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风云之中法战争(1883年12月-188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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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兵力:大清25,000-60, 000人;法国5,000-20,000人

伤亡:大清10,000人;法国 2,100人

 

       中法战争以中国“打胜仗而签败约”为世人所知,但何以如此的具体过程则大都知之不细。而李鸿章与外国人签订的各类“条约”、“和约”为数确实不少,此约也由他与法方签订,因此引起国人愤恨,当时即有诗严责李鸿章:“电飞宰相和戎惯,雷厉班师撤战回。不使黄绝成痛饮,古今一辙使人哀。”此诗广为流传,于今未绝。其实,这个和约对他而言却“大不一般”,因为这个和约谈判的关键时刻他实际被排除在外,于详细内容并不知情,是另有其人瞒着他先与法方谈成后,才由他出场画押签约。

法国侵占全越的目标

       自1875年5月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Rochechouart, Louis Jules Emilien)因“越南归属”问题照会中国政府起,至1885年6月中法两国正式签订《中法和约》止,中法“越南交涉”历时十年。其间打打停停、停停打打,冲突不断。

       1761年法国在与英国争夺印度的角逐中败北,遂将越南作为东侵的重点。这时,越南发生的内乱为法国提供了难得的机会。1777年越南国王被杀,其子阮福映逃往西贡,由法国传教士百多禄(Pigneau de Bekine)将其藏匿。为了法国的利益,百多禄劝阮福映向法国求援。阮福映听其劝告,且遣百多禄为使臣往法国游说法王路易十六。而这正是法王求之不得的,于是由百多禄代表越南于1787年10月与法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约定法国派兵帮阮福映恢复王位,而越南则将岘港等地到割让给法国。另外,法国人还可在岸上设立各种航运、商业设施,并有通商自由,其他国家不得均沾等等。同时还规定该约须经双方国王正式批准交换后才有效。但不久法国大革命爆发,法国根本无法履行这一条约,亦无法批准、交换该约,所以是无效的。但这一纸废约却成为引狼入室的伏线。野心勃勃的百多禄并不甘心,于是以私人名义招集了一些法国志愿兵前往,于1802年帮助阮福映收复北圻(北部)全境,号嘉隆,且仍遣使请封于中国。而法国仍忙于内乱,无力东顾。

       时至1862年6月,法国联合西班牙侵越,并强迫越南签订了法、西、越《西贡条约》(第一次西贡条约)。法国取得了通商、航行等一系列特权,不久占据了几乎整个南圻(南部)。

       1873年11月,旅华法商堵布益(Dupuis, Jean)牙运军火和贩卖私盐在河内被越南当局扣留。下交趾法国总督杜白蕾(Jules Dupre)急忙攻占河内等地相救。后来,虽然越南国王在刘永福“黑旗军”帮助下大败法军,但最终还是屈服于法国的压力,于1874年3月同法国签订了《法越媾和同盟条约》(即第二次西贡条约,简称《西贡条约》)。条约的主要内容是法国从北圻(北部)撤军,并承认越南完全独立,且有权帮助越南维持治安、防御攻击;越南承认法国的保护权,对外政策须与法国一致,承认法在交趾六省完全、充分的主权,开放红河通航及河内等三口通商,准法在这些地方设领事馆。这一条约有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即既承认越南是完全的独立主权国家,而又要“保护”及限制越南的外交主权。其实质是以“独立”来否定中越传统的宗藩关系,而由法国取而代之。

中法两国战前谈判

       1875年5月25日,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照会中国政府,将《西贡条约》内容通知总理衙门,并要求驱除中越边境的黑旗军、禁止中国军队进入越南、在云南开口通商等等。6月15日,恭亲王奕訢照会罗淑亚,反驳了法国的各点要求,重申了中国对越南的主权。但清廷因忙于马嘉理案而未对法国提出公开的抗议,亦未明确否认该条约。稍后法国政府便以此为中国承认越南的口实。

       1880年11月,法国外交部通过其驻俄大使照会曾纪泽,表示法在越将依《西贡条约》行事,即法国有权保护越南。曾纪泽对此明确表示反对并且强调越南与中国数省相邻,地位比琉球重要。但曾纪泽此时并未完全否认《西贡条约》,因为此时他正忙于对俄伊犁谈判,仅想维持现状,承认法国在越南的保护权,而以外交手段阻止法国北侵吞并全越的计划。但不久,无情的现实使曾纪泽的此种企望破灭。

       1881年初,法国外交部再次向曾表明要越与中国脱离一切关系的要求。3月,法国驻华公使宝海(Bouree)向中国政府声明不许越南进贡、不许中国兵船在越南海面剿灭海盗的要求。

       1881年2月,曾纪泽对俄交涉成功,于9月来到巴黎,全力对法外交。曾纪泽在给总署的报告中指出,虽然法国欲占北圻(北部),但此时法国正忙于侵占突尼斯,引起英国和意大利的强烈不满,因此中国应抓住时机积极筹划,强硬待之。重要的是,他认识到仅以外交手段不足以遏法,必须要有相应的军事准备。事实证明,曾纪泽的判断十分正确,此时法国极力避免武冲突。

       除李鸿章外,其余人均主张强硬待之,提出了种种派兵方案,甚至有人主张联络刘永福。但李鸿章却力主缓和,认为若法国侵略则无法战胜。李鸿章建议力劝英国与越南签订通商条约,以牵制法人。

       刘永福的黑旗军是法国通商红江的一大障碍。1882年初,经过准备的法国西贡总督命令部将李维业(H.L. Riviere)率兵前往红江沿岸驱刘。由于中国方面没有任何反应,李维业于4月25日突然攻取河内。这一突然打击使清廷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谕旨进兵越南,但同时又要求入越将领“不可轻率从事,衅自我开”。

       1882年11月末,法国公使宝海按总署的意思,来到天津与北洋大臣李鸿章会谈。经过一番交涉,拟就了解决草案三条:一,如中国将在越驻军撤回或退至境外若干里,由宝海照会总署“法国毫无侵占土地之意”,“毫无贬削越南国王治权之谋”;二,开红江通商,中国可在保胜(今老街)设关收税,但中国要“驱除盗贼”保证航路“畅行无阻”,实指驱除黑旗军;三,在云南广西界外与红江中间划定界线,北归中国保护,南归法国保护。李开始要求以南北圻(南北部)分界,宝海则要求以北圻(北部)之红河以北划界,李终于同意这一要求。这一草案将中越宗藩关系这一重大问题搁置未论,这样,中国政府大体同意这一方案,通知前方部队撤回。

中法第一次大战:清军大败

       但是,1883年2月21日法国政局发生变动,新内阁仍嫌越事三条获利不够,决定撤换宝海,由驻日大使德里固(Tricou)接任,又于3月 27日派兵攻占了红江入海处的南定。法国单方面毁约且攻取南定,使清廷不得不取强硬态度,并对法国更不信任。清廷此时采取了较为强硬的“备战求和”政策。

       法国在8月兵分两路扩大侵略,清廷只得取强硬态度。8月15日,法将孤拔(Courbet)进攻顺化,强迫越南签订了《法越新订和约》(第一次顺化条约)共二十七款。其要点为越南受法国“保护”,越南的所有对外关系、包括与中国的关系都归法国管理;法国人可任意在越南各地通商,沿红河设防,驱除刘永福。由波滑(Bouet)率领的另一克法军向北圻(北部)的山西、北宁进攻时却受到黑旗军的重创。

       面对法军进攻,主战声浪再起,清廷决定与法相抗,派大批华军入越并公开支援刘永福。11月12日,华军会同越南义军袭击位于河内与海防之间的海阳,是为中法正规军的首次交火。但在随后的四个月内,华军连连大败,越南山西、北宁、太原、兴化相继失守,有关将领受到严处。

中法两国战间谈判

       军事上的失利使清廷极欲转和,4月20日上谕李鸿章准备谈判。清廷于5月4日谕令李鸿章谈判时必须坚持以下四点:一,越南仍为中国属藩;二,法可在越南通商但不得在云南通商;三,黑旗军不能逐;四,中国不能赔款。这四项原则说明清廷的基本立场并未改变。

       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最后达成简明条约五条:一,法国承认中越边界;二,中国将在北圻(北部)的军队“即行”调回,并于法越所有已定将定各约均不过问;三,法国不向中国索赔,但中国应许中越边境通商,以后详定商约税则必须照顾法国利益;四,法国约明现与越南议改条约之内决不插入伤碍中国体面字样;五,此条约签字后两国即派全权大臣限三月后照以上所定各条再详细商订条款。朝廷并未看出简约的不妥之处,于10日授李鸿章以全权。第二天双方在天津签订了《中法简明条款》(天津简约)。

       正当人们以为和平在望时,北黎事件的爆发使和平顿成泡影。北黎距中国边境约80公里,距谅山约60公里。天津简约的消息传到在北圻(北部)法军后,法军派出一支队伍前往接收由华军驻守的谅山,于6月23牙到达北黎附近遇中国军队阻拦。法军首向华军开火后,华军进行反击,展开激战。由于华军数量远较法军为多,故一直坚守阵地。法军由于准备不足便退回河内。北黎事件的爆发使中法双方均极愤怒,互相指责对方违约。

       尽管中法双方均极愤怒,但又都想不经过战争便达到自己的目的。因中方自知力不如人,而法国此时正在征服红海附近的马达加斯加岛,且与英国在埃及也有冲突。

       清廷仍任命李鸿章为全权代表与法谈判。但法国认为中国违约,必须赔款。这一要求为中国拒绝。7月12日,法国代办谢满禄在京向中国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军队立即从北圻(北部)全境退出,并赔款250万法郎,否则法将在七日内动武。在这种威胁面前,清廷开始动摇, 7月19日,清廷改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赴上海与巴氏谚判,曲就法国要求。这使法国认为中国已经屈服,表示可把最后期限延至8月1日。

谈判陷入僵局,法国占领台湾

       由于双方在赔款问题上各执己见,双方仍无法就赔款达成协议。此时,法国认为有必要以军事行动迫使中国同意赔款,便于8月5日派海军进攻台湾基隆,却为中国守军所败,退回舰内。清廷此时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次谕令有关陆军水师做好战斗准备。而法舰在闽、台海面的聚集使清廷更为不安。8月23日下午,法军炮轰马尾,福建水师全军覆没。10月1日,法军攻陷基隆,并宣布对台湾进行封锁。

中法第二次大战:清军大败

       法军炮轰马尾后,举国愤怒。清廷同意“牵敌以战越为上策”的主张,谕令进兵越南。滇、桂各军本已退回关内,此时未经充分准备就匆匆进驻谅山、保胜。但直到12月底以前,尽管双方在越有几次激战,但总的说来比较沉寂,互有胜负,局势不甚明朗。正是战场上互有胜负的局面和国内主战情绪的高涨,使清廷采取了较为强硬的立场。

       1885年1月,形势突然发生变化。在军事方面,华军连连大败, 一直退回中国境内的镇南关。法军于2月末攻破镇南关,举火焚关后扬长而去。在国际方面,日本于1884年12月在朝鲜发动甲申政变。驻朝清军为保护朝鲜国王而开进王宫,日军退却,政变失败,但国内主战之声甚嚣尘上。清廷认为朝鲜的战略地位重于越南,对此深感忧虑,不愿南北同时作战,于1885年1月9日谕令李鸿章与日本谈判。在军事形势逆转和日本威胁加剧的情况下,清廷对法又趋缓和。

中法第三次大战:法军大败

       然而,北圻(北部)战局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入越桂军在老将冯于材率领下于3月24日在镇南关大败法军,接连收复文渊州、谅山、谷松、屯梅,多处失地,法军溃不成军。同时,刘永福也率黑旗军大败法军于临洮并收复一些失地。虽然法军于29日攻占澎湖,但整个战局陡转为于华军有利。法军大败的消息传到巴黎,顿时爆发一片谴责之声, 30日,茹费理内阁倒台。

中法两国战后谈判

       但此时清廷极欲求和。3月30日,军机处基本同意彼此停战,华军撤回关内,法解除对湾的封锁等。总理衙门唯恐谅山的胜利会使宫廷听从不负负责的主战言论,急于迅速解决。曾纪泽此时也主张议和,于30日致电总署:“刻下若能和,中国极体面。虽稍让亦合算。似宜趁法新执政初升时速办。”

        4月4日下午,中法政府在巴黎签署了中法停战协定,内容如下:一,中国批准天津简约,法国别无其他目的;二,命令传到前线后即行停战,法国解除对台湾的封锁;三,法国派专员到北京或天津商订条约细则,再由两国订立撤兵日期。面对来自各方的主战呼声,清廷两降严旨退兵:“若不乘胜即收,不惟全局败坏,且孤军深入,战事益无把握;纵再有进步,越地终非我有;而全台隶我版图,援断饷绝,一失难复。彼时和战两难,何以为计?”“若此时复饬进兵,此等举动,岂中国所为?幸而获胜,尚觉得不偿失;一有蹉跎,更伤国体。”此时清廷所追求的只是“乘胜议和”。这样,华军从4月28日起陆续撤离越境,刘永福也率黑旗军于6月25日撤入云南境内。

《中法新约》法国实现侵占全越的目标

       4月28日,法国代表到达天津,准备同李鸿章签约。但实际上,中法议和的详细条款,李鸿章仍不得予闻,只待到时出场画押而已。最后,终在6月9日签订了中法和约十条。主要内容为中国承认法国与越南所订立的一切条约;由法国“保护”北圻(北部),而中国不得在北圻(北部)驻军;中国在越侨民、商人也要由法国“保护”;在中越边境开两处通商口,法商可在此居住,法国可在此设领事馆;条约签订六个月后,中法双方派员勘定中越边界等等。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也自嘲说自己仅最后时刻签字画押而已。

       至此,中法越南交涉以中国失败而告终。尽管法国放弃了赔款和占地为质的要求,但却达到了它最初、也是最主要的目标——侵占全越、在中越边境开关通商;而中国,则失去了它最初视为最重要的东西——千余年来对越传统的宗主权利、不许边境开关通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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