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江青最高月工资342﹒7元,是哪一级?

来源: 五洲闲话 2016-11-20 12:12: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3830 bytes)
回答: 50年代军队工资标准补充说明毛囡2016-11-20 11:38:58

江青的“长工资”与“分遗产”

 
博主:卸甲书生  发表时间:2014-02-17 09:54:56    
 
 

新华社记者、编辑周方说,“我们当年看过中央文件的人都知道,江青在经济上似乎并无任何特权。摄影爱好几乎耗尽了她那点可怜的工资——据说林彪私自把江青的工资提高了10级至‘行政6级’,那也不过200多元。情急之下,江青只得厚着脸皮向早已跟他分居的毛泽东借钱。据文件记载,毛泽东一贯认为他的稿费属于党,他自己无权借人。所以,当他被迫拿出党费借给江青时,毛泽东竟然落了泪。事后不久,毛泽东就硬逼着江青连本带利还了那笔‘巨款’”(周方《新华社记者“参观”江青遗物有感》)。

对于一名记者,要求其具有严谨的史学工作素质可能过苛,但按照一般新闻工作常识,发布消息之前起码也要有几个来源不同的信息相互印证。可惜在上述不到200个汉字的叙述中,所引述的故事情节过于虚假,错讹百出,从史学或新闻学的角度看,均不靠谱。

其一,关于江青“提工资”。周先生说“据说林彪私自把江青的工资提高了10级至‘行政6级’,那也不过200多元。”这个说法是前些年为了配合把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捆绑在一起审判的需要而编造出来的。有学者说,文革期间,全国城市职工,包括干部,都没有调整工资,只有江青例外,从9级调到6级,月工资342.70元(高华《从〈七律•有所思〉看毛泽东发动文革的运思》,《炎黄春秋》2004年第1期)。有机会看到毛家账目的韶山纪念馆工作人员也认定了江青工资(原)为243元,“从1968年3月起调整为342﹒7元”这一事实(《新中国“第一家庭”的生活账》)。那么,在全国广大干部、职工十几年都没有调整工资的情况下,单独为江青调整工资,且连升数级,原因是什么,具体又是怎样操作的?一个不难认定的事实是,江青不属于军队干部,只负责军队事务的林彪想为她破格提级,在本系统内做不到,除非让她特招入伍。江青在1950年代初曾挂名中宣部电影处副处长,1956年被任命为副部级的毛泽东秘书。为她提级,只能通过周恩来掌管的政府系统。这件事儿的原委,邱会作的儿子程光根据与父亲的谈话所著《心灵的对话》一书解释说,有一段时间,江青还说不应当把她视为抗战初期的干部,她1931年就参加了地下革命活动,是文化界的“革命元老”,她的行政级别不应该是九级,应当与中央大局书记、大军区司令同级。为此,周恩来向林彪汇报,两人研究之后,决定不干扰毛主席,把江青提升为行政五级(引者注:5级还是6级,各种材料说法不同)。林彪还特别让叶群透露给江青“这是总理的意思”,让江青领周恩来的“情”。江青得了这个便宜,着实“老实”了一段时间。邱会作说:“这件事从拿主意到操办都是周恩来,林彪只是最后点头同意。我觉得周恩来没有什么错,为了不干扰毛主席,这件事毛主席到死恐怕也不知道,如果知道了肯定会把江青骂个狗血喷头。那样虽然气出了,但是江青耍起无赖,周恩来至少几个月不得安宁。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呀!那么办了,满足了江青的虚荣心,每个月再多发她一百多元工资,算是花钱买平安吧!”把为江青调整工资说成是林彪私下干的,说江青调整工资后“那也不过200多元”,均与事实不符。

其二,周先生说“据文件记载,毛泽东一贯认为他的稿费属于党,他自己无权借人。”毛泽东对在他去世时高达124万元之巨的稿费(按毛家生活管理员吴连登的说法)的态度,笔者见到的是吴的回忆,“毛泽东的一贯的思想是‘稿费是党的钱,是老百姓的钱’。主席一生非常清廉,从自己抓起,给工作人员树立了很好的形象”(刘畅《毛泽东家庭财产真相:没拿过国内一分钱稿费》)。从未见到过哪份文件记载过毛本人对自己稿费的意见。重要的不在于怎么说,更在于怎么做。在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中,朱德也曾得过一笔稿酬,是抗战时期美国记者史沫特莱采访朱德后撰写的《伟大的道路——朱德的生平和时代》一书的稿酬。1950年,史沫特莱逝世前表示要把它赠予朱德,计95008.30马克。朱德表示要用这笔钱“买自然冶金科学新书、化学新书寄回”,后来在中国驻德国使馆的帮助下购买了大量国外最新科技书籍,分送给国内各大图书馆和有关科研单位(许国申《朱德的稿费》)。

表示“稿费是党的钱,是老百姓的钱”的毛泽东,并未把它捐赠给国内任何单位或上缴党组织,而是一直掌握在自己手中,作为随时可以支出的专项费用,资助遇到困难的原身边工作人员、乡贤故旧和社会名达、亲属子女,就连上书反映儿子下乡屡遭苦难的福建省莆田县小学教师李庆霖,他也“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还有一项大宗稿费支出是购买图书。如果认定稿费是“党费”,就应当上缴党的组织部门处理,任何人(包括上缴者)均无权再对他人“私下相授”。毛泽东从来没有把这笔钱交给党的组织部门支配,怎么证明它已经是“党的钱”呢?

又,毛泽东的稿费从来都是“给”别人,目前没有任何资料证明他曾经出“借”。周先生说江青向毛借钱,“当他被迫拿出党费借给江青时,毛泽东竟然落了泪。事后不久,毛泽东就硬逼着江青连本带利还了那笔‘巨款’”。这个荒唐故事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的。借钱的事儿,有借有还,又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为什么要落泪?说毛不久就逼着江青连本带利还了那笔“巨款”,其数额是多少,故事中没有说。据笔者所知,江青因“摄影爱好”向毛要(不是借)钱最多一次是3万元。这是个什么概念?且以“文革”时江青最高月工资342﹒7元计算,等于她87个月的工资总和,需要不吃不喝连续工作七又四分之一年才还得上,加上利息可能更多。况且1973年江青因“摄影爱好”向毛讨要3万元时,毛的年龄和身体状况也很难熬到十几、二十年之后,等着江青陆续把这笔“借款”还完(毛、江在生活上AA制,江青总要吃饭吧?她每天伙食费5元,每月留下一半工资吃饭是合情合理之事)。

事实上,从1972年起,毛泽东这笔“钱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稿酬(刘畅《毛泽东家庭财产真相:没拿过国内一分钱稿费》)就已经开始分给妻子女儿了。郑长秋说:“1972年,经毛主席批示,分别给贺子珍、江青、李敏、李讷各8000元,作为生活补贴之用。当时,贺子珍在301医院住院,我把8000元送给她时,她特别感动。她说:‘这钱就放在你那里,我需要开支的时候再取。’后来我几乎每周都去一次301医院,总不见她要买什么,我就给她买了半导体收音机、录音机、录音带和一些生活必需品。贺子珍在住院期间花了4000元,我就将剩下的送给她,她再三推辞,坚决不要。最后又放回毛主席的稿费中。”(《毛主席一生清廉:毛泽东家庭财产真相》)这次分稿费的范围包括前妻及女儿、现妻及女儿共4位最亲近的家属,数额也十分巨大。8000元相当于李敏、李讷142个月的工资,江青23个月的工资。在人人均贫的毛泽东时代,这是普通老百姓做梦都不敢想的!

江青是如何看待毛泽东这笔巨额稿费的?1972年8月,美国妇女代表团的洛克珊•维特克副教授要求在中国会见江青。江青先后在北京、广州与其长谈。江青在广州时还她包括《二十四史》在内的一批古书,顺便谈到:“我有的是钱,主席那么多稿费,用都用不完……”(张颖《外交风云亲历记》,P289)。显然认为自己有继承、花用毛泽东稿费的资格。毛身边的工作人员说,1973年10月的一天,江青要来见主席,打电话给张玉凤。张玉凤将此事报告了毛主席。主席说:“她要来就让她来吧。”不多会儿,江青来了。谁知她一走,主席气喘喘地对张玉凤说:“她看我身体不行了,为自己准备后路,要分我的遗产稿费了。”过了两天,主席叫张玉凤到特会室取了三万元。张玉凤吃了一惊,是三万元,在那个年代,三万元钱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张玉凤把钱送到钓鱼台,亲自交到江青的手上,江青看到只有三万元,嫌少,对小张说:“小张,三万元对你们来说,不算少了,对我来说是不够开销的。”江青拿了这笔钱叫张玉风替她保管。1975年7月,江青给张玉凤写了一张条子:“玉凤同志,那笔钱能否取出八千元?如从1968年算起,我应归还新华社八千元,从1969年算起我应归还七千元。不过还了心安理得。这七八千元主要用于照相,购置灯光装置,灯光用具我送给新华社了,没有算钱,是党和国家的财产,不应算钱,不能慷国家之慨。请在主席暇时,报主席,再请主席给八千元。”她还要毛泽东再给她8000元(张耀祠、崔永琳《张耀祠回忆毛泽东》)。

这段回忆起码告诉人们以下信息:

1.在1973年,江青单独向毛索要3万元稿费。但当时的缘由——归还因摄影爱好欠新华社的七八千元直到1975年7月仍未兑现,那笔钱仍由张玉凤保管着。也就是说,她从毛那里要来钱,并不急于归还新华社,而是趁机掌握一大笔钱,减轻自己的不安全感。所以毛说:“她看我身体不行了,为自己准备后路,要分我的遗产稿费了。”可谓一针见血。

2.在1975年,江青再次向毛泽东请求分给她8000元。

3.毛从1972年起把稿费分给自己的4位近亲属,贺子贞、李敏、李讷是不是每年都可以分到,数量是多少,不得而知。但江青1972年分得稿费8000元后,1973年又要走3万元,1975年再次请张玉凤向毛报告要8000元。独独在1974年江青是否向毛要钱,一直没有资料佐证。

近读《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在第13册第373页看到了1974年4月17日《毛泽东给江青的信》,颇耐人寻味。  

江青:  

两信收。前后不一。党的大势不错,悲观不好。不要动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要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不要主观片面。千万注意。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不要请假。钱可略增。无限风光在险峰。  

毛泽东   74,4,17

该信令人不解之处在于,本来通篇都在谈政治,却突然“半道杀出个程咬金”,冒出来与主题完全无关的“钱可略增”4个字。笔者认为,毛信中所谈的钱显然不是公款。他本人从来不摸钱,也不愿意管财务这类琐事。若事涉公家经费支出,江青自应找周恩来这些管具体事务的人,用不着就具体金额与毛纠缠。毛谈的钱只能是自己的稿费(遗产)。信中提及“钱可略增”一事,估计是因为江青在1974年4月17日之前给毛的两封信中提出了钱的问题。似乎觉得数量不够,要求增加,毛也同意了。那么,“可略增”的钱数是多少,只有等待毛家财务档案公布后才会真相大白。

现在的电视节目里,每每出现老百姓闹家务,兄弟姐妹为分遗产争执不休的情节,调解员往往请他们提高点觉悟。自从知道了曾表示要“以身作则,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江青也惦记上了毛泽东那笔巨额稿费,1972年以后每年都伸手要钱,咱们老百姓也就释然了。闹了半天,思想觉悟那么高的江青不过如此。 

所有跟帖: 

江青文革前是9级243元,文革中342.7元是5级工资。 -毛囡- 给 毛囡 发送悄悄话 毛囡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6 postreply 12:53:37

谢谢。 你的资料解决了江青是5级还是6级的争论。 -五洲闲话- 给 五洲闲话 发送悄悄话 五洲闲话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0/2016 postreply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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