,舞厅老板收入更多。

但舞女无固定薪酬,每跳一次仅得一张舞票收入,分给舞女、舞场及舞女大班后,到手有限。

舞女们为了在舞蹈界脱颖而出,赚钱养家,也有一套独特的生存之道。舞艺、才艺和社交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但她们真正的生存秘诀是“魅力”和“团队合作”。

“魅力”就像一种“迷汤”,可以让舞女吸引更多的舞客,保证稳定的客源。例如,当舞女同时收到三位舞客的邀请,如何选择呢?

通常,舞女会优先接受一位,然后告诉其他两位已经有人买好舞票等她了,第二天一早再电话联系其中一位,道歉并邀请他来跳舞,只招待他一人,拒绝其他客人。

如果对方有事不能来,她也会在后半夜来找他。 至于“团队合作”,舞女们会建立起自己的“姐妹淘”关系,互相支持,共同进步。

她们会分享资源,互相帮助,一起面对困难和挑战。这种团队精神和合作模式,使得舞女们在舞蹈界更有竞争力,也更能够稳定自己的生存。

上海舞女巧妙地避免了时间冲突和得罪客人的问题。她们会先打电话给第一个客人,确认他有时间跳舞。

如果第一个客人已经答应,那么就会等今晚和这个客人跳完舞后的第二天再打电话给第三个客人,这样既不会得罪任何人,又能保证自己的客源。

除此之外,舞女们还会形成"姐妹淘",共同为彼此的生意着想。如果有一位客人是舞女的常客,舞女们就会想尽办法拖住他,介绍自己的其他姐妹给他。

如果某位熟客一段时间不来,舞女们还会互相帮助,让对方的舞客喊他过来,继续保证自己的客源。这种智慧和团结精神,让舞女们在竞争激烈的舞厅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舞女姐妹淘的世界里,最重要的就是彼此的相互扶持和照顾。姐妹们不仅是彼此的陪伴,也是彼此的“僚机”,会互相帮助,共同应对各种挑战。

例如,当有熟客要求给舞女买东西时,姐妹们会互相配合,假装不要或者不开口,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这就是所谓的“欲擒故纵”。

同时,姐妹们也会互相照顾,当她们去其他舞厅时,会带上一位自己的姐妹,以防一些不守规矩的客人。这些巧妙的技艺不仅让舞女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也让她们的收入令人羡慕。

据一份1938年的记录显示,当红舞女跳一次舞只需要五分钟,这五分钟就可以收入一角七分钱,一个小时可以跳舞六次,那么一个小时就可以赚一元钱。

舞女们通常从晚上跳到半夜,一天就可以赚八元。再加上其他客人的打赏,一个月的收入可以超过300元。

当然,这只是普通舞女的收入水平,如果舞女是顶级的,比如周红梅,光一个月的舞票收入就高达8000元,这已经成为了舞女收入的天花板。

这就是舞女们的世界,她们用自己的才智和技艺,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繁荣世界。

在旧上海,普通女工的月薪只有15元,而当红舞女的月薪却是她们的40倍,高达600元。即使是普通舞女,也能在当时上海最繁华的霞飞坊租一套带有电话的房子,每月只要80元。

如果舞女是单身,这些钱足够她过上好日子,但如果需要照顾一个家庭,这些钱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因为除了房租和生活费,她们还需要打扮自己,而这些都是需要花费金钱的。

1937年,《电声周刊》上的一则《舞女的皮包》消息,列出了舞女们的日常打扮物品。舞女的皮包

舞女的生活费用概览:每月基本生活费共354元,其中房租为25元,伙食为30元,应酬(包括电影票)为20元,衣服花费为54元,另外还有一笔200元的补贴家用支出,有时候可能会有所增减,最后还有一笔储蓄为25元。

1934年1月,《时代漫画》杂志上披露了舞女的生活费计算方式,既有普通舞女,也有收入不佳的舞女,例如“汤圆舞女”。

这类舞女由于不会说话、姿色稍差,可能整晚坐在舞厅却没有客人挑选,一晚上收入为零,因此被称为“吃汤圆”。

舞女的职业生涯短暂,16-20岁的舞女被称为“小旦”,20-25岁的舞女被称为“花旦”,这两个年龄段是舞女最好的时期。

然而,一旦过了这个年纪或者超过30岁,就会被称为“老旦”。然而,也有些舞女能够在这个行业中“常青”,比如四十年代初“百乐门”舞厅的周红梅,即使年过40,每月的舞票收入也能高达八千元以上。

然而,这样幸运的舞女并不多见,毕竟就连在三十年代红极一时的“梁氏四姐妹”在四十年代也黯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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