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就该爱政府”,包不包括“镇政府”?

来源: 文革传人 2017-02-19 22:54:0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243 bytes)

“爱国”,具体怎么个爱法?

稍复杂些,不像有的“爱”那样容易界定,比如钱。

爱钱,简单。为了自己的钱不受损失,大宗的钱,要保护好,存到有“机构性”保护措施的银行里去。

“国”就不那么简单了。一个“国”里,总有不让人待见的东西。比如,回北京,走出“首都机场”,一股刺鼻的感觉来袭,雾霾。

“爱国”要不要包括北京的雾霾?就是吗。

不过,关于雾霾,习近平习大人在四年前说过:在问题面前也急不得,用生活的淡定去面对这些问题。他回忆到说,小时候在北京,那个时候其实沙尘也很大,戴着口罩骑车去上学。到学校之后,口罩上都是厚厚的黄沙子。到了冬天,加上煤烟气,情况就更糟了,那个时候没有PM2.5,但是有PM250

如果“爱国就是爱政府”,习大人是“核心”,当然是政府代表。“代表”政府说大家要淡定,就别抱怨了,买口罩吧。

再下级些的政府呢?

前些日子北京的雷洋事件有了结果,法律结果。

“公务员”雷洋雷先生,出家门去机场办事,不巧半路上被昌平警察盯上、追捕,过程中被早前所吃食物“撑死”。事后,检查院认定追捕警察没构成该被起诉的犯罪,尽管这些警察“犯错”而被“开除公职”。那你对这个法律结果有啥态度?

“不起诉”是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做的决定,应该是“政府决定”吧?如果“爱国就是爱政府”,自然要拥护检察院的决定,日后去机场办事儿啥的,最好叫上个伴。

再往下些的政府呢?

几天前,云南有个小事件。可能有的朋友听说过,胡正高胡先生事件。

胡先生云南省镇雄县罗坎镇人。长期移居四川。今年春节回云南老家探亲。胡先生在前后两次婚姻中生有四个孩子。这次回家探亲,一不小心,被镇政府的下属单位认定有违“计划生育”政策,被强制性的做了结扎手术。

被结扎,胡先生不高兴了,他网上有个小小的发声渠道,微博。胡先生的网名是“臻善大乘”,发微博说:“强行把我按到手术台上做结扎手术;带走我的夫人扣押至凌晨两点手术结束后才放人,我想问该行为合法吗?”

此事咱城曾转帖: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7/02/13/gossip-131359.html

胡先生明显在抱怨镇政府的政府行为有问题。

转切回“爱国”问题。习大人说淡定,就不抱怨雾霾了,爱国。北京丰台区检查院不起诉涉雷洋案的警察,不抱怨检查院,爱国。这个云南罗坎镇政府的行为该不该抱怨?胡先生在网上抱怨镇政府的行为,是否属“不爱国”呢?这里面有个小曲折,“臻善大乘”是知名的“爱国微博”,平常以发“正能量”的帖子为主,爱国、爱党、爱军,当然爱政府了。不久前,在日本的咱国“爱国同胞”游行抗议,谴责日本APA酒店否定“南京大屠杀”行为。“臻善大乘”曾发微博支持游行抗议。支持游戏抗议,蛮正常。不过,胡先生在短文中除了说他支持之外,还说“祖国是你们坚强的后盾”。此次胡先生被结扎后,有网友就问了,“祖国是你们坚强的后盾”,政府找你借条输精管你就不干了?

回到题目,“爱国”到底该不该“爱政府”? 如果该,应爱到哪级政府? “镇政府”该不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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